第十三章

寂静清凉的夜风中,老太婆鬼佝偻弯曲的身影渐渐模糊。

终于,消散在无边的黑夜里。

在老太婆鬼消失的那一刻,几点虚散的金光飘浮到连奚手中,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轻轻握了握。金光在他的指尖翩跹舞动,最终融入进他的身体,消失不见。

并没有人看到融进连奚身体里的金光。

老太婆鬼转世投胎去了,本地黑无常大人冷淡淡地垂了眼,翻开无常证。

只见一个名字缓缓浮现。

『赵玉英,1928-1980,病故』

老太婆鬼投胎转世,连奚收获金光,皆大欢喜!

……这就够了吧?

矮子室友吞了口口水,一边觑着眼睛观察某位黑无常大人,一边小心翼翼地挪着步子小碎步走到连奚身边。等他站到了连奚的身后,这才松了口气,一脸讨好地看向马路对面的男人:“那、那个黑无常大人,既然这鬼已经投胎了,那我们就先走了!”

话音一落,他拉起连奚就跑。

然后……

拉。

没拉动。

我再拉!

……

苏骄:“……”

苏骄扭过头,哭丧着脸:连奚!跑啊!

连奚看了他一眼,轻轻摇头,挣开他的手。他抬头看向马路对面的那个人,深吸一口气,走了过去。

凉爽宜人的夜风中,一身黑色的男人单手插着口袋,另一手拿着无常证,正低头看着。余光中瞥见一抹向自己走来的影子,他转过头看向连奚,然后轻轻挑了挑眉。

而这时,连奚也终于看清了这个男人。

紧紧围绕他的金色光团在此刻,彻底化为点点星光,不再掩藏他的容貌,而是飞旋在他的身边,如同一只只晶莹绚丽的金色萤火虫。短发漆黑,随风而动,凌厉俊美的眉眼直入鬓角,却有一颗黑色细小的痣,横断右眉。这个男人长了一张居高临下的脸,眼睛深邃而无颜色,似漠然注视众生的神明,气势磅礴。

不易亲近。

连奚一步步走近,最后,他停在这个男人的面前。

无穷无尽的金光在空中乱舞,时不时撞到连奚身上,又顺势滑跑。

黑夜中,青年伸出手,声音轻缓平静:“怎么称呼,我叫连奚。”

……

苏骄:#救命我室友疯了怎么办!#

这是个疯子!

没救了!

连奚到底知不知道这家伙是谁啊!

苏城黑无常啊,俩死兔子之一!老不当人了!见一个玄修杀一个,连顺路旅个游都不让的死兔子啊啊啊!!!

苏骄差点就打算扭头跑了,但是作为一个优秀的当代好青年,他想了想自己刚拿到手、还热乎着的苹果手机,一咬牙,一跺脚——

大不了再等你十秒!

就十秒,多了我就跑!

然而让苏骄万万没想到的是,连奚说完这句话后,那个黑无常居然没动手杀人。

只见这个黑无常低着眼眸,认认真真、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连奚。

看着这幅画面,苏骄一愣,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从他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见连奚的侧脸。

从搬进新家的第一天起苏骄就知道了,自己这个室友长得不错,只比他差了一点点。

眉目清雅俊逸,眼睛是微微上挑的勾眼,偏偏眼神清澈,嘴唇又淡又薄。放古代就是那种站在桥头看风景、不谙世事的小公子,放现在,也至少是个校草级的。

可是……

怎么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呢。

隔着一条马路,苏骄看着连奚与这个苏城本地疯比黑无常对视。

嗯,他们在对视。

对视好几秒了。

还在对视。

还……

艹?!

对视?!

苏骄眼睛一瞪:不会吧不会吧,这死兔子黑无常不会看上连奚了吧?!

就在苏骄心里天人挣扎,是为了这短暂的塑料友谊拼死一命把连奚拖走,还是“室友本是同屋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连奚拜拜下辈子找个好人家投胎”一走了之的时候,突然,这黑无常终于动了。

男人看了眼连奚伸出来的手,他没伸手,而是勾起唇角,说出了两个字——

“捩臣。”

捩臣?

连奚问:“列举的列?”

男人笑了声,没回他。

连奚也不懊恼,他目光平静,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男人。过了几秒,就在苏骄一脸“你们踏马还聊上了”的眼神中,他用最寻常的语气问出了一个最不寻常的问题:“所以……您真的是苏城本地的黑无常?”

男人的眉毛轻轻一动,没有吭声。

过了会儿,连奚笑了,语气肯定:“看来您确实是苏城本地的黑无常。那么……”他抬起头,清亮的眼睛从容不迫地望着对方,笑道:“请问,原来的黑无常去哪儿了呢?”

青年明亮澄澈的眼眸中闪烁着自信而坚定的光,没有一丝畏惧,没有一丝退却,如皎月灼灼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