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2/3页)

“我知道。”布雷兹双手一摊说,“瞧,有些事你知道,因为这些事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还有些事你也知道,因为这些事合乎情理,必定如此。你不会开枪杀人时弄出很大的声音,引起对你的注意,又始终把枪塞在枕头下面。那姑娘整天和亨奇在一起。要是亨奇杀了人,她不会不知道。而她什么也不知道。要是她知道,她就会泄露出来。对她来说,亨奇算什么?不过在一起鬼混罢了。瞧,忘了亨奇吧。那个开枪的家伙听到收音机很大的声音,知道这会盖过枪声。但他还是先把菲利普斯打晕,把他拖进卫生间,关上门,再开枪。他没有喝醉。他做事很专注,很谨慎。他走出去,关上卫生间的门,收音机关了,亨奇和那姑娘出门去吃饭。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你怎么知道收音机关了?”

“有人告诉我的。”布雷兹平静地说,“还有人住在那幢楼里。知道收音机关了,他们出去了。动静很大。杀手走出房间,亨奇房间的门开着。肯定是这样,否则他也不会想到进亨奇的房间。”

“住公寓的人不会出去不关门的。尤其在这样的小区。”

“醉鬼会这样。醉鬼粗心大意。他们心不在焉。他们一次只想着一件事。门开着——也许只是一条缝,但开着,杀手进去将枪藏在床上,却在那儿发现另一把枪。他拿走了那把枪,就想嫁祸于亨奇。”

“你可以查那把枪。”我说。

“亨奇的枪?我们会查的,但亨奇说他不知道编号了。如果我们找到那把枪,我们可能会有所发现。但我不能肯定。我们拿到的这把枪,我们会去查,但你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你作了很大的努力,以为找到头绪了,然而,线索断了。一条死胡同。你还能想到什么也许我们知道会对你的业务有所帮助的事情吗?”

“我累了。”我说,“脑子不够用了”

“刚才你还用得不错呢。”布雷兹说,“关于卡西迪案。”

我没说什么。我又装了一袋烟,但烟斗太烫不能点。我把它放在桌子上凉一凉。

“说真的,”布雷兹慢吞吞地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我看不出你在对杀人案故意隐瞒。我也不相信你真的知道得那么少。”

我还是没说什么。

布雷兹探身在烟灰缸里捻雪茄,把火灭掉。他喝光了酒,戴上帽子,站了起来。

“你还要沉默多久?”他问。

“我不知道。”

“让我帮你一下。我给你点时间,等你到明天中午,还有十二个小时多。在这之前我还读不到验尸报告。在此期间你可以和当事人谈谈并决定说出真相。”

“要是超过期限呢?”

“超过期限,我就去见刑侦队长,告诉他有个名叫菲利普·马洛的私人侦探知情不报,妨碍了我对一桩谋杀案的调查,或者说我断定他就是杀手。怎么样?我想他会马上把你弄到警局,让你吃点苦头。”

我说:“啊哈。你检查过菲利普斯的办公桌了吗?”

“当然。一个很爱整洁的年轻人。抽屉里什么也没有,除了一小本日记。日记里也没有什么,除了记一些琐事,如他怎样去海滩,或者带女孩去看电影,她并不热心什么的。还有他在办公室坐着,没有业务。有一次,他对洗衣房很恼火,写了一整页。大部分日记只有三四行字。只有一件事较为特别。所有的日记都是用印刷体写的。”

我说:“印刷体?”

“是的,用钢笔和墨水写成印刷体。不是那种为掩饰而写的很粗的大写字母。而是那种工整、秀气的印刷体,好像这家伙写起来得心应手,跟写其他字体一样。”

“他在给我的名片上并没有用那种字体写字。”我说。

布雷兹想了一会。接着他点了点头。“真的,也许是这样。日记封面上没有任何名字。也许他用印刷体写字只是自得其乐。”

“就像佩皮斯[1]的速记?”我问。

“什么意思?”

“那人用自己发明的速记写日记,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布雷兹看看斯潘格勒,后者正站在他的椅子前,舔着杯子里的最后几滴酒。

“我们还是走吧。”布雷兹说,“这家伙又要编个卡西迪案了。”

斯潘格勒将杯子放下,他们两个向门口走去。布雷兹停下脚步,手搭在门把手上,侧身看着我。

“你认识一位高个子金发女人吗?”

“我得想想。”我说,“我希望认识。有多高?”

“挺高。我不知道到底有多高。就是和高个子男人在一起也算高。一个名叫巴勒莫的意大利人拥有法院街上的那幢公寓。我们到马路对面的殡仪馆去找他。殡仪馆也是他的。他说他看见一个高个子金发女人三点半左右走出公寓楼。管理员帕斯莫尔说他想不起来楼里有高个金发女人。那个意大利人说她是个美人。我觉得他说得没错,因为他对你的描述相当到位。他没有见到这位高个金发女人进公寓楼,只看到她从公寓楼出来。她穿休闲裤、运动夹克,系着头巾。但她一头金黄色头发仍有不少从头巾下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