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主角学习的第三天

北部王城是一座巍峨又华美的城市。

林烁第一次前往巨石城的时候曾经感叹过它的繁华,现在看来,巨石城和王城比起来,更像是它的赝品,而且,远不如正品那样令人震撼。

方形的巨石砌成将近十米高的城墙,城墙有六个入口,每扇拱形的城门下面都排着长队,驼驼兽拉的大车像是一条长龙,鱼贯进入城门,汇入宽阔的大街和热闹的人流里。

从上方看去,更加震撼,街上人群如同一群群细小的蚂蚁,和甲壳虫般大小的驼驼兽夹杂在一起。

为了赶时间,这一路林烁与罗什都带着奇迹,他们在远方看到北部王城后,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降落。

林烁拍拍奇迹的翅膀,让它自己去外面觅食,他和罗什两人步行,到王城的门口排队。

队伍里,有个二十几岁,肤色微黑的年轻人道:“我是来参加赌王争霸赛的!”

见众人投来惊讶的眼神,他兴致更浓,带着些傲气,一抬头,从腰间掏出几个牌子,上面写着——

“褐丘城第二名、赭石城第三名、岩下城赌王……”

“我一共挑战了八个城市的赌场,这才拿到参赛资格,可以到王城比赛。听说城主会亲自观看比赛,要是能给他留下好印象,以后的前途……”

林烁微微笑了下。

“我们城主好像很看重这次赌王争霸赛,好早就表示要亲自参加。”

“我听说是因为赌场的主人与好几名执政官的关系不错,受到他们引荐。”

“我怎么听说是赌王给咱们北部城贡献了好几百名奴隶,让城主心情大好。”

“你们的消息都过时了,我侄子在城主府当班,听说赌王表示这次举办赌王争霸赛获得的贝币全部献给城主,所以城主心情才那么好。”

“全部?那是好大一笔钱吧?”

“肯定的,我上个月去过赌场一回,那个有钱呦,给我们换筹码的荷官都是一麻袋一麻袋算钱的,没玩两把就把我吓得从里面跑出来。”

“我看你是输光了才跑出来的吧?像咱们城里有几名执政官,那是恨不得天天都住在赌场里。”

“可不?赌场有好玩,里面吃的又好,还有各种表演可以看,我要有贝币我也想天天住在里面。”

“就是钱花得太快。”

“那是你水平不行,我听说有人一下午就赚到了一辈子都赚不到的贝币,在城主府旁边买了房子,还买了几个奴隶伺候。”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像这位小哥,人家是参加赌王争霸赛的选手,不光能赚到钱,说不定还能获得城主的赏识,以后当上大官呢。”

排队的人说着说着,给前面那位选手让出了点空间,表示尊重。

那选手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手里攥着骨牌,见平时那些眼睛长到头顶上,根本瞧不起他们这些外面人的北部城本地人对自己露出羡慕的神色,心情一阵舒畅。

“那小哥,你在城里有没有住的地方?要不来我家住?”有人问。

“我……”话没说出口,他目光一转,瞧见林烁脸上的笑容,有些不悦:“你笑什么?”

林烁快走到入城的地方,城门外两名卫兵站在两边,一一检查身份牌,他将手伸到怀里,掏出一个半旧的兽皮袋,顺口回答年轻人的话:“我第一次来北部城,想到等下就能进城了,心里高兴。”

年轻人悻悻地嘟囔了声:“没见识。”

他把自己的身份牌拿给卫兵看,被问到进城有什么事,亮出几枚在赌场获得的骨牌,正准备迎接旁人的惊叹,却见负责检查自己的那个卫兵突然伸着脖子向前方看,张着嘴巴,一副没见识的样子。

他挥挥手,看都不看年轻人手中的牌子,道:“下一个。”

“让我看看……别挤……”赞叹声不断,年轻人觉得哪里不对,顺着卫兵的视线看去。

“神啊!”他也张大嘴巴。

被赌场发放作为参赛凭证的骨牌是不一样的,第一名的骨牌上面有“XX城赌王”几个字,用的是圣甲兽背甲上最好的一块,能够折射阳光,呈现灿烂的金色,第二名、第三名的骨牌就要暗淡许多,没那么璀璨。

年轻人最得意的就是自己获得过一次赌王的称号,他特意将那枚骨牌别在腰上,生怕别人看不到。

然而现在,他视线前方有一大堆闪闪发光的骨牌,眼睛都快被闪花了,那个亮,隔了老远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一大堆骨牌被人随意地从兽皮袋子里倒出来,像最便宜的筹码一样堆在手心,林烁拎着袋子,还继续抖,骨牌撞击发出叮咣响声,响得年轻人心一颤。

“差不多了吧。”他看手心放不下了,将没倒完的袋子口一扎,拎在手里甩着,“我是来北部城参加赌王争霸赛的,和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