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波洛的案情分析(第5/6页)

“你偶然发现了安德沃尔,觉得那个地点很合适,在那里做了初步侦查后,你把阿谢尔太太的小店定为第一次作案的地点。她的姓名就清清楚楚地写在门上方,而且你在踩点后发现,她经常独自待在店里。杀死她需要勇气、胆量和一定的运气。

“至于字母B,你不得不改变策略。可以想见,警方已经提醒过开店的单身女子。我能想象得到,你频繁光顾几家咖啡馆和茶室,和那里的姑娘们说说笑笑,目的是找到名字以B开头的合适对象。

“你发现贝蒂·巴纳德正是你要找的那种女孩。你和她约会了一两次,并向她解释,你已经结婚了,所以两个人只能偷偷摸摸地出去。

“初步计划完成后,你就要大干一场了!你把安德沃尔的客户名单寄给了卡斯特,命令他在特定的日子到那里去,并把第一封ABC信寄给了我。

“你在指定的那一天去了安德沃尔——杀死了阿谢尔太太——你的计划没有受到任何破坏。

“一号谋杀案大功告成。

“至于第二起谋杀案,你在作案时非常谨慎,其实,你是在前一天干的。我确信,贝蒂·巴纳德是在七月二十四号午夜之前被杀的。

“我们现在来到了三号谋杀案——这才是重中之重,实际上,从你的观点来看,这才是真正的谋杀。

“在此,我应该好好表扬一下黑斯廷斯,因为他发表过一个简单且明确的观点,而我们都没有注意到。

“他认为第三封信是故意误投的!

“他说得很对!

“一直困扰我的那个问题的答案就在那个简单的事实里。为什么凶手要把这些信寄给赫尔克里·波洛,一个私人侦探,而不是警方呢?

“我曾经误以为有什么个人原因。

“但完全不是这样!这些信之所以寄给我,是因为你这个计划的关键就是要写错其中一封信的地址,误投到别处——但你不可能让一封收信地址是苏格兰场刑事调查科的信误投!所以必须是个私人地址。你选择我,是因为我有相当的知名度,而且我肯定会把信交给警方——此外,你这个思想狭隘的人喜欢看一个外国人出丑。

“信封上的地址你写得很聪明——白港——白马,这是很自然的笔误。只有黑斯廷斯能敏锐到无视细微之处,而是直接关注显而易见的事实!

“你当然是故意把信寄错的!只有在你平安离开犯罪现场后,警察才能开始搜捕。你哥哥晚上散步的习惯给你提供了可乘之机。ABC案所带来的恐惧成功地主宰了大众的想法,没有一个人想到凶手可能是你。

“只要你哥哥死了,你的目的就达到了,所以,你也不想再去杀人了。另一方面,如果谋杀案毫无缘由地终止,就会有人对真相产生怀疑。

“卡斯特先生,那个给你打掩护的人成功地扮演了一个隐形人的角色——因为他太不起眼了——以至于到那个时候为止,没有人注意到同一个人在三起谋杀案的现场附近出现过!令你恼火的是,甚至连他去过康比赛德的事都没有人提起过。这件事已经被格雷小姐完全抛在了脑后 。

“一向胆大包天的你决定再干一场,而且这次必须对作案地点大肆宣传。

“你把行动地点定在了唐卡斯特。

“你的计划非常简单。你当然会去犯罪现场。卡斯特先生也会得到公司的指令去唐卡斯特。你的计划就是跟着他并伺机下手。一切都很顺利。卡斯特先生去了一家电影院。事情很简单。你找了一个离他不远的座位坐下来。当他起身要走时,你也准备离场。你假装摇摇晃晃地走路,然后弯下身,刺死了前排那个正在打瞌睡的人,偷偷把那本ABC放在他的膝盖上,在漆黑的过道里,你故意狠狠地撞了一下卡斯特先生,在他的袖子上擦了擦刀,然后把刀悄悄塞进他的口袋里。

“你根本不想费心去找一个名字是D开头的受害人。随便杀一个就行了!你判断——你想得没错——这会被认为是误杀。不远的地方肯定有某个观众的名字是D开头的,大家会认为你本来想杀的是那个人。

“现在,我的朋友们,我们从假ABC,也就是卡斯特先生的角度来考虑这个案子。

“安德沃尔案对他来说毫无意义。贝克斯希尔案令他震惊——哎呀,那个时间他自己刚好就在那里!随后是彻斯顿案和各家报纸铺天盖地的宣传。安德沃尔发生ABC案时他在那里,贝克斯希尔发生ABC案时,他也在那里,现在又有一起谋杀案发生在附近……三起谋杀案,每次他都在现场。饱受癫痫之苦的人通常会有记忆空白,有时候他们会忘了自己做过什么……要记住,卡斯特是个紧张兮兮、神经高度过敏,而且极易受他人影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