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个月零十天 第三节(第3/3页)

若在以前,即使盂兰盆节期间,要是看到陌生人,或许还有人会在意这人来自哪里,可是,自从足立制造厂建成之后,就来了很多陌生人,渐渐大家都习惯了。长此以往,这个小镇一定和大都市一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淡漠。

习惯于人情淡漠,也许反而会很舒服,而我却非常想让别人关注我。每逢这种时候,脑海里就浮现出命案当晚送我回家的安藤警官。他会耐心地听我说话,还可以保护我不受坏人侵犯。为了能去派出所见他,我绞尽脑汁想借口。

是啊,乖巧又善于社交的你一定很不理解为什么还需要找借口。笑嘻嘻地走进去说声“你好”,然后和他说说学校的事,或者聊聊闲话不就可以了?可是,那时的我做不出这样的事情,刚走进去,如果有人问什么事,我会答不上来,一定会扭头逃跑。就算姐姐没有病,由于我们家是农民,不管是不是休息日,从懂事的时候起就常常听大人说:“忙着呢,去别处待着。”没有一个人告诉过我,想撒娇、想让别人关心并不需要理由。

最初我就是去报告一些看似对案件的侦破并没有多大作用的线索,比如,虽没记住嫌疑人的长相,感觉声音和某个演员很像,或者在西区有个法国玩偶的人家有二十来户,而在庆典当晚被盗的玩偶都出自排名前十的人家,结果,不出五次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借口。

还去交过几次在路边捡到的零钱。不可能经常碰到这种事情,我就半路上从自己钱包里拿出一百元硬币交过去。现在想想,付钱和人见面,让人听自己说话,和去男招待俱乐部简直一样。实际上,那之后的十年,我完全陷入其中,到现在我才明白自己已经走入了死胡同。

说老实话,我非常讨厌你,就是现在和你这么说话,心情也不能说很好。不过,和别人谈一谈,原本自己看不到的东西会越来越清晰。我们几个人从那件案子之后就再没有一起玩过,也没有再一起谈论过那件事,如果四个人再次深入地谈谈,也许结果不会像现在这么糟糕。

要说起糟的事,我……第一次偷东西是事发半年之后。

疼,疼……稍等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