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艾略特•邓恩 事发之后五日(第2/4页)

埃伦•阿博特正揪着我家后院直通密西西比河这件事不放,我听了有些好奇:难道尼克电脑上的搜索记录已经走漏了风声?我倒是已经确保他的电脑搜索过密西西比河上的水闸和水坝,谷歌的搜索记录里还曾经把“密西西比河浮尸”当作关键词。坦率地讲,密西西比河确实有可能把我的身子一路卷到海里去,尽管这种事情概率不大,但毕竟有过先例。实际上,我为自己感到几许悲哀,想象着自己苗条苍白、一丝不挂的身体漂浮在水波之中,一条光溜溜的腿上沾满了蜗牛,头发好似海藻一般四散开来,一直漂到海中渐渐沉底,身上的肌肤一缕又一缕无力地剥落,一身血肉渐渐溶入水中,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

不过我的想法也太浪漫了一点儿,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尼克真的动手杀了我,我想他只会把我的身子装进一只垃圾袋,然后驱车开到方圆六十英里内的某个垃圾填埋场一扔了事,他甚至还会随手多带几样本来就要扔的东西,比如带上那个坏了却懒得去修的烤面包机,再带上他一直想扔的一摞家用录像带,好让那一趟去得更划算一些。

我也正在学习如何活出效率:如果一个女孩已经“不在人世”的话,那她少不得要算着钱过日子。在下定决心销声匿迹之后,我曾经给自己留足了十二个月的时间来做好计划并存好现金,随后才真的销声匿迹。大多数谋杀案的主事人落入法网都是因为一点:他们没有那份自控力去耐心等待。眼下我共有现钞10200美元,如果这10200美元是在一个月之内取出来的话,人们只怕早就已经瞧出了端倪,但我用尼克的名义办了那些信用卡,不仅让尼克显得活像一个贪得无厌的骗子,还能从中存下一笔现金。数月以来,我又细水长流地从自家银行账户里一点儿一点儿地取了一笔钱,每次取200美金或300美金,总之不会引人注目,最后凑齐了4400美金。除此以外,我还从尼克的口袋里偷了些现钞,一会儿偷20块,一会儿偷10块,故意慢慢地把钱存起来,仿佛把每天去星巴克吃早餐的钱都放进一个存钱罐里,结果到年底存下了1500美金。对了,每次去“酒吧”的时候,我还总会从装小费的罐子里顺手牵羊拿点儿现金,我敢肯定尼克把缺了的钱怪在了玛戈头上,玛戈则把那笔钱怪在了尼克头上,但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吭声,因为他们都替对方觉得难过。

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证明自己在攒钱时很小心,在“动手自杀”之前,这笔生活费对我来说足够了。我要躲起来一阵子,好好瞧着兰斯•尼古拉斯•邓恩沦为世人所不齿的丑角,看着尼克被抓起来、上庭、最后大踏步地进了监狱,糊里糊涂地穿上了一身橙色囚衣,戴上了一副手铐;我要看着尼克一身大汗地挣扎,满嘴声称自己清白无辜,却还是逃不过牢狱之灾。在这之后,我将沿着密西西比河向南部墨西哥湾进发——人们正以为艾米的浮尸在墨西哥湾呢。我会报名参加游轮酒宴之类的旅程,总之那趟旅程无须暴露自己的身份却又能送我抵达水波深处,那时我会伴着一大杯杜松子酒吞下安眠药,趁着无人注意时静悄悄地从游轮边上跳进水中,在口袋里装上石块,跟弗吉尼亚•伍尔夫一样投水自尽。投水自尽这一手段需要自控力,但自控力在我身上绝对不缺,人们有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现我的尸体,也有可能尸体在好几个星期或好几个月后会重新浮上水面,那时我的尸身已经腐坏到无法追查死亡时间的程度,而它将向世人呈上最后一份证据,以确保尼克最终走向死刑。

我原本倒是很乐意等到尼克绝命的那一天,但鉴于美国司法系统的这副德行,尼克可能要等好几年才能等来死刑,而我既没有足够的钱,也等不了这么久,我已经准备好紧跟着那些名叫“希望”的女孩奔赴黄泉了。

不过我并没有完全照着原计划花钱,反而多花了五百美金来打扮这间小屋,添了舒服的床单和一盏像样的灯,又换上了新毛巾,那些用过多年的毛巾已经硬得能直挺挺地立起来啦。与此同时,我也设法做到随遇而安:几间小木屋外住着一个沉默寡言的家伙,他是个满面胡须的浪荡子,通身透着嬉皮味,手上戴着绿松石戒指,有几个晚上曾在自家屋后平台上弹着一把吉他。此人声称自己名叫杰夫,而我自称叫作莉迪亚。我们会随意地对彼此露出微笑,有几次他还用一只巨大的冷藏袋给我兜来了一条腥味很重的鱼,那鱼倒是十分新鲜,但已经去了鱼头,也去了鱼鳞。“新鲜鱼!”他一边说一边敲门,如果我没有立刻开门的话,他就会把冷藏袋搁在我家的前门台阶上,自己不见了踪影。我从“沃尔玛”买了一只很像样的平底煎锅来伺候鱼,鱼的味道颇为不错,而且还不用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