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3/4页)

提到上海,周凌想起一件事,又补充说:“丽丽小姐曾经来过两次电话。”

“她什么时候打来的?”幻想亮起希望的光芒,程科长迫不及待地问。

“你走后的第二天。第一次上午十点左右。最后一次下午七点多。我对她说,你到上海去了。”

电话的时间在她出事之前,程科长的希望破灭了,绝望之下,他禁不住眼泪夺眶而出,他硬咽地对周凌说:“丽丽小姐被汽车撞死了!”

“丽丽小组死了?天公不长眼!这么好的人,又年轻,又漂亮,歌又唱得那么好,不该死得这样惨!”周凌想到丽丽小姐平时对他的喜爱,泪水盈盈。

“周凌,我马上到‘苏庐’去,这里的事,你照应一下。”程科长交待周凌一句,便匆匆出门去了。

史朝云和小梅早已位候在“苏庐”门口,一见程科长,泪盈满眶。

他们进入“苏庐”,满目凄凉,花草树木,假山溪流都失却了生气,都为主人之死而默哀。程科长只觉得阴气袭人,心脏仿佛缩小起来,心房空荡荡的,有说不出的哀愁。

“姑妈呢?”程科长随着史朝云登上二楼,问道。

“她见丽丽惨死,悲伤过度,神经失常了。已被她妹妹带到上海去治疗。哎!人去楼空,现在这里的一切,都由我替她料理。”史朝云答道。

进人丽丽的房间,陈设依旧。伊人却已长逝,想到这个世界上再也看不到她美丽的身影,再也听不到她美妙的歌声,程科长不禁惨然泪下。

史朝云和小梅也欷嘘硬咽。

悲恸中,史朝云含泪相告丽丽遭遇不幸的经过。她说:“前几天,上海夜总会有个经理,因慕名特来找她,听了她几场演唱,非常满意,想高薪聘她去上海,经理在南京专候,要她三天之内给他明确的答复,以便双方签订合约。丽丽对我说,南京形势紧张,上海暂时还算安全,她想去,但是又舍不得离开‘苏庐’,更舍不得离开你。”说到这里,史朝云看程科长一眼,只见他非常难过,长叹一声说:“自从王仲钦案件破获之后,由于你的解释,她谅解了我。因同病相怜,我俩情同姐妹。她曾经告诉我,开始她出于误会,对你恨入骨髓。不惜一切牺牲,买通王存金,想为刘振亮报仇。以后事实证明,刘振亮是个人面兽心的魔鬼,才消了那股气。在王存金案件中,你不仅没有记恨,反而成了她,保住了她的名誉前程,因此对你感激备至。在王仲钦案件中,你又挽救了她的性命,使她更深切地了解了你的为人,热烈地爱上了你。到了后期,她更是着魔一般,一天不见你,就好像失去了灵魂。丽丽对于爱情,有一颗狂热的心,为了爱情,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在所不计,这就是她致死的根源。”

听了史朝云的话,犹如丽丽向他倾吐衷情,程科长的内心感到一阵阵绞痛。

史朝云又继续说:“对于南京,或去或留,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又没有人可商量,所以她十分痛苦。前两天,也就是她出事的那天,一大清早,她就打电话通知餐厅负责人。请了一天假,晚上不准备登台演唱。据小梅说,那天丽丽的情绪很不好,曾经两次打电话给你,最后一次在晚上七点。听周凌说,你到上海去了,她坐立不安,当晚喝了很多酒,酒后,她一个人出去,这一去就没有再回来了。

“后来据城南医院赵护士说,她亲眼看见丽丽从南区邮电局出来,横穿马路时,正好一辆军用卡车驶过。司机发现她,马上急煞车,转动方向盘,向左躲避。只是被车身碰一下,她就撞倒了,不省人事。卡车立即停下,当时有两个交通警察在场,看得真切,认为该车责任不大,主要是行人横穿过急。由于车上载着大批军火,不能逗留,警察只把司机的驾驶证号码和部队番号抄了下来,放车走了。出事地点离城南医院不远,在交通警察和赵护士的协助下,用担架把她送进医院急救。

“刘院长知道是丽丽,十分关心,亲自率领内、外科医生进行抢救。当时丽丽手上还握着一张纸条,是邮电局长途电话的登记表,打的地点是上海金陵东路某号,收电人是柴琳。”

听到“柴琳”两字,程科长的心头像触电一样,痛苦中含着内疚。柴琳是他的好友,他平时到上海,多半住在他那里。过去,他曾经把柴琳地址告诉过丽丽,没想到她是个有心人竟还记得。丽丽若不爱恋他,也就没有去留南京这个矛盾;没有矛盾,就不会去打这个长途电活;不打电话,就不至于出这个事故。要是自己没有花锦芳这个约会,也许丽丽还活着。

追思苦忆,他虽不杀丽丽,丽丽确是为他而死。他自受谴责的心痛苦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