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迷雾中的光(第13/14页)

二、在这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刘律师询问那个人的身份,以及遗嘱的去向,必须一直耐心等待一个月期满。

三、对于遗嘱的内容,荣家子女们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心存二心。遗嘱的解释权,完全在于刘律师遵照有关法律做出的判断,任何人不得提出异议。

四、林念祖虽与为父并无血缘关系,但必须被视为兄弟,拥有与荣家子女同等的地位。因此,以上所称的荣家子女中,包括林念祖。

五、荣启泰与叶丰盛及他们的子女亲人,因其独立门户已久,经济上并无瓜葛,所以不应被视为我所称谓荣家子女的范畴。遗产的分配,也与他们无关。

六、为父死后,荣家子女务必保持团结安定,维护荣家尊严,不得互相排挤,互相猜忌。遗嘱中,将做出遗产的分配,并宣布荣家的第一掌管人。荣家的权杖将由刘律师亲手交与他。此人确定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反对,自立门户,必须悉心辅佐,保持荣氏一族血脉和家业的统一。

父 荣应泰 绝笔

2012年11月5日

对于荣应泰的笔迹,安力为是很熟悉的。毫无疑问,这是他使用钢笔和碳素墨水书写的亲笔信。

可惜这封信过于简短,确实算不上“遗书”或“遗嘱”,刘律师只称它为“遗言”是准确的。这上面所要传达的内容也很少。

要求平等对待林念祖,旁系不得染指荣氏遗产的分配,这两点很容易理解。可单单是信中最重要的一点,实在令人难以捉摸。

为什么荣应泰会要求刘律师必须一个月后才能公布遗嘱,而不能立即执行呢?这其中隐藏着什么秘密或苦衷?有谁知道这个秘密?这一个月,对于荣氏遗族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在荣家血案之中,已经出现的诸多谜团,至今还一个都未告破,如今又多了这一个更加令人费解的谜团。

安力为的心中暗自叹气。

怎么连这个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也来给自己添乱呢?立即将遗嘱公布,合理地分配好遗产,不是维持荣氏安定团结的捷径和最佳选择吗?为什么人死了还出这么个幺蛾子,算什么意思呢?

他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毕竟是见多识广的老刑警了,他表面上并没有流露出疑惑和懊恼,照样镇定自若,举重若轻。因为他知道,自己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将严重地影响荣氏一族成员每一根脆弱的神经。

在征求了荣熙真和刘律师的同意之后,安力为掏出手机,将白皮遗言的内容拍成照片存储下来。

然后他询问大家,是否有人事先知道这封信的存在,或是察觉到与之有关的荣应泰的异样表现。在得到了异口同声的否定回答之后,安力为请所有人先回房休息,只留下刘律师一个人问话,因为他还有一些问题。

为了防止有人偷听,安力为选了客厅一角的一间小休息室,关上门方才开了口。

“不介意我录音吧?”

“不介意。”刘正隆答道。

安力为将手机放在两人中间,打开了录音功能键。

“这两封信,荣总是哪天交给你的?”

“十一月五日上午。”

“十一月五日?也就是……府内又一次发生亡灵事件之后的第三天……同时也是叶夫人从电视台失踪前的四天。对于这两个事件,你都清楚吧?”

“都知道,但具体细节不太清楚。我很少过问荣府内部的事情。干我这一行的,得明白一个道理——‘不该问的,不问’。”

“好。当时他的情绪如何?”

“他当时眼窝深陷,印堂发黑,眼袋松弛,好像很累的样子。荣总以往在外一向给人以凌厉的感觉。见过他的人总是说,他的身上具有一股强大的气场,每每会压得人透不过气来。我也是这样的感觉,所以一直唯他马首是瞻。不过,那天……怎么形容呢?有点像老人。别的,就没什么了。总之,他还是很平静。”

“是这样啊!那么,荣总将两封信交给你的时候,是否已经当面交代你,该什么时候公布遗嘱?有过亲口交代的话,内容和信上所写的符合吗?”

“没有,”刘正隆摇头道,“我想他已经确信自己安排妥当,有了这封遗言,就不必再向我重复交代了。荣总是这样的人,从不多说一句废话。”

“嗯。这点我知道。关于……那个保管遗嘱的人,他的身份,可以告诉警方吗?”

“这个嘛……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做荣总没有交代过的事情。”

“咦?”安力为略略皱了一下眉头:“我以为荣总会交代过你,不能马上告诉警方,没想到你这样回答……哦,我明白了。看来,荣总真的对你的秉性非常了解。换了别人,完全可以将荣总的嘱咐视为可以告知警方,也可以不告知警方,这样两可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