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第11/18页)

可是,徽州府并没有关于此案的资料。

当时罗氏祖坟案一审是在歙县,二审涉官,由巡按刘乾亨安排,转去宁国府异地审问。结案后的执行,也是由宁国府太平县负责。此案所有的相关档案,都存在那边,徽州府没有经手,自然也没记录。

李邦想要了解罗氏祖坟案的情况,还得去宁国府找。于是他便派遣一个叫作潘元的快手,跑去宁国府调阅档案。

法椿觑到这个机会,又出手了,还是盘外着数。

他找到潘元,送了一笔钱。潘元心领神会,假装生病在家,把徽州府申请调阅卷宗的文书和自家身份凭证,给了杨干院一个叫能儒的和尚。这个能儒和尚没有剃度,拿着潘元的凭证,大摇大摆去了宁国府。

那时候身份证没照片,宁国府哪里知道潘元被人冒名顶替,一看文书勘验无误,便把档案找出来,交给了能儒。

能儒拿到档案之后,直接把它给了佛熙。佛熙偷偷打开,发现里面分成两卷。一卷是歙县知县高琦判案的文件,对杨干院有利;一卷是宁国府推官郭凤仪判案的文件,对罗显有利。当年宁国府二审之时,曾把歙县一审卷宗调过来对照,因此并在了一处。

佛熙把宁国府卷宗偷偷抽出来,只留下歙县卷宗在里面,仍由能儒送到徽州府,指望能借此瞒天过海。

可惜李邦并不糊涂。他看了看卷宗,发现只有歙县高琦的手笔,便多留了个心眼,召来罗显询问。罗显一听就急了,怀疑卷宗被人偷换,他大叫大嚷,要求彻查。

可这怎么彻查?潘元或能儒若一口咬定中途丢失,谁也没辙。明代这种手段很流行,本来案情清楚,结果被人故意湮灭档案,最终不了了之。法椿干司法工作的,见过太多了,所以才敢放胆如此施为。

可法椿没料到,罗显这一嚷嚷,自己的同伙佛熙倒先心虚了。毕竟这是窃取官府文书,算是重罪。佛熙把宁国府卷宗藏在身上,偷偷躲在徽州府公堂附近,俟退堂混乱之时,过去把卷宗扔到桌案上,掉头就走。

有一个叫程宽的推厅小吏,他收拾公堂时看到有本卷宗扔在桌上,打开一看有宁国府字样,遂送到清军厅。

清军厅是徽州府同知的办公室,李邦一看卷宗莫名其妙地被送回来了,又把罗显唤来。罗显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还缺少一份重要文件——甘结。

前面说了,甘结是结案后双方签署的文件,表示服从判决。这份文件若是丢了,法椿很有可能不承认判决结果,又把案子拿出来重审。

李邦没有寻找遗失文书的义务,他只能依照现存文件做判断。罗显没办法,只能自力更生。

这件事倒是不难查,罗显略做询问,很快便发现是快手潘元找人顶替的缘故。他再一次跑到巡按察院,要告潘元和能儒偷换文书湮灭证据的罪过。

巡按照例转发徽州府,李邦一看,好嘛,现在成了五桩案子了。

不,不止五桩。

嘉靖十年六月二十九日,在宁国府卷宗遗失案发生的同时,杨干院又出事了。

杨干院有个小和尚叫仁膏,气不过罗氏作为,提了两桶大粪泼到罗氏祖坟和祠堂,搞得污秽不堪。恰好这一幕被罗显的族弟罗时看到了,跟仁膏两个人厮打起来,闹到歙县公堂。知县责令一个叫姚升保的歇家——一种做婚姻诉讼生意等中介的职业,类似于牙人——去调解。不料姚升保一眼没看住,让仁膏跑掉了。

罗时把这事告诉罗显,罗显大怒。祖坟被泼秽物,这谁能忍?他大张旗鼓去到巡抚都院那里,又一次提告。佛熙听说这件事之后,跟法椿一商量,不能示弱,遂捏造了一个仁膏被罗时寻仇打死的假案,去了巡按察院提告。

等到巡抚、巡按分别把状书转至徽州府时,同知李邦手里刚好凑够七桩案子,可以召唤神龙了……

李邦没有召唤神龙的能耐,只好召唤休宁县知县高简、黟县知县赖暹两个人,让他们合议并案审理。

上级移交下级司法机构审案,是明代一种常见的做法。尤其是这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案子里牵连着歙县知县,为了确保顺畅,最好是让邻县来审。

这案子本身,真没什么好审的。两位知县调取了过往卷宗,又到杨干院现场勘查一番,很快得出结论:祖坟归属无误,维持原判。至于那几桩殴毙人命的官司,能霓、佛圆、郑来保、汪仁坚、吴塔监五人算是病故,仁膏根本没被人打死,而是逃亡在外,并无谋杀情节。

从这份判决中可以看出来,两县得了徽州府的暗示,要快刀斩乱麻尽快结案,不要深究细枝末节。所以判决大原则上对罗家有利,但像郑来保、汪仁坚、吴塔监三人的死因——尤其是郑来保的——居然报成了病故,显然是不愿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