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第3/3页)

阿肆跟贺兰康口味相似,不过他更偏爱蒜泥白肉。巴掌大的薄薄一片,蘸上香辣的蒜汁,阿肆一口能吃三片。

钟离东曦虽然看上去雨露均沾,楚溪客却细心地发现,他还是临幸那碟蒜泥护心肉更多些。

护心肉是猪心和猪肝之间的一块肌肉,纹理较粗,稍有腥气,胜在口感劲道,毫无油腻之感。经过楚溪客的卤制,腥味不见了,只剩下嫩嫩的肉香。

同样拌着蒜汁吃,却是和蒜泥白肉完全不一样的口感。

楚溪客眼疾手快地从贺兰康筷子底下抢走最后一块护心肉,笑嘻嘻地放到钟离东曦碗里。

钟离东曦噙着笑,转而给他夹了一筷猪耳丝。

这就是楚溪客的最爱了。

不过,楚溪客的“最爱”挺多的,就拿这顿年夜饭来说,猪耳丝、猪肚丝、猪肺炒姜丝……他每一样都吃得美滋滋。

这才是真正的雨露均沾。

家里的小动物们也有各自的“年夜饭”,牧草、萝卜、猫饭、小鱼干、兔粮和各种楚溪客自制的宠物小零食,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

桑桑吃了一会儿,又跑到人类的桌子这边,嘴里叼着小鱼干放到楚溪客手边,还软软地喵了一声。

这就是交换食物的意思了。

讨饭都讨得这么绅士,楚溪客不给它都不好意思了。

桑桑心满意足地叼着一块护心肉回去,没有自己吃,而是放到了小猫崽的饭盆里。

虽然过去了整整一年,小猫崽的警惕心还是没有完全放下,一家子小动物开开心心围成一团,只有它孤零零躲在角落。

并不是有人排挤它,而是它始终保持着骨子里的野性,没有完全融入这个家。

不过,它也没跑掉,即使楚溪客打算把它放生,小家伙也没走。

如今小猫崽已经一岁多了,是一只成年猫了,原本稀疏的灰毛已然褪去,长出了金褐色的底毛和黑色的斑点,是一只漂亮的小豹猫了。

或许是幼崽时期缺乏营养的缘故,小家伙比寻常豹猫体型短上很多,好在这一年得到了很好的照顾,体格倒是十分健壮。

它从来不会白吃楚溪客的准备的猫饭,时不时就会消失一两天,再回来时总能托着比自己还要大上好几倍的猎物。

每每打猎归来,小家伙都会昂首挺胸地把猎物丢在楚溪客面前,然后高冷地“嗷”上一声,直到亲眼看着楚溪客把猎物收起来,才会迈着小猫步退回自己的领地,悠闲地舔毛毛。

那养家糊口的骄傲劲儿哦,都要从每根毛毛里溢出来了。

据云竹推算,小猫崽出去的频率和猎物的重量刚好是它、桑桑和二桑这段时间的口粮。

也就是说,在小猫崽的观念里,桑桑和二桑是它养着的……

第一次听云竹提起的时候,楚溪客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他们全家,包括人和猫,最不聪明的或许是他,就连小灰叽都要排在他上面……

认清这一事实的楚溪客一口吞下一个大饺子,该吃吃该喝喝,总之是非常认命了。

“小猫崽四舍五入也算是蔷薇小院的一员了,总不能一直‘猫崽、猫崽’地叫,不如给它起个名字?”楚溪客看向姜纾。

姜纾看向贺兰康:“你来吧!”

贺兰康受宠若惊:“阿纾这么信任我?”

姜纾笑道:“想多了,只是觉得猫崽是你抓回来的而已。”

贺兰康:“……”

楚溪客不厚道地笑出声。

阿肆原本在认真干饭,没有听到前情,看到楚溪客笑,自己也连忙笑得更大声,免得显着不合群。

然后,贺兰康冷飕飕的眼神就盯到阿肆身上了,再然后,小猫崽的名字就诞生了。

“就叫‘小五’吧!”

虽然过于随意了些,但意外的贴切,于是小猫崽的名字就这么愉快而又随意地定下了。

如果没有后面的事,今日便是一个相当完美的除夕夜了。

直到一只特殊的信鸽落在窗台上。

“是小五府里的。”阿肆口中的小五,不是猫崽,而是五公主。

钟离东曦大步走过去,解下信鸽腿上的竹筒,从里面拿出一张字条。寥寥几个字,却让钟离东曦捏碎了茶盏——

“吐蕃赞普求娶大昭公主,父皇选中了我。”

就连向来好脾气的阿肆都气得骂了一句“猪狗不如”。

楚溪客只觉得遍体生寒。

《血色皇权》中就有这样的情节,在二皇子和四公主的设计下,今上下旨让五公主和亲,只是后来被主角攻和主角受联手破坏了……

这个情节本该出现在两年前,包括书中所写的“大决战”也在两年前就结束了。

去年过年的时候,楚溪客还暗自庆幸,原书中的时间线已经走完了,他们还好好活着。

怎么都没想到,注定的剧情虽然迟了两年,还是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