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8/8页)
格兰特继续全神贯注地写报告,恍惚中觉得廷克太太曾送信进来,在中午的时候。当他抬起头想在脑海里搜寻一个词语时,眼睛落在了她放在桌上的文件。这是一个牛皮信封,很硬很贵,装得鼓鼓囊囊,字体又瘦又硬,而且写得很挤,感觉是个吹毛求疵、派头十足的人。
格兰特从未见过赫伦·劳埃德的笔迹,但他立刻就认出来了。
他把笔放下,如此小心谨慎,好像这封陌生的来信是一个炸弹,任何过度的震动都会引爆它。
他把手掌在裤腿上摩擦摩擦,这是他儿时的动作,是小男孩儿面对不可预料的事所做出的动作,然后伸手拿起了信封。
信是在伦敦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