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栾斯的叙述(第3/3页)

福尔摩斯笑着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栾斯。“可别把我当做凶手抓起来,”他说,“我不是狼,但是是一条猎犬。关于这点,我想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为我证明的。那么,请接着往下讲,后来你又做了些什么呢?”

栾斯又坐回到沙发上,但是看起来依然对我们保持着怀疑。“走到大门口,我就吹起了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都顺着声音跑了过来。”

“当时街上没有人吗?”

“是呀,正经点儿的人在那时候早都回家了。”

“为什么这么说?”

警察笑道:“我这辈子见过无数的酒鬼,但是还从来没有见过像那个家伙喝成那样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靠在门口的栏杆上,放开嗓子唱着考棱班[4]唱的小调或是那一类的东西。他简直连站都站不稳了,真没办法。”

“那个人什么样?”福尔摩斯问。

被他这么一打岔,约翰·栾斯显得有点不高兴。他说:“那是个少见的酒鬼。要是我们没碰到那么要紧的事的话,一定会把他送到警察局去。”

“那个人的脸和衣服,你有什么印象?”福尔摩斯又忍不住插嘴问道。

“我确实留意了,因为当时我还和摩契搀扶过他。他的个子很高,红脸,下边留着一圈——”

“行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呢?”

“我们当时那么忙,谁会有工夫去管他。”栾斯回答说。

然后这位警察又非常不满地说:“我敢打赌,回家的路他还记得很清楚呢。”

“那人穿的衣服什么样?”

“外衣是棕色的。”

“手里拿着马鞭子吗?”

“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扔掉了,”我的伙伴自言自语,“后来你注意到有辆马车过去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是你的了,”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戴上了帽子,“栾斯,我看你今后在警察这行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那个脑袋不该只是个摆设,多少应该有点用处。昨天夜里你原本能够捞个警长干干的。你扶过的那个所谓的酒鬼,正是这件复杂案子的线索,我们现在正在找他。这会儿说什么都没用了。告诉你,事实就是这样。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往回走找我们来时坐的马车,只剩下那个警察不安地站在那里摸不着头脑。

我们乘着马车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不停地骂道:“这个蠢货!想想看,撞到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居然能眼看着那人溜走。”

“我可是坠到五里雾中了。当然,那个警察所说的那个人和你所指出的那人的情况正好吻合,但是他明明都走掉了,为什么还要回来呢?如果是罪犯的话,为什么会这么做呢?”

“戒指,华生,他就是为了那个戒指回来的。咱们如果没有其他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用这个戒指当诱饵,有了戒指就能让他上钩。我会捉住他的,华生——打个赌怎么样?我敢下二比一的赌注,我完全能够逮住他。而这一切我还应该感激你呢。如果没有你,我大概还不会去那里,那样的话,我就会失掉这个绝佳的研究机会了。咱们把它称为‘血字的研究’怎么样?不妨使用一些华丽的辞藻,在平淡枯燥的生活当中,谋杀案就如同若隐若现的红线,贯串其间。而咱们的工作就是要去将其从生活中清理出来,使其彻底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咱们先去吃个饭,然后还要去听诺曼·聂鲁达的音乐。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是绝了。她演奏肖邦的那段曲子叫什么来着?啦——啦——啦——啦哩——啦哩——”

这位私家侦探在马车上像只云雀一样不停地哼唱着。我不经意间想到除了神,人类的智慧真是无所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