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法利塞之蛇(三)(第4/4页)

……行吧,大腿就大腿,权当穿裙子,又不是穿不得。

紧接着,他发现自己的速写本不见了。

谢凝吓得双目圆睁,到处乱找,侍女与他打了半天手势,把他领到大厅,失物复得,他才知道,原来是被国王的人拿走了。

这感觉,就跟被远房亲戚擅自看了浏览器的历史记录差不多……谢凝紧紧抱着速写本,面色沉重地站了半天,疯狂回想自己到底有没有画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应该没有……吧?艺术!我这里头都是艺术!

就这样,他稀里糊涂地在这个名为“艾琉西斯”的都城住下了。

谢凝觉得,自己一定是烧了几辈子的高香,才攒了一次性的好运气。因为他后来比划着问侍女,连蒙带猜地得出了肯定的回答:浆果是有用的,它们真的救了一城人的性命,而这同时意味着,国王许诺的十件刺绣精美的衣袍,十头公牛,十只不知道干什么的青铜锅,还有几块黄金,确确实实成了谢凝名下的财产。

现代社会,他还是个需要愁毕业去哪搬砖的大三生,到了这儿,谢凝倒是一飞冲天,资产养活十个奴仆都没问题了。

当然,他住在神庙里,衣食住行都不是问题,他也不会去买卖奴隶,他自己有手有脚,不用别人伺候。

谢凝一边与神庙的祭司学习文字,一边到处乱逛着画画。他最先画的,就是这座宏伟典雅,不知道供奉着哪个神的神庙。祭司站在身后,先看他在珍贵的“银纸”上,用漆黑纤细的墨笔打出凌乱的线条,还露出了不赞同的目光。

可是,正如施展神迹一般,再横着、斜着、竖着添上粗粗几笔,神庙的轮廓就跃然纸上;再填上几个黑色块,几扇细密的线条,缩小的神庙已经在纸上呼之欲出了。

祭司的眼珠子快要瞪出来,纵然他不是缪斯女神的信众,依旧在心底喃喃地赞叹、崇拜这技法,简直像赋予了笔和纸灵魂一样。

谢凝身为当事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好自豪骄傲的。

他使用的画技,是数千年的流传累积,不知有多少古今中外的大师画豪,用尽毕生的心血总结出各式各样的流派技法,然后再由优秀的教育家,提取出其中最精炼浅薄、适宜教学的结晶,呈现在他们这些学生面前,任其挑选、吸收。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更要知道自己的斤两。倘若因为旁人都看不到这透明的巨人,就将它的高度当成了你的高度——你又怎么有脸,敢去承受这种重量的赞美与歌颂?

谢凝只把自己当成街头卖艺的画匠,他画出图样,请木匠帮忙打制了一个简略的画架,每当他支起画架,放上速写本,便会有一大批人悄无声息地围上来,把路边堵得水泄不通。

古代的娱乐比较有限,谢凝在街上一画几个小时,居然真的有很多民众舍不得离开,一看也是几个小时。

他还不会说这里的语言,但是他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回报这种程度的喜爱,谢凝就在街上赠画。他的本子纸张太少,神庙总有许多泥板和草纸,他用草纸和炭笔,画了许多速写,分发给愿意为他当模特的人。

人们拿了赠画,往往欣喜若狂,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许多人在露天披散头发,抓着胸口,狂欢呐喊着奔跑回家。但没过几天,祭司就求饶上门,猛打手势,声泪俱下地请他不要再送画给别人了。

望着谢凝困惑的眼神,祭司惶恐不堪。

那种精妙到令人心生惧怕的画作,和献给雅典娜的金黄橄榄油,献给阿尔忒弥斯的白雄狮皮,献给狄俄尼索斯的初生葡萄酒一样,都是唯有神祇才能享用的事物,地上的人类要得到它,便如婴儿抓到丰饶的金杯,跛子骑着神骏的飞马。怀着这样不匹配的礼物,他实在担忧神会因此大发雷霆,要知道,上一位偏向人类的古老神明,还是被关押在高加索山的普罗米修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