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长鼻子(第2/3页)

“他是我的主顾,我很欢迎他这样的主顾,我久闻他的名声,是位科学家。你怎么问起这个来了?”

“他那件被窃案事有可疑——至少在某些方面有疑点。”

“喔,那你看走眼了。我是说,像他这样有身份的人你要是疑心他跟这种案子沾边,那你准是看走眼了。一定是手下仆人干的;对,仆人干是很有可能的。这种事是常有的,不是吗?可决不会是莱格特干的。他是个有相当地位的科学家——在染色方面有非凡的造诣——而且,除非我们的信用调查部门情报有误,否则据我们所知他的经济情况肯定有中等以上的水平。我不是说他已经富到了时下的那种所谓有钱人的地步,不过他钱还是有一些的,不至于会干出这种事来。而且,我可以偷偷告诉你,我正好了解个情况,就是他在西曼的国民银行户头上目前的存款余额超过了一万。所以你想呀——八颗钻石总共才值个千把块钱哩,一千二三百块是最多了。”

“是零售价吧?这么说你的成本才五六百块咯。”

“嗳嗳,”嘻嘻一笑,“七百五还差不离吧。”

“你怎么会把钻石给了他的?”

“我跟你说过了,他是我们的一个主顾,我知道了他有玻璃染色的专长,就起了个想法,我想,要是他这种工艺能用在钻石上,那真是太妙了。菲茨斯蒂芬——我知道莱格特在研究玻璃染色主要就是他告诉我的——他认为怕不见得办得到,不过我觉得倒很值得一试——我到现在还觉得很值得一试——所以我就请莱格特试验试验看。”

菲茨斯蒂芬,好耳熟的名字。我就问:“哪个菲茨斯蒂芬?”

“就是作家欧文·菲茨斯蒂芬。你认识他?”

“认识,不过倒不知道他在西海岸。我们以前是常在一起喝酒的。你知道他的住址吗?”

霍尔斯特德在电话号簿里替我找到了地址,那是位于诺布冈的一套公寓。

我从珠宝店出来,就去明妮·赫尔希家的附近一带。那是一个黑人住区,遇上这种事情要想摸到一些比较可靠的情况本来就希望不大,何况又是在黑人住区,所以看来希望也格外渺茫了。

我打听到的情况总括起来是这样:那个混血儿姑娘是在四五年以前从弗吉尼亚的温切斯特到旧金山来的,最近半年来跟一个叫“犀牛”廷利的黑人住在一起。一个人告诉我“犀牛”的名字叫爱德,另一个人却又说叫比尔,反正有一点是说法一致的,就是此人年轻,个大,奇黑,下巴上有个伤疤,一眼就认得出来。我还听说他的生活来源一是靠明妮,二是靠赌博;还听说他不发火还是不错的,一发火可就无法无天了。我还打听到,要看看他的话一般晚上来都能找到,只是要来得早一些:他不是在邦尼·麦克的理发店里,就一定是在“大脚野人”格伯的雪茄烟店里。

我问清楚了这两家店开在什么地方,就又回城里去了。我来到司法大楼里的警察局侦缉科。“经侦队”的办公室里没有人。我就穿过走廊,到对面房间里去问达夫副科长:莱格特的案子是不是已经派谁负责侦查了?

他说:“去找奥加尔好了。”

我就到会议室里去找奥加尔,心里有点纳闷:奥加尔是“刑侦队”的探长,跟我手上的这个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奥加尔和他的搭档帕特·雷迪都不在。我抽了支烟,心里捉摸:是不是有谁给杀了?后来我就决定给莱格特打个电话。

“我走了以后,有警察局的探员来过吗?”一听到他那个粗粝的嗓音,我就问。

“没有,不过不多久以前他们来过个电话,要我太太和女儿到金门大街的一个什么地方去认一个人是不是见过。她们母女俩走了才几分钟。我没跟她们一块儿去,那个估计是小偷的人我可没见过。”

“金门大街的哪一带?”

他记不得报的是什么门牌号码,不过那个地段他熟——是在范内斯大街过去一点。我谢过了他,就直接上那儿去了。

到了他告诉我的那个地段,我看到有个穿制服的警察站在一幢小公寓的门口。我就问他奥加尔在不在这里。

“在上面三一○室。”

我就乘电梯上去,电梯老得都摇摇晃晃了。到了三楼走出来,劈面就遇上了莱格特太太母女俩,正打算回去。

“现在我想你总该相信了吧,明妮跟这事根本不相干,”莱格特太太带着责备的口气说。

“警察找到你们看见的那个人啦?”

“对。”

我对嘉波莉·莱格特说:“埃里克·科林森说星期六晚上你们回到家里才不过半夜,至多也不过是半夜稍过一点。”

她从我跟前擦身而过,径自跨进电梯,气鼓鼓地说:“埃里克是头蠢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