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6.白骨-05(3合1)
“目前只是怀疑。”
叶怀睿对殷嘉茗说道:
“还要找到更切实的证据才行。”
对法医来说, 在进行个体识别的时候,哪怕白骨尸的推测死亡时间、性别、年龄、身高以及一些旁证都与某个人相符,依然需要更加确切的、独一无二的证据,才能确定对方的身份。
【那你们能找到证据吗?】
殷嘉茗也很紧张:
【我是说, 那具骷髅就是司徒英雄的实证。】
“现在还不好说。”
毕竟是在地里埋了三十多年的尸体, 这个过程中, 大量的生物学证据会被自然环境湮灭,叶怀睿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不过我会尽量想一想办法的。”
殷嘉茗对此一窍不通, 那年头也没个《犯罪现场○查》或是《法证×锋》之类的电影电视剧给普罗大众进行科普,他对个体识别的常识除了指纹和血型之外, 就当真什么也没有了。
出于近似于雄孔雀开屏的心态,殷少爷很想在阿睿面前表现得聪明能干一些,但实在肚里没这方面的料,搜肠刮肚也想不出一点有用的建议,最后他只能悻悻说道:
【嗯, 那就全靠你了。】
叶怀睿当然不知道殷嘉茗那九曲十八弯的心思, 听对方声音有点闷闷的,感觉情绪不高的样子, 以为他是担心案情, 便安慰道:
“不管如何,如果那具白骨尸当真是司徒英雄, 那么埋了三十九年的遗骸现在挖出来……”
他低声笑道:
“算不算是天意呢?”
《金城大劫案》的上映, 自己一时冲动买下的别墅, 还有密室里神奇的时空重叠, 再加上现在他们竟然挖出了疑似涉案司机的白骨遗骸。
太多的巧合之下, 从不信神佛的叶怀睿甚至觉得, 这或许便是冥冥中的定数,又或者其中真有什么六合之外不可言说的神秘力量,在驱使他重新调查这个案子。
【对啊!】
殷嘉茗立刻又精神了起来,他朗声笑道:
【一定是老天爷也看不过我含冤受屈,才送一个阿睿来帮我洗脱冤情的。】
叶怀睿:“……”
这说法听着让人有点脸红,他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
“咳。”
他清了清嗓子,突兀地岔开话题:
“如果那具白骨尸当真是司徒英雄的话,你怎么想?”
【若果真如此,那很多事情都能解释得通了。】
殷嘉茗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为什么司徒英雄必须死。】
是的,若凶徒不想暴露身份,那么司徒英雄就必须是个死人。
三名劫匪抢劫银行,得手后再由司机司徒英雄负责开车,四人一路驱车逃到伏龙港,差点儿便要成功偷渡到海外去了。
可惜关键时刻,司徒英雄在码头上遇到了自己的债主,并被对方认了出来,才引发后续的驳火事件,将案子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事实上,从整个案件来看,司徒英雄才是唯一一个身份明确,无可推脱的人。
主犯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决定把锅扣到殷嘉茗身上,为此可谓煞费苦心。
在当年那个信息相对闭塞的年代,想要伪装成另一个人,要远比现在容易得多。
对于没见过殷嘉茗的人来说,对他的了解可能只限于“长得很高”、“相貌英俊”、“手臂上有观音捧莲的纹身”、“瑞宝酒店的经理”这些标签而已。
只要外形相差得不远,再肯花些功夫,想要令对方相信自己就是殷嘉茗,也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而且从主犯在案件中的表现来看,叶怀睿觉得主犯一定是个相当谨慎的人。
即便是面对跟自己一起“干大事”同伙,他也定然不会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所以司徒英雄才会一直以为主谋者便是殷嘉茗本人,也才会在情急之下叫出了“殷嘉茗”这个名字,把锅扣实在了殷少爷的身上。
在叶怀睿看过的卷宗里,在枪战驳火中幸存下来的小混混手术不久后便清醒了过来,向警方详细供述了那时的情况。
伏龙港一带是社团“仁义堂”的地盘,当时仁义堂的干部“大包”正带着三个小弟在伏龙港“巡更”——实际上是打算敲那些趁夜带偷渡客登陆的蛇头一笔“上岸费”。
大约将近三点的时候,大包注意到有一辆车偷偷停在了沙滩旁的公路上,车上下来四个人,三个蒙面,一个神色慌张,身上大包小包,直奔码头。
大包经验丰富,一看就知道这是准备“着草”的架势。
随后他认出唯一没有蒙面的那人是欠了他十好几万“贵利”的司徒英雄。
大包当然不能放司徒英雄就这样逃了,仗着自己身上有“家伙”,便带着三个小弟迎上前去,堵住了四人的去路。
据小混混所言,当时那四个人看到去路被拦,几乎是立刻就进入了一种应激状态之中,情绪十分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