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个月零十天 第四节(第2/2页)
这些都是事发之后一年的事情,被你叫去是命案三年后。
三年后,你把四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叫到一起,说了一些令人难以置信的话。那个年龄的孩子,即使普普通通地生活,仍然会对自己的存在抱有疑问或不安,你却责备我们是“杀人犯”,甚至还说要我们找到罪犯,要我们赎罪,不然你就会复仇。
你可能只是把一时的情绪毫无顾忌地发泄出来,根本没有考虑孩子们能不能承受。或许,你回到东京之后不出三天就会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
你和惠美理外表不像,性格真是一模一样,而且……和我的姐姐也很像。
姐姐恢复以前的性格是在我被你叫去两个月之前,理由很简单,甚至让人感到有些可悲,因为到了高中以后,她有了男朋友。男朋友视姐姐如公主一般,每天在学校见面,晚上还要打电话聊到深夜,一到休息日就去远处玩。当她高兴地向我展示他们用一次性相机拍的照片,并告诉我他们在游乐场连续坐了五次过山车的时候,我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妈妈虽然嘴上高兴地说“长大之后,身体也结实了”,心里却很担心姐姐。有没有不舒服?午饭吃了什么?下周是不是不要出门了,最好在家好好休息?
这些曾经挂在嘴边的话,在姐姐有男朋友之后,变得再也不那么中听了。之前一直认为姐姐是那种需要被众人捧着呵护的人,现在才感觉她更倾向于专属一个人。
妈妈被姐姐疏远,于是开始关心起我的一切。虽然觉得妈妈这么做并非为了我,但我心情并不坏。令我吃惊的是,妈妈竟然建议我去看看心理医生。命案已经过去三年,我不理解为什么到现在才忽然提起这个,况且,我觉得那件事并没有使我的日常生活产生任何障碍。
我说不用去。妈妈流着眼泪说道:
“妈妈觉得你偷东西、夜不归宿都是受那件事的影响,以前你从未做过这样的事情,我还以为你是个认真的孩子,事后慢慢就会恢复到以前的样子,结果到现在罪犯还没有找到,而你的情况却越来越严重。我一直都没有说什么,你偷东西很少被店主发现。昨天你也干了,对吧?妈妈看你的眼神就知道,所以……”
我一直以为不会有人发现我的行为,更何况,我做梦也想不到,原本眼里只有姐姐的妈妈竟然会有所察觉,还说看我的眼神就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眼神呢?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我一边想象偷东西,一边通过镜子观察自己的脸,并没有发现和平时有什么不同。
我决心不再偷东西。就在这个时候,你把我们叫到你家。那天,从你家回去之后,我和妈妈约定以后再也不偷了。我告诉妈妈,因为你一直逼我们想起嫌疑人的长相,我恨害怕,不知不觉就开始偷东西。妈妈说以后就没事了,你很快就回东京了。
那之后,我和那些不良朋友也断绝往来,开始了低调平淡的生活。我和他们年龄相差很多,所以退出那个圈子时,他们没有找我麻烦。高中毕业后,在本地区只能录用两人的条件下,我甚至被录用到邻镇的信用金库工作,可以说我已经相当努力了,这可能是你不在这里的缘故。
你不要露出那副很不高兴的表情,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你那天的行为无疑就是威胁。由于你的胁迫,另外三个人都选择了赎罪,没有做任何坏事却去赎罪,真是够傻的。我本来打算置之不理,然而最后还是开始寻找凶手。
但这不是为了你——是为了我姐夫。
阵痛间隔开始缩短了,我得快点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