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临时家长会 第四节(第2/2页)
原本是英雄的我从这天之后就沦为杀人犯。
通过爱的力量动摇了世间的舆论,真了不起。
对各位来说,出现新的谴责对象,是不是反而更兴奋呢?本来是各位把田边老师逼向死胡同,如今却表示怜悯和同情。好像田边老师落到这份上是我逼的,并把事发之前自家孩子的无能表现归罪于我,说什么孩子变得不爱说话了,孩子的注意力不集中了,你们这么做是不是令平日的压力得以释放了呢?当有家长要求我赔偿带血的浴巾时,我惊得无话可说。
开除杀人犯教师!应该在大家面前下跪谢罪!应该承担责任!
出于这样的原因才召开了今天的临时家长会,我现在站在这个台子上,但我遭受如此谴责,难道是因为你们的孩子没有被杀害吗?
大家认为我是毫无来由地杀害了一个摇摇晃晃走过来的体弱有病的少年吗?
是不是等四五个人被杀害更好些呢?是不是像胆小鬼同事那样装作被撞入泳池,对孩子们遭受坏人袭击视若无睹更好些呢?或者我和那个男子一起死掉大家才会满意呢?
要是不救你们的孩子就好了。
事情发生后,罪犯刺中了自己,掉进泳池。这种情况一般认为算不上正当防卫,可是,我运气不好,那人的父亲位高权重,看来不久就会针对我下达逮捕令。
也许有好心的刑警会听我把话说完,如果是那样,我只申明一点。
周刊的网页上写的是“每一次探出脑袋”。而实际上我只踢了一下那人的头。审判的时候,一定会被问及那一踢是否有杀人意图。按照陪审制度,也许在座各位会有人当选,参加陪审,一想到这点,我就不寒而栗。
我不想过多地对你们说明事情真相,因为没有意义。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各位就当是针对你们当中的某一个人。
麻子女士,再次谢谢您专程远道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