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12/44页)

“无所谓。我下周有三个固定工作的面试。要是您不介意我抽时间去跟他们——”

“没问题。”斯特莱克脱口而出。

“嗯,这样的话,我可以在这里再待一两周。”

斯特莱克沉默片刻。在他心里,理智跟感情发生了短暂但激烈的交锋。最后,感情战胜了理智。

“嗯……很好。嗯,这样的话,你能再打打弗雷迪·贝斯蒂吉的电话吗?”

“好的,没问题。”罗宾干脆地回答。

她表面看着很平静,其实心里欣喜若狂。

“那我们星期一下午见。”

说完,斯特莱克第一次冲罗宾笑了笑。他觉得自己肯定会后悔,但走到凉爽的街上时,他却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世界重新充满了阳光。

斯特莱克曾算过自己小时候到底换过几所学校。结果算下来,他一共换过十七所学校,而且怀疑自己可能漏算了几所。他没有把所谓的“家庭学校”计算在内——他和母亲、同母异父的妹妹在布里克斯顿大西洋街的一所空房子偷住过两个月,其间受过所谓的家庭教育。他母亲当时的男友是名白人歌手,将自己改名为顺巴,信奉黑人回归主义。那人认为学校教育会强化学生依赖长辈、追求物质享受的思想,他觉得继子和继女(根据《普通法》规定,斯特莱克兄妹是他的继子、继女)不能受到学校教育的毒害。从那两个月的家庭教育中,斯特莱克学到的主要知识是,即使出于神圣的目的,吸食大麻也会使人变得呆滞、恍惚。

斯特莱克故意绕远路,穿过布里克斯顿市场,去咖啡馆见德里克·威尔逊。市场里,带顶篷的拱廊里弥漫着浓重的鱼腥味。各个货摊上摆满从非洲和西印度群岛进口的奇蔬异果,五颜六色,令人目不暇接。还有许多伊斯兰肉店和理发店——理发店的玻璃橱窗里,贴着许多印有各种漂亮辫子和卷发的大幅发型图片,并摆着一排排戴各种假发的白色塑料头部模型。看到这一切,斯特莱克仿佛回到了二十六年前。二十六年前的那两个月里,他带着同母异父的妹妹露西,在布里克斯顿的各条街上到处闲逛,他母亲和顺巴则神情恍惚地躺在住处那几个肮脏的垫子上,心不在焉地讨论该向孩子灌输的各种重要理念。

七岁的露西一直想把头发弄成像西印度群岛的女孩那样。舅舅特德开着他那辆“莫里斯·迈纳”,载他们兄妹永远告别布里克斯顿,回圣莫斯——舅舅特德和舅妈琼坐在前排,他们兄妹坐在后排。漫长的旅途上,露西非常热切地说想把头发梳成辫子。斯特莱克记得舅妈不露声色地附和说辫子非常漂亮,但从后视镜里,他看见舅妈皱着眉头。舅妈在他们面前越来越流露出对他们母亲的不屑,尽管多年来,她一直努力克制着不表现出来。斯特莱克一直不知道,舅舅是如何找到他们住的地方的,只记得有天下午,他和露西进门后看见高大的舅舅站在房间中央,正在威胁鼻子流血的顺巴。不到两天,他和露西就回到圣莫斯,重新入读断断续续上了几年学的那所小学。在学校里,他们马上又跟以前的朋友打成一片,好像从未离开过,而且很快说话也没有了各种地方口音——跟着母亲每到一处地方,他们为了掩人耳目,都会模仿当地人说话的口音。

其实,德里克·威尔逊完全用不着告诉罗宾路线,因为斯特莱克知道凤凰餐馆就在过去的冷港胡同里。他母亲和顺巴偶尔会带他们兄妹来这家餐馆:店面很小,外墙是棕色的,看着好像谁家搭的棚屋。如果不是他母亲和顺巴那样的素食主义者,可以在这享受量足美味的现做早餐,每份早餐的鸡蛋和熏肉都堆得老高,还配有一大杯柚木色的茶。这么多年过去了,餐馆几乎完全没变,仍然黑乎乎、脏兮兮,但很温馨:做成镜面的墙壁映出一张张贴着“福米卡”仿木胶面的餐桌。暗红色和白色相间的地砖污迹斑斑;木薯粉颜色的天花板贴着发霉的壁纸。吧台旁站着矮胖的中年女服务员,留着烫直的短发,戴着不停晃动的橙色塑料耳环。看见斯特莱克进去,服务员闪到一边给他让路。

一个西印度群岛彪形大汉独自坐在一张餐桌边,看着《太阳报》。他头顶上方挂着一只塑料钟,钟面印有“一级馅饼”[1]四个字。

“德里克?”

[1] 一种馅饼品牌。

“嗯……你是斯特莱克?”

斯特莱克握了握威尔逊干燥的大手,然后坐了下来。他估计威尔逊要是站起来的话,差不多也有他这么高。威尔逊身穿作为保安制服的运动衫,粗壮的胳膊把袖子绷得紧紧的。头发剪得很短,胡子刮得很干净,一对眼睛非常小,杏仁似的。斯特莱克看了看餐馆后墙上字迹潦草的菜单板,点了馅饼和土豆泥。共四点七五英镑,能付得起,他高兴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