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元(第2/3页)

 

雷马克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说:“珍妮小姐,作为银行经理,我必须说,你做的事,有可能铸成大错。”

 

珍妮小姐轻松地点点头,说:“不管怎么说,我也要感谢你。现在——我可以提走我的钱了吗?”

 

雷马克说:“不谈投资吧,携带那么多现金,这很危险,你知道,我们这里最近发生了很多抢劫案。”

 

“我并不担心,我只留在家里,晚上比尔下班后就从城里开车来”她站起身。“雷马克先生,再次感谢你的关心。”

 

雷马克不再争论,陪着珍妮小姐到哈维的柜台提钱。回到办公室,他觉得这事非常荒唐,深信她是把钱扔进水里了,五千元就这样——突然,他坐起来,指头猛敲桌面。等等!怎么没有想到——他根本就没有想过——珍妮小姐单身一人住在镇郊一栋白色的平房里,那儿只发展了一小部分,也就是说,天黑后被人看见的机会很校天黑之前,雷马克便把车停在一棵枫树下,距那栋平房一条街。

 

他深信,天黑前,珍妮小姐的侄子不会出现,理由很明显,珍妮小姐曾说他“今晚”开车来,而不是说黄昏,她还说他是下班后,那表明比尔现在有工作,那样的话,不可能提前从城里赶来。

 

雷马克坐在车里,很不舒服,不停地扭来扭去,身体和良心在进行搏斗。真该死,有生以来,他还没有做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可是,又不能坐失良机。怎么就这么巧,比尔要的现金跟他“借”的数目相同,这笔钱能救他的命。至于珍妮小姐,这事对她也没有什么伤害,她自己说过,她并不靠这笔钱活。

 

雷马克眼望着夕阳,手摸着大腿上的袜子,再过半小时,天就要黑了……突然,他看到一辆黄色小汽车开过来,拐进小路。他轻轻地咒骂着,不!

 

是他!雷马克已经好久没见比尔了,他现在留着长发,相当时髦。他拎着手提箱,自信地大步向珍妮小姐的屋里走去。

 

雷马克气愤地想:比尔在他姑妈给他钱后,不会逗留多久。天还没有黑就下手,这太冒险了。即使用袜子蒙着面,也可能被邻居看见,那样一来,就会引起麻烦……雷马克只希望比尔和他姑妈多说一会儿话。

 

十五分钟不到,比尔就出来了。他满脸笑容地走到车前,放好箱子,开走汽车。

 

雷马克心凉了半截,无精打采地跟在比尔车后。他曾想跟到郊外,把比尔逼到路边,然后再下手……荒唐!整个计划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为什么要这样幻想呢?

 

这时,奇迹出现了。因为比尔突然拐进一家小酒吧的停车常雷马克大喜,跟了进去。比尔显然想喝点酒,会在这儿耽搁很长时间。他拎着手提箱,下了车……三十分钟后,比尔从酒吧出来,天已经很黑了,冷不防,他的左太阳穴挨了一棒,手中的提箱被枪走,人则昏倒在地。

 

第二天上午,雷马克精神抖擞,穿衣服时还哼着歌,早饭胃口特别好,比平常早半个小时离家上班。他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把钱放回金库。

 

他没有达到目的,因为银行外面有位不速之客在等候,他就是加德警长。当雷马克走近时,警长抱歉地笑笑说:“早晨好,雷马克,我知道我来早了,不过,我是打算在你忙碌之前见到你。”

 

雷马克感到一阵担心,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警长态度悠闲,又一脸笑容,再说,这人也不太聪明。

 

他们进入银行时,雷马克勉强一笑,把他领进自己的办公室,请他坐下,不经意地把手提箱放在文件柜上。

 

“什么事,警长?”他问,在办公桌后面坐下。

 

警长翘起二郎腿,说:“是关于比尔的事。你知道,他是珍妮小姐的侄子。”

 

雷马克皱起眉头。“你是说他回镇上来了?”

 

“不只那样,昨晚他缠了我好几个小时,说他在酒吧停车场被打昏,身边的五千元被抢走。”

 

雷马克眉头皱得更紧了。“五千元!”

 

“是的,”警长说。“比尔发誓说是他姑妈给的,要做什么特别生意,只要现金,她也证实了他的话。”他停了一下,“雷马克,你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一有了什么困难,就骗人,用苦肉计,也许他姑妈觉得应该帮助他。所以我想来和你谈谈,你知不知道,珍妮小姐最近取了一大笔款,或者借了一大笔款?”

 

雷马克轻松起来。“她是取了,”他告诉警长,“昨天下午取的,五千元整。”

 

“你没有劝她?劝她不要取?”

 

“我当然劝了,”雷马克说。“我一听到她要取那么多现金,就劝她,”他摊开双手,“我有什么办法?她一定要取,我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