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2/2页)
杨学军道:“可是我看过五名被害人的资料,他们当初犯罪被抓判刑时,量刑基本合理,并没有被轻判啊。”
赵铁民道:“也许在凶手看来,他们所犯的罪应该判死刑。”
一名犯罪心理学的专家点头认同:“从犯罪心理学的意义上说,这凶手自认为是正义的化身,想要替天行道。他不屑法律的判决,而是依照自己心目中的量刑标准。”
另一老刑警不以为然道:“可是其中有名被害人只是个盗窃犯。盗个窃也该被判死刑,凶手是不是疯了?”
赵铁民思索了下,觉得他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便道:“那个杀人动机这个问题权且先放一边,犯罪动机的分析对这次的案情帮助不大,光凭动机我们无法勾画出凶手的具体特征。先说说五起案件的第二个共同点,凶手每次犯罪后均在现场不远处丢弃了作案工具,而且每次都用绳子。凶手为什么每次都用绳,而不用刀具等?用刀具杀人更快吧,而用绳勒死对方,如果被害人反抗能力强,凶手很可能会失败。”
手下均摇摇头,表示不解。如果成心要谋杀,用刀具是最快捷、成功率最高的手段,干吗每次都把人勒死?
赵铁民继续道:“第三,每次的绳子都是用了两头带木柄的体育课跳绳,均在上面找到了凶手的指纹。难道凶手不怕指纹对自己构成威胁?”
杨学军道:“要么此人并未意识到留下指纹是对他的威胁。”
“不,”赵铁民坚决地摇摇头,“从五起案件看,我们到现在对凶手的基本轮廓都没掌握,可见此人一定具备了相当的反侦查意识,不会没想到指纹对他的威胁。”
另一人道:“我想此人第一次犯罪中,经验不足,杀人后慌乱丢弃了犯罪工具。此后犯罪中,他知道警方已经掌握了他的指纹,继续掩饰也没有必要,所以索性每次犯罪后都丢弃工具,把指纹给我们看。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挑衅,和他留字条的行为一致。”
赵铁民道:“这倒是有可能,只是我们以往几次办案中,都采集了附近大量居民的指纹进行比对,始终找不出凶手。”
那人道:“比对没办法把所有人的指纹都采集到,肯定有漏网之鱼,而且凶手是否住在附近也不好说。”
赵铁民道:“我想凶手应该是住在城西附近的,因为五起命案均发生在城西一带,也都发生在晚上。如果凶手住在其他区域,总是晚上过来踩点、伺机袭击,太费周折了。”
那名警察有些无奈:“可现在人员流动太大,如果凶手有心避开警察上门采集指纹,也是很容易做到的。”
赵铁民点点头,继续道:“第四,凶手犯罪完成后,都在现场留下‘请来抓我’的字条,足见挑衅我们警方的意思。而他五次都把一根利群烟插进死者嘴里,这就更想不明白了。”
杨学军道:“或许是凶手故意想留点莫名其妙的线索,误导我们的侦查方向呢。”
其他人也点头认同,道:“只能这么解释了,否则留根香烟毫无意义。”
杨学军又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查下去?”
赵铁民道:“接下去的侦查分几个方向同时进行。第一,学军,你的人负责调查监控和被害人的人际关系走访;第二,宋队,你安排人拿着凶器绳子,调查城西一带的文具店,看看能否找出来源。另外‘请来抓我’这张字条,让省厅的物鉴专家鉴定油墨和纸张,看看能否有所发现;第三,多派几队人马对文一西路一带的居民进行大量走访,询问昨晚是否见过异常人或事,包括近期出现在附近的可疑人员。希望这三项工作能够有好消息,否则的话,只能用最后一招,广泛采集指纹比对了。这次死者留下了‘本地人’三个字,大家要重点留意的是本地居民。”
散会后,赵铁民刚回办公室,一名手下跑进来,道:“刚得到一条重要线索。”
昨天半夜城西当地派出所接到一名女性报案,说她从酒吧下班回家时,被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挟持,拉进附近的绿化带中进行猥亵。猥亵的时间与命案的发生时间重合。而猥亵的地点,就在案发点旁,离案发的那块水泥空地仅五六十米,中间隔了片景观绿地和几排树。
赵铁民顿时睁亮眼睛:“难道昨晚猥亵女性的家伙就是凶手?”
他眯了下眼,看来有必要先对昨晚的猥亵案调查一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