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第2/18页)

这种性质的寺院,被称为坟寺。宋代崇佛之风兴盛,很多大族都选择为祖坟修建一座坟寺,这在当时是很流行的做法。

听了罗鼐的建议,族人纷纷表示赞同。罗氏一族家风亲厚,成员素来团结。他们有钱的捐钱,有田的捐田,实在没钱没田的,也会表示我家出两个壮丁,参与营造,很快就解决了禅院基建和资金的问题。

接下来,就是找和尚了。

罗氏历代与徽州当地大族联姻,罗鼐娶的是歙县程家的女人,老丈人程元凤官至右丞相兼枢密使。罗鼐请程元凤推荐一位靠谱的僧人,老泰山想了一下,想到在宁泰乡仁佑里也有一座杨干禅院,遂推荐其中一个叫觉晓的僧人。罗鼐过去聊了一下,觉晓同意过来,索性把杨干院整个迁了过来。

罗氏在墓右边的开阔地修起了六间大屋,正中间供奉如来,右边供奉后土,左边供奉罗秋隐的牌位,再左边则又是三间屋子,一直修到溪水旁边的河坡,成为杨干禅院的基本格局。

这是个挺有意思的组合,如来是释家的,后土是传统民间神祇,后来被道家吸纳,再加上祖先牌位,可以说是集佛道儒三家信仰于一身,应了王重阳那句话:“红莲白藕青荷叶,三教原来是一家。”

南宋宝祐六年(1258年),杨干院正式建成。罗鼐又请来程元凤,专门撰写了《罗氏新建杨干院碑记》,把建院的前因后果写清楚,请祁门人方岳负责篆盖、歙县人方回进行书丹——这两位都是进士出身,方回后来在元代做到建德路总管。可见罗鼐为了建这个禅院,真是动用了不少人脉。

从此以后,罗氏祖墓旁边多了一座禅院。僧人们日日诵祈,罗氏年年拜祭坟冢,兴寺护坟。时光流转,世势推移。转眼二百七十年过去,历书从大宋宝祐六年一下子翻到了大明嘉靖七年(1528年)。

在这期间,很多事情不曾改变。罗氏一如既往地在呈坎生活着,发展成为歙县大族之一。而杨干禅院的香火也从未中断,始终缭绕在古坟四周。

但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很多事情还是发生了变化。比如罗氏对祖坟疏于祭扫,来的人越来越少。到杨干院上香的人却越来越多,它慢慢从一座罗氏的守墓禅院变成面向公众的名刹。

本该相敬相安的罗氏一族和杨干禅院,在嘉靖七年突然起了龃龉,彼此攻讦,爆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斗。

争斗的起因,还得从杨干禅院的一位“高僧”说起。

这位“高僧”的法号叫法椿,也是徽州人,出生于弘治八年(1495年),籍贯是歙县邻近的休宁县。此人的来历十分可疑,据说是绝户家的独子。

大明对于户籍管理特别重视,每一百一十户人家编为一里,一里造黄册一本,写明各户的丁壮、事产,凭此科税。一户人家如果壮丁断绝,会被归类为绝户,自然也不用缴税了。

因此民间有一种作弊手段,就是让家里的丁壮逃离原籍,再向官府报备绝户,从此家人可安享免税之福。法椿很有可能就是这么一种情况。

正德元年(1506年),年仅十一岁的法椿逃离了家乡休宁。虽然他距离法律规定的成丁年龄还有五年,但此时地方户籍方面腐败严重,经常有明明不成丁的孩童,被恶吏强行登记为壮丁,借此要百姓多承担税徭。

能逃,还是早点逃的好。

法椿离家之后,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成为没有户口的流民,四处迁徙,除非买通一地官吏假造户籍,才能合法落脚;第二个选择,就是出家为僧、道,只要有寺观肯接收他,并取得度牒,便有了合法身份。

【注释】

度牒:亦称“祠部牒”。唐朝设立试经度僧制度,经过考试合格的僧尼、道士,由国家管理机构祠部发给其度牒,作为合法出家者的证书,可凭此免承徭役。明王朝十分注意限制僧尼的数量,规定每三年发放一次度牒。并且,男子不到四十岁、女子不到五十岁,不得出家。《大明律》中对没有度牒、“私自剃度者”亦有十分严厉的处罚。

图三·1 明代的道士度牒

徽州崇佛之风十分浓烈,境内大小寺院有几十座。法椿理所当然选了出家这条路。不过他不敢留在原籍休宁,跑到临近的歙县,投拜到杨干院门前。

寺庙对于这种投拜来的逃户,一般持欢迎态度。毕竟逃户没户籍,寺院将其收留,形同大户人家多了几个隐户奴仆。至于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出家人慈悲为怀,人家求上门来,怎么能忍心赶走呢?

事实上,徽州一带的诸多寺庙,一直在偷偷招纳逃流军民,这已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仅杨干院在正德年间,就先后招纳了四十多人,法椿不过是其中一个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