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第3/7页)

然后,斯特恩站起来,对利普兰泽进行交叉询问。我们昨天晚上曾经讨论过,是不是要对他进行询问。但很明显,到目前为止,检方询问的效果超出了斯特恩的预期。尼可的问话让人觉得,正是因为我和利普兰泽以前良好的合作和友谊,我才选中他来查这个案子,斯特恩必须反击。

“实际上。”斯特恩快要问完时说,“你和萨比奇先生在调查这桩谋杀案的时候,你们也在查另一个案子,是不是?”

利普兰泽显得很困惑。

“在雷蒙德先生的抽屉里是不是藏了一份档案……”

斯特恩没说完,尼可已经站起来大声嚷嚷了。拉伦拿起小木槌,指着斯特恩。

“斯特恩先生,我已经告诉过你很多次了,我不希望再听到关于那个档案的任何事。你在询问雷蒙德先生的时候,就已经很过分了,我绝不允许你又故技重演。”

“法官大人,这个证据对我们的辩护来说,至关重要。我们想在提交我方证据时,继续讨论与这个案子有关的问题。”

“那好,如果这个案子对你们来说很重要,等到那时,我们再把利普兰泽警官叫回来。但我警告你,现在不要再继续问这个问题了,我不想听到你在法庭上重提旧事,听清楚了没有?”拉伦表情严肃地盯着斯特恩。

斯特恩又微微鞠了一躬,低了一下头,耸了一下肩。我发现我已经看不懂斯特恩的举动了。他在陪审团面前被法官训斥,这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不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他已经让莫尔托对那个档案产生了警觉。他打算做什么?他一再说我们会拿出证据,但其实我们手上并没有任何证据,到时候一定会让陪审团非常失望。我们不能拿出我在那个B类档案里找到的信,因为那只是片面之词,不能作为证据。我不懂斯特恩为什么要那么说,而每次我问他这个话题时,他都是支支吾吾、漫不经心。

这时,斯特恩已经回到了我们的桌子边。

“利普兰泽警官,尼可曾经问过你关于电话记录的问题。”斯特恩拿起记录,“我看过了你的证词,是你先对萨比奇先生提到了他家里电话的事,对吗?”

“对。”

“不是他先提起的?”

“不是。”

“他并没有一开始就不让你去调查他家的电话记录,对吗?”

“对。”

“实际上,他一开始就告诉你,你可能会在波尔希莫斯女士的电话记录中找到他的电话号码,对吗?”

“对。”

“他并没有不让你去查电话记录,对吗?”

“对。”

利普兰泽所有的回答都干脆利落,有这样一个乐于合作的证人,斯特恩的交叉询问进展非常顺利。斯特恩问完,又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利普兰泽看,那是法庭签给电话公司的原始传票。

“你看看,是哪个检察官签发的这张传票?”

“拉斯迪·萨比奇先生。”

“他的名字就在第一页上,对吗?”

“对。”

“电话公司是不是在接到这张传票后,就发来了这些电话记录?”

“你是说在接到传票后?”

“是的。”

“对,他们接到传票后就发来了这些电话记录。”

“其中是不是包括了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

“是的。”

“在任何时候,如果你或者任何人想要查看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都需要出示这张传票,是不是?”

“是。”

“实际上,当莫尔托先生和尼可先生决定查看萨比奇先生家的电话记录时,他们也是靠这张传票才拿到记录的,是不是?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不要回答这个问题。”

“应该是的。”

“所以,萨比奇先生今天站在这里,接受审判,所依据的证据是他自己签发的传票而得来的证据,是不是?”

整个法庭里的人都在交头接耳。

尼可表示反对,“这个问题存有争议。”

拉伦轻轻地摇着头。

“尼可先生,你想要证明萨比奇先生在调查的过程中阻碍了证据的搜集,以此证明他是有罪的。你们作为检方当然可以这样,但被告也有权证明,你们所出示的证据其实是他主动搜集来的,我觉得这很合理。反对无效。”

“我再重复一遍。”斯特恩站在利普兰泽面前,“萨比奇先生在这里接受审判所依据的证据是他自己签发的传票而得来的,对吗?”

“对。”利普兰泽说,他又急切地加上了一句,“指纹报告也是这样的。”

“确实如此。”斯特恩说,他开始说到了指纹报告,“是萨比奇先生亲自去警局总部见卢·巴里斯特尔瑞催促他赶紧进行指纹比对的?”

“是的。”

“当时雷蒙德先生忙着竞选,萨比奇要负责管理整个检察院的工作,非常忙,但他还是去催要了这份指纹报告,而这份报告现在成了对他定罪的证据之一。”斯特恩当庭陈述。最后,斯特恩问,“他有没有阻挠你查案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