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艾略特•邓恩 2010年7月5日(第2/3页)

除了今晚,今晚他不再是个十全十美的夫婿。唉,我知道,我知道,我在闹女孩儿脾气嘛。

现在是清晨五点钟,太阳正在冉冉升上天空,发出的光亮好似屋外的一盏盏路灯,那些路灯刚刚闪烁着齐刷刷地熄灭了。如果路灯熄灭时我正好醒着的话,那一瞬间总是挺讨我的欢心。有时我无法入睡,就会起床在黎明时分漫步街头,当街灯齐刷刷“咔嚓”一声熄灭时,我总是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幕奇景。“喔,路灯熄灭了!”我想要告诉大家。在纽约,清晨三四点钟可不是安静的时段,那时有太多从酒吧出来的家伙,一个个瘫倒在的士上叫着彼此的名字,一边对着手机狂号一边疯狂地抽着睡前的最后一支烟。最妙的时段是凌晨五点钟,那时你的高跟鞋在人行道上磕出一片踢踢踏踏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犯禁的意味——人们全都已经各自归家,整个小天地都只属于你。

结婚纪念日的事情是这样的:清晨四点钟刚过,尼克就回到了家,身上带着一股啤酒、香烟和煎蛋的气味,隐约有几分难闻。当时我还醒着在等他回家,接连看了许多集《法律与秩序》以后,我的脑子稀里哗啦地乱成了一团糨糊。他在搁脚凳上一屁股坐下来,瞥了一眼桌上的礼物,一句话也没有说。我也瞪着他,显而易见,他连随口道个歉的意思都没有,比如说上一句“嘿,今天的事情有点儿乱,对不起”。我只要这么区区一句话,只想要他亲口承认一声而已。

“祝你在周年纪念日的次日开开心心。”我开口道。

他叹了口气,仿佛受了深深的委屈,“艾米,昨天简直是有史以来最差劲的一天,请不要再在伤口上撒盐,让我觉得内疚了。”

尼克自小在父亲身边长大,而他的父亲从来不会道歉,因此当尼克觉得他搞砸了某件事的时候,他反而会发起进攻。我知道这一点,通常我也可以等到这一阵子过去的时候……通常来说。

“我只是说了句周年快乐。”

“结婚周年快乐,我的浑蛋丈夫对我的大日子不理不睬。”

我们一声不吭地坐了片刻,我的胃里打起了结,我可不希望摊上一个白脸的角色,我又没有做什么坏事,这时尼克站了起来。

“嗯,你这一天过得怎么样?”我没精打采地问道。

“怎么样?太他妈的糟糕了,我一下子有十六个朋友丢了工作,真是人间地狱,说不定再过几个月我也会失业。”

他用了“朋友”一个词,可是那十六个人中间有一半平时都不讨他的欢心,但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知道眼下感觉很惨,尼克,但是……”

“对你来说算不上惨,艾米,你永远也不会落到这么惨的地步,但对我们其他人呢?情况就大大不一样了。”

又是老一套。我从来无须为钱发愁,也永远无须为钱发愁,尼克对这一点颇有怨气,他觉得这事让我变得比其他人都更加软弱,对此我倒没有什么异议。但我毕竟在工作呀,我打卡上班又打卡下班,而我的一些闺密却从未正正经经地上过一天班,要是谈起那些上班族,她们的口气就会透出几分怜悯,仿佛在谈论一个胖女孩——“真是可惜了这么漂亮的一张脸”。她们会把身子往前靠一靠,接着说道,“不过呢,当然啦,埃伦不得不去工作。”那情景活脱脱像是诺埃尔•科沃德[2]剧作中的一幕。她们不把我算在这些人里,因为如果我乐意的话,我随时可以辞职,我大可以把时间花在慈善委员会、家居装饰、园艺和义工服务上,再说我也不认为绕着这些事项转的生活有什么错:一些最美丽、最美好的事物就出自那些被人嗤之以鼻的女人。但话说回来,我确实有一份工作。

“尼克,我可是站在你这边的,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不会有事,我的钱就是你的钱。”

“婚前协议可不是这个说法。”

他喝醉了,他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才会提到婚前协议,这句话把我的一肚子怨气都招了回来,我已经告诉过他千百回(不是睁眼说瞎话,真的是数百回):婚前协议是公事公办,不是为了我,甚至不是为了我的父母,而是为了我父母的律师,婚前协议压根儿不能反映我们两个人的关系。他迈步走向厨房,把钱包和几张皱巴巴的美钞扔在咖啡桌上,又揉皱了一张便条纸,把它跟一些信用卡收据一起扔进了垃圾桶里。

“你的话听上去可不怎么顺耳,尼克。”

“这种感觉也不怎么舒服,艾米。”

他迈着醉鬼惯有的步子小心翼翼地走向家中的吧台,仿佛在一片沼泽中跋涉,随后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你会把病给招来的。”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