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腐烂的尸体(第3/5页)
“服务台登记的名字是岩濑光夫,可是这个人我们一次也没见过。”服务台负责人查对了登记卡后无可奈何地说。
“你们服务台不是负责存放房间钥匙吗?”大川的脸更阴沉起来,不耐烦地问。
“不,有的客人自己保存钥匙,所以几乎是不走近服务台的。”
“那么一一二号房间的客人是什么时候搬入的?”
“公寓是在去年四月份竣工的,大约是在五月中旬。”
“这么说,搬来的那天是见过面的人。”
“签合同和移交房间钥匙都是在总公司那边进行的,我们确实从未见过这位客人。”
“去年五月中旬,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在这期间难道一次都没见过面吗?”
“客人并不走近服务台,而且我们又不查对是否本人来住,再加上一一二号房间又在一楼,从停车场便可以直接出入自己的房间。”
服务台负责人恭恭敬敬的态度中透着轻蔑。
从构造上看,这家公寓的服务台和休息室都是在二楼,而案件出在一楼,因此只要自己有钥匙,就可以从地下室的停车场直接进入房间。
“没来过信件或留言吗?”
“这个,一一二号房间一次也没有过。”
如果在普通旅馆,这样的荒唐事是不会有的。总是呆在房间里闭门不出,会引起女招待、男服务员的怀疑。外出时还必须将钥匙交回服务台保管,即使不将钥匙退回来的话,服务台的人员也是要检查房间的。并且房租也需要按时交付,积压久了会计就要前去索取。
这里虽然是旅馆形式,实质却是公寓,客室是归居住者所有的。只要付了钱,居住者有使用假名的自由。大川在调查总公司之前,就有一种令人不愉快的预感。买下房间已经一年了,客人却未在服务台露过一次面,因而不能相信此人在签合同时用的是真名。
大川决定把这个问题暂且放下,先着手查明发现尸体的情况。如果发现人的供述准确无误的话,现场的状况又是一个难解之迷。
“神谷先生,你们进入房间时,不光房门锁着,而且保险锁链也是挂着的,是这样吗?”
大川的伙伴下田刑警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又询问了神谷。
“是这样。开始发现臭味时,觉得有些瘆人,所以也没有去碰房门,便去通知服务台了。这位安原君用总钥匙打开房门后才发现里面还挂着保险锁链。”
“不破坏锁链就没有摘下的方法吗?”
警察赶到时,保险锁链已被弄坏了。下田对这一重要线索被外行人无意中破坏了非常遗憾。
“没有别的办法,因为当时臭味很厉害,我们急于知道里面的情况,因此不得不将它毁坏了。进屋后就发现了这具尸体。”安原辩解道。
听安原这么一讲,下田又觉得训斥他们未免有些苛刻,他们都是善良的市民,闻到死尸的气味恐怕还是第一次。而且用总钥匙将门打开时,保险锁链还挂着,当然并不知道里面放着死人。强烈的臭味使他们不顾一切地闯了进去。在这种非常时刻,怎么能要求他们想得那么周到呢。
“这么说,也没有办法从外面挂上锁链喽?”
下田忽然想起朋友家住宅的房门安的就是这种保险锁链,除非在房屋内的人谁也挂不上。
“是的。作为公寓,是不必用这玩意儿的,可能是为了能增强主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吧。”
安原讲话时,多少对神谷有些顾虑。
“这公寓的房门是那种一按动把手中间的按钮就锁上的吧?”
“是的,这种半自动式门锁,可以给客人带来亲手锁上门的安全感。”
照这种说法,犯人在逃脱时可以简单地把房间伪装成密室。然而真正构成密室的则是保险锁链,铝框式的窗户也是带锁的。从外面无法锁上的保险锁链,罪犯是怎样锁上的呢?
虽然解剖结果还没出来,但实际状况很清楚:自杀者无论如何不能用塑料布将自己层层缠绕,然后再进入鸭绒睡袋。
锁上保险锁链,门只能在锁链的长度范围内打开一条缝,这个缝隙的宽度只有十厘米左右。象这么窄的间隙连小孩子都不能进出。
虽然在推理小说中曾描写过把动物作为犯罪工具,这次作案却显然是人之所为。从逻辑上推断,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报案人本身是凶犯或同案犯,他们把从外面不能锁上的保险锁链弄坏,伪造密室。
报案人中的一位是在被害人旁边房间居住的客人,另一位是公寓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否和死者有什久关系呢?
——需要彻底清查这两个人。
下田这样想着。脸上却不动声色,他若无其事地送走了神谷和安原。
对任何事物都用疑惑的眼光去看,这是刑警的职业病,又是对刑警的要求。因此他们往往失去善良市民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