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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说,“我知道这一套。”
斯潘格勒样子难看地舔舔嘴唇。
“就这样,过了一会,他开口,只说了‘巴勒莫’。巴勒莫就是马路对面那个喔普的名字,他拥有那家殡仪馆和那幢出租公寓,还有别的产业。你记得吗?你应该记得的。他曾说过有个高个金发女郎。都是胡扯。那些喔普整天就想着高个金发女郎。满脑子都是,成打成打的。但巴勒莫是个重要人物。我到处打听。他赢得了那儿的选票。他不是个能听人摆布的家伙。好吧,我并不想去摆布他。我对亨奇说,‘你是说巴勒莫是你的一个朋友?’他说,‘去找他吧。’所以,我们回到这儿,给巴勒莫打电话,巴勒莫说他就来。不错。他很快来了。我们的谈话是这样的:亨奇想要见你,巴勒莫先生。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是个可怜的家伙,巴勒莫说。一个好人。我想他没事。他想要见我,那很好。我见他。我单独见他。警察别在场。我说,好吧,巴勒莫先生,我们就去了医院,巴勒莫和亨奇说话,没有人旁听。过了一会,巴勒莫走出来,他说,好了,警官。他招认了。我也许得付钱请律师。我喜欢这个可怜的家伙。就是喜欢。他走了。”
我没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墙上的喇叭宣读一份公告,布雷兹抬起头,听了十多分钟,随后就不去理会了。
“所以,我们就带了个速记员去,亨奇说出了内情。菲利普斯曾向亨奇的女友调情。那是前天,在过道。亨奇在房间里,他看见了,但菲利普斯进了自己的房间,在亨奇出来前关上了门。但亨奇很恼火。他一拳打在女友的眼睛上。但那没有让他满足。他闷闷不乐,酒性上来了。他自言自语:那个家伙不可以跟我的女友调情。我得给他一个教训让他记住我。所以,他就留意菲利普斯。昨天下午,他看见菲利普斯回自己的房间。他让女孩去散步。她不想去散步,所以亨奇就又打了她的另一只眼睛。她去散步了。亨奇敲菲利普斯房间的门,菲利普斯开了门。亨奇对此有些吃惊,但我告诉他,菲利普斯在等你。不管怎样,门开了,亨奇走进去,告诉菲利普斯他怎么想以及要怎么做,菲利普斯很害怕,拔出枪来。亨奇打了他一棍子。菲利普斯倒下了,亨奇还不满足。把人一棍子打倒了,你还想干吗?不满足,不算复仇。他捡起地上的枪,他醉醺醺的,就想得到满足,菲利普斯抓住他的脚脖子。亨奇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脑子糊涂了。他把菲利普斯拖到洗手间,用他自己的枪结果了他。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喜欢的。”我说,“但亨奇得到什么满足了呢?”
“哦,你知道醉鬼是怎么回事。不管怎样,他结果了他。这不是亨奇的枪,你瞧,但他又不能用这把枪来伪造自杀。这样做他得不到任何满足。所以,亨奇把枪拿走,放到他的枕头下面,将他自己的枪扔掉了。他没有告诉我们丢哪儿了。也许给了某个狐朋狗友。接着他找到了那个女孩,他们去吃饭了。”
“真是奇妙!”我说,“将枪放在枕头下。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一招。”
布雷兹坐在椅子上往后靠,眼睛看着天花板。斯潘格勒听完这个故事的精彩部分,在椅子上扭过身去,抓起几枝蘸水笔,朝那只垫子掷去。
“可以这么来看。”布雷兹说,“这个伎俩有什么效果?看一下亨奇是怎么玩的。他醉了,但他很聪明。他找到那把枪,在菲利普斯尸体被发现前就把枪拿出来。我们先想到,一把枪在亨奇的枕头下,这把枪杀了人——不管怎样开过枪——随后,我们就看见了那具尸体。我们相信了亨奇的说法。听起来很有道理。我们怎么能想到会有这样的傻瓜像亨奇这么做呢?这不可思议啊。所以,我们相信有人把枪放到了亨奇的枕头下,并将亨奇的枪拿走扔掉了。假设亨奇扔掉的是那把打死人的枪,而不是他自己的枪,他会有更好的处境吗?如果事情真是那样,我们肯定会怀疑他。那样的话,他就无法让我们产生最初对他的那些想法。而他实际的做法就让我们认为,他是个没有恶意的醉鬼,出去门都不关,有人就把枪丢给了他。”
他等着,嘴巴微张,一只长了很多雀斑的手举着雪茄,淡蓝色的眼睛微微露出得意之色。
“好吧,”我说,“不管怎样,要是他打算招认,这就没有什么不同了。他准备认罪换取宽大吗?”
“当然。我想是这样。我猜巴勒莫会设法让他以过失杀人的罪名从轻发落的。当然我并不能肯定。”
“巴勒莫为什么要帮他开脱呢?”
“他有点喜欢亨奇。巴勒莫是个我们摆布不了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