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部 御珠案 第十八章(第4/4页)
“但我复活了,我的冤魂嗷嗷叫屈,我决不饶恕那个曾经诱惑过我、勾引过我又最后将我一边抛闪的小狐狸精。琥珀她使我再次陷入生命的绝境,可惜我不能亲手将她捆缚上白娘娘的祭坛,了我心头之恨。老爷,押我下去吧!你们斩的、磔的、剐的只是一具无知无觉无魂灵的尸身,一块多余的死肉。”
狄公点了点头,衙卒将杨康年带出书房,押下了走廊。
狄公重新坐下,拭了拭前额的汗珠,又呷了一口茶。
郭明急忙问道:“狄老爷,杨康年欠了我一笔不小的债务,他曾向我买了两颗 ‘猫儿眼’,赊着银钱。官府在杨康年被判斩后籍没收的家财中是否能折扣出这笔钱偿还与我——当时的契书我还保留在京师账房里。”
“那当然可以,郭先生,”狄公困倦地答道。“你明天早上来公堂作个证人,案子具结退堂后你便可以自由自在漫游或做你的买卖去了。”
郭明叹了口气说道:“画人画面难画骨,知人知面难知心。这杨康年道貌岸然,器宇轩昂,端的像个人物,谁知却是个杀人的魔王,淫人的巨奸。老爷,今夜之叙会真是别具格调,我郭明端的受益非浅。不过,我思量来狄老爷必是事先识破杨康年和卞嘉两人,才安排出如此一幕戏文。”
狄公含糊地嗯了一声,只求摆脱他的纠缠。
“妙极,果然不出吾意所料。但,狄老爷,小民还有一句不知高低的话要说:老爷你也疑心过我郭明杀人吧?不然……”
狄公甩袖转过了脸去,他讨厌这张碎舌。
郭明乃知趣告辞,洪参军赶紧拽着他出书房,下了走廊外的楼梯。
狄公见郭明走了,乃从衣袖中取出那只白手,小心将白手肘部与下面粘着的乌龟背壳分开。那乌龟一动不动,头与四肢都缩在龟壳里,看样子早已睡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