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天 晨祷(第3/6页)

阿博内紧接着说,尽管自己是教会的人,并且是教会所器重的一个教派的修道院院长(坐成半圆形就席的双方发出敬佩的低语声),但他并不认为德国皇帝不应过问这些问题。理由很多,巴斯克维尔的威廉稍后会论及。不过,阿博内又说,第一轮讨论在教廷使者和圣方济各弟子的代表们之间展开是很合适的,他们出席教廷召集的这次会晤,本身就表明了他们是教会最虔诚的儿子。随后,他邀请米凯莱或他的代言人来阐述他到了阿维尼翁将坚持什么样的观点。

米凯莱说,那天早晨他发现卡萨莱的乌贝尔蒂诺也在场,感到非常高兴和感动。一三二二年,教皇曾亲自邀请乌贝尔蒂诺起草一份有根据的有关守贫问题的报告。他清晰的思路、博学的才能和热诚的信仰是大家公认的,由他来综述方济各会经久不衰的主要思想观点是最合适的。

乌贝尔蒂诺站起身。他刚一张口,我就明白了他作为一个布道者和皇帝的人,何以会激发众人如此的热情。他的手势充满激情,声音令人信服,微笑富有魅力,思维清晰而又连贯。他的发言始终紧紧地吸引着所有的听众。他以支持佩鲁贾方济各大会所持观点的理由为开端,做了一篇博学多才的专题演讲。他说,首先,应该承认基督和他的门徒处于双重地位,因为他们是《新约》教会的高级神职人员,他们对财物拥有分配和施予的权力。他们布施给穷人和教会的教士们,就像《使徒行传》第四章里所写那样,对此,没有人提出异议。其次,应把基督和他的门徒看作个体的人,那是宗教能达到完美的根基,他们也是完全蔑视世俗的人。从这一点来说,可以有两种方式拥有:一种是世俗的,尘世的,帝国的法律是用我们的财富这几个字来下定义的。因为那些能得到法律保护的财富被说成是“我们的”,而一旦被剥夺了财富,我们就有权索回。因此,上诉朝廷的法官,从非圣职的世俗意义上捍卫自己的财富不被他人所剥夺,这是一种方式(而为了确定基督和他的门徒以这种方式拥有财富是异教的论断,他列举了《马太福音》第五章所言,“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路加福音》第六章里也有相同的说法,基督放弃了自己的一切主宰权和圣主的身份,并强令他的门徒效仿他;请看《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1],里面提到彼得对主说,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还可以有另一种方式拥有世俗的财富。为了共同的兄弟般的仁爱,基督和他的门徒凭借自然赋予的权利拥有财富,有人把这称作jus poli,即上天的法规,依照自然的意愿,没有人为的安排,符合正当的理由;而jus fori[2]是属于人为协议的权利。最初财物是所有人共有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间的财物不是属于某个人,而是属于所有的人;只是在原罪出现之后,我们的祖先才开始分配财产,从那时起,就有了世俗的所有权,就像现在我们所熟知的。而基督和他的门徒当初是以第一种方式占有财富,他们集体拥有衣物、面包和鱼,就像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中所说,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所以基督和他的门徒拥有了食物和衣服,并非是为了占有,而是为了使用,他们仍然保持了绝对的贫穷。这一点在教皇尼古拉二世的谕旨《用尽所获之物》中早已得到承认。

这时,站在对立面的约翰·达诺站了起来,说乌贝尔蒂诺的观点既不符合健全的理性,也不是对《圣经》的正确诠释。所以,对诸如面包和鱼这种不享用就容易变质的财富,既不能用简单的使用权来谈论,也不能实际上真的享用,有的只是过度使用;原始基督教会里信徒们集体占有财物,其所有权的思想基础跟他们在入教之前所有权的思想基础是一样的,这正如《使徒行传》第二章和第三章所说的;在圣灵降生之后,使徒们占领了朱迪亚的田庄;不占有财富甘于赤贫的誓言并不包括生存所必需的财物,当彼得说抛弃了一切,并不意味着他放弃对财物的拥有;亚当就曾有对财物的支配权和拥有权;从主人那里得到金钱的仆人当然既不只是使用也不是滥用金钱;方济各会的人总是引用“用尽所获之物”这句话,规定方济各修士只能使用所获之物,不能支配和占有它,这应该仅指那些使用后不会耗尽的财物。事实上,假如谕旨所指的财物包括不使用就会变质的食物,那就是支持不能成立的命题;实际的使用无法与法律上的支配权割裂开来;占有物质财富的基础是人的一切权利,它包含在国王的法律之中;还是凡人时的基督,自他在娘腹中坐胎起,就拥有了尘世间的一切财富。他成了上帝后,就从圣父那里获得了对宇宙一切的主宰权;他拥有衣物、食品、信徒奉献的金钱和虔诚者的馈赠。如果他还是贫穷的,那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财富,而是因为他不收取财富的收益。因此,只有单纯的合法的支配权,而不收取利益,是不能使拥有者富有的。最后,即便《使徒行传》中有不同的说法,罗马教廷对有关信仰和道德的问题,可以废除他前任的决议,甚至可以提出相反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