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34/44页)
“邻居横死街头,连脑袋都摔烂了,他却为了一束花大发脾气,没人觉得奇怪吗?”
“他就是个极端讨厌的混蛋,贝斯蒂吉。”沃德尔愤怒地说,“他说话的时候,你得恭恭敬敬地听着。他把我们全都当成了他公司里的下属。但是最后他意识到那样做是不明智的。
“不过,他大吼大叫不全是为了那些花。他想让自己的声音盖过他老婆的声音,好让他老婆恢复冷静。一有谁想问他老婆话,他就过来阻挠。贝斯蒂吉那老头也是个大块头。”
“他为什么那么做呢?”
“当时,他老婆就像只被吓呆了的小灵犬,大喊大叫,瑟瑟发抖。时间越长,就越容易看出他老婆在吸食可卡因。他肯定知道公寓的什么地方摊着可卡因。他肯定不想让警察上门搜查。所以他故意借着那些花五百英镑买的花大发脾气,好分散别人的注意力。
“我忘了在什么地方看到过他正在闹离婚。这事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媒体对他总是陪着小心,因为这个混蛋动不动就跟人打官司。他肯定不喜欢他老婆大吵大闹,引起大家的注意。媒体见缝就钻,不会放过任何机会。有很多关于他的报道,用盘子砸下属,开会时拍桌子。他们说他给了上一任妻子一大笔封口费,让那女人在法庭上不要提起他的性生活。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就是个大混蛋。”
“你们不认为他有嫌疑?”
“哈,我们倒是认为他有很大嫌疑。他在现场,而且是个出了名的暴力分子。但是看起来他根本不可能是凶手。要是他老婆知道是他干的,或者兰德里跳楼时他离开过公寓,我敢打赌他老婆肯定会告诉我们的。我们到那里时,他老婆完全失去了理智。但是他老婆说他在睡觉,而且床上的被褥很乱,显然有人睡过。
“再说,就算他偷偷地溜出公寓没让他老婆发现,然后上去对兰德里下手,那我们就得回答一个问题:他是怎么避开威尔逊的。他不可能是乘电梯下楼的,所以只能是从楼梯下来的,那就会跟威尔逊碰个正着。”
“所以由于时间不符,他的嫌疑被排除了?”
沃德尔犹豫片刻。
“呃,也有可能是他干的——只是可能,假如贝斯蒂吉能跑得飞快,远远快过跟他一样年龄、跟他一样体重的大多数老头,而且一推下兰德里就开始跑。但是就算那样,仍有几点需要考虑:为什么我们在兰德里的公寓里没有发现他的DNA;他是怎么离开自己的公寓而不让他老婆知道的;兰德里为什么会让他进去。兰德里所有的朋友一致认为,兰德里不喜欢他。再说,”沃德尔喝完杯里最后一点啤酒,说,“贝斯蒂吉那种人要是想让一个人死,不会亲自动手,而会雇一个杀手。他不想弄脏自己的手。”
“再喝一杯?”
沃德尔看了看表。
“这次我请。”说完,沃德尔慢步朝吧台走去。那三个围站在高桌边的年轻姑娘立刻不说话了,开始盯着沃德尔,频抛媚眼。沃德尔端着两杯啤酒返回时,给了她们一个坏笑。那三个姑娘直到沃德尔重新坐到斯特莱克身边的高凳时,还不停地回头瞟他。
“你觉得威尔逊当杀手怎么样?”斯特莱克问警察。
“很差劲。”沃德尔回答,“他的速度没那么快,能够先从一楼跑到四楼,再从四楼跑到一楼去见唐姿·贝斯蒂吉。告诉你吧,他的简历纯粹是胡说八道。人家雇他是因为他当过警察,其实他跟警察一点关系都没有。”
“很有意思。那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他到处给人家当保安,干了很多年。他承认为了得到第一份工作,他撒了谎,大约是十年前的事。后来就将错就错,没改过简历。”
“他好像很喜欢兰德里。”
“是的。他比看上去要老得多。”沃德尔答非所问地说,“他已经当爷爷了。他们不像我们这样相貌跟年龄相符,对吧,那些非裔加勒比人?我还以为他的年纪跟你差不多呢。”斯特莱克心不在焉地想,不知道自己在沃德尔眼中是多大年纪。
“法医检查兰德里的公寓了吗?”
“是的。”沃德尔回答,“但是这完全是因为上级想让案子办得无可指摘。其实在头二十四小时内,我们就知道绝对是自杀。不过我们还是非常用心地调查了一番,因为他妈的全世界都在看着。”
沃德尔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那天早上,清洁工已经打扫完了整栋楼——那个波兰姑娘非常性感,英语很烂,但是工作一丝不苟,到处都抹得一尘不染——所以那天的指纹非常清晰。没有发现任何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