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3/5页)
“正当我懊丧之际,突然听到‘咔嗒’一声,有一小包东西丢到我的脚边,我赶紧用脚踩住,看看四下无人,便俯身把纸包检起。打开一看,内有三把锁匙,纸上写有几个字:‘八月十五晚上七点,在乌江铺映月楼东边房间等我。’附注四字:‘看完吞下’,没有署名。我知道是严中甫暗中救我,惊喜交集。我立即把纸撕碎,放在嘴里,嚼烂吞下去。半夜趁着他们不备,开了脚镣手铐,再开栅门,乘机走了。
“隔了几天,就是八月十五日,我如约前往,果然在映月楼碰到严中甫,双方见面非常亲热。我向他道谢搭救之恩,并备下几样酒菜,相对谈心。
“据严中甫说,当天晚上,他在县刑警队值班,一清早,电话的铃声就响了。他亲自接听,对方是女人的声音,响亮清脆,她说中南旅行社二楼第一号特等房间,发生大窃案,现在窃犯已经抓到了,已被捆倒,放在床铺底下,一切现场都已保留完整,请他马上派员前往接收。这个大盗是西梁山的掌门人飞贼王存金,此人本领高强,要特别注意。严中甫听到是我,怔住了,只好答应对方,马上派员前往。对方的电话挂断了,他一再思考如何对策,方能保我脱险,他想瞒天过海,自己一个人到达现场,以便见机行事。
“不久,电话的铃声又响了,严中甫以为是别人打来的,没有闲情去接,想不到又是这个女人打来的。这个女的,十分厉害,她怕警匪勾结,因此第二次又打一个电话来。这次的电话,是方副组长接了,对方又把上列的情况简单扼要地复诵一望遍,等到对方电话挂断后,方副组长就向他报告电话报案的情况。严中甫听了暗中叫苦,心想,电话不该让方副组长接了。他问方副组长有否说出窃犯的姓名,方副组长说没有。严中甫当时心生一计,他到队长公馆报告情况,请队长即速派员前往。
“严中角趁着这个机会,骑上一辆自行车,先到中南旅行社,直奔楼上,叫茶员打开一号房间后,要他在外面等候。茶房知道他的身份,自然不敢怠慢。
“严中甫到房间,马上从床下找到我,看我赤身裸体,人事昏迷,四马扬蹄,反绑手足,胸前贴着一张字条,上写:‘西梁山掌门人大盗王存金,积案累累,罪恶如山,应加严惩。’‘严中甫马上把这张条子撕下,摺好塞在口袋里。他一再摇我,我沉睡不醒。他正想把我身上绳索解开,想不到队长已经亲自带了一批刑警乘车赶到,严中甫只好把方才的情况报告他。
“以后套问茶房,这个女人何时离开?他们异口同声说不知道。他们还说,当严组长来时,他们以为这个女的还在睡觉。因为他们都认为她是一位派头十足的过路太太,所以对她特别客气,半点不敢惊动她。
“说了这些,严中甫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摺好的纸条递给我,对我说:‘这就是那个女人贴在你胸前的纸条,你在和县积案如山,刑警队千方百计想逮捕你,因为都不认识你的本来真面目,所以你才会平安无事。假使迟了一步,这张纸条肯定落在队长手里,那就麻烦了。
不但和县老家呆不住,起码有好几年的监牢让你坐。’他说的都是真实的话,并没有半点吓唬我的意思,那时我对他非常感激。在酒兴正浓的,他建议和我结拜兄弟,这是我求之不得的,我当然十二万分地赞同。
“从此以后,我和他暗地里经常来往,无所不说。去年冬初,一天,他跟我谈到当年在南京失败的原因,他说,他罢了官,丢了职,判了刑,受了侮辱,坐过牢,都是你程科长当时一手造成的,因此对你恨之入骨,要我一定要为他报仇雪恨。当时,我真想报他搭救大恩,就毅然答应了。
“我这个人说干就干,回家后安排妥当,就启程赴南京作案。开头我行窃不得法,地区界线不明,有时越区行窃,所偷的对象不是要害人物,因此无法动摇程科长的地位。为此,严中甫亲自来京,暗中布置、指挥一切,以后我的行动,都按照他的意志办事,他是我的幕后策划者。”
对于王存金揭发严中甫的这段供词,杨、柳二人,迅笔记录;同时余、罗两警官在隔壁房间,把它全部录音。
王存金被带走后,大家都集中到科长办公室来,他们都对王存金方才的口供相当满意,认为它足以促使严中甫低头认罪。但程科长却双眉紧锁地思索着,大家都感到奇怪。
程科长说:“我与严中甫相处半年,他的性格,我很清楚,这人非常狡猾,没有人证物证摆在他的面前,他是不会低头认罪的。现在人证我们已经掌握到手,但是缺乏物证,他还会抵赖,你们不要太过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