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梦游强奸的假想(第4/4页)
“你真的没有和李红梅发生过性关系?”
“那当然。假如我真的和红梅有过那种关系,就是枪毙我,我也不觉着冤枉了!”
洪钧把身体向后仰了仰,用右手向后梳拢了几下头发,若有所思地问道:“那么……你有梦游的毛病吗?”
“啥叫梦游?”
“就是夜里睡觉的时候起来干一些事情,但是自己不知道,就像做梦似的。比方说,你说梦话吗?”
“小时候听我哥说,我爱说梦话,后来就知不道了。不过,我可没有你说的那啥梦游的毛病。我睡觉可老实了。你信不?”
“我相信,你是个老实人。”凭直觉,洪钧相信郑建国说的话是真实的。凭理性,他也认为郑建国不是强奸杀人的凶手。但是,郑建国会不会在梦游状态下干出那些事情呢?他记得在美国时曾听说过一个梦游杀人的判例:一个青年人在梦游状态下用刀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经过辩护律师和精神分析专家的共同努力,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无罪。洪钧的目光从郑建国的脸上移到了手表上,然后,他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委托书,让郑建国在上面签名。洪钧见郑建国用左手写字,随口问道:“你是左撇子?”
“不是,我的右胳膊让康拜的收割台砸伤了,后来练的。”
“那你的右手还能写字吗?”
“不能,只能端个碗、拿个刷牙缸唔的,别的啥也干不了。”
“我看你的右腿好像也有毛病,也是那次被收割台砸的吗?”
“不是,这……是在这圪垯被人打的。”
“谁打的?”
“同号的。在这个地方,你打不了别人,别人就能打你。像我这样的身架儿,也就只能挨打。刚进来的时候,我不明白,还跟别人争竞两句啥的,没少挨打。后来我整明白了,不就是伺候他们嘛,我服了,挨打也就少多了。就是有一次,我真急眼了。不怕你笑话,我在写一本小说,就写我自己的故事。管教同志挺支持,还给我买稿纸。我写了挺老厚一摞稿纸,结果让我们号的老大给撕了。那书稿就是我的命啊!我是真急眼了,就跟他拼了,在他胳膊上咬下来一块肉。他也真下了狠手,打得我趴了半个月,腿骨也折了。咳,那都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
洪钧一脸同情地摇了摇头,又问:“你的小说写完了吗?”
“还没有。”
“有书名了么?”
“‘人若犯我,我就憋屈’。我觉着,这书名放在我身上,挺合适的。”
会见结束了。郑建国跟着狱警走了出去。他在门口停住脚步,回过头来,看着洪钧,那眼神里充满了期望。
洪钧用力点了点头,然后举起右手,用食指和中指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他看着郑建国缓慢离去的身影,心底升起一种使命感。此时,他对本案的申诉充满信心。美国的无辜者中心或洗冤中心决定代理申诉一般遵循两条标准:第一,申诉人很可能是被冤枉的;第二,申诉人的无辜是能够证明的。前者主要靠律师的判断,后者则需要案件中有能够证明申诉人无罪的证据,如精斑或血迹。在了解本案情况之后,特别是与郑建国面谈之后,洪钧认为郑建国很可能是无罪的,而本案不仅有血迹,还有精斑。当年只做了血型鉴定,现在可以做DNA鉴定,因此,他只要说服法院让他去做DNA,就可以拿到启动再审所要求的新证据。他知道,法院大概不会轻易同意这么做。但他可以先要求阅卷,最好能在案卷中找到一些证据,至少能发现一些漏洞,然后再说服法院。
滨北县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会在那里遇到什么样的人呢?
这是洪钧第一次到东北。不过,他对东北并不陌生。他的父亲在五十年代曾经带领转业军人到黑龙江垦荒,好像就是在滨北一带。他记得父亲说过,那里在解放前常有土匪出没,解放后也是军垦部队最先开发的地方,因此应该是最典型的“北大荒”。突然,他想到了《智取威虎山》中深入匪窝的英雄杨子荣。他的嘴角浮上一丝微笑。他不喜欢冒险,但是他喜欢探险。他右手握拳,用力在身旁绕了两圈,然后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出了监狱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