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家族会议(第3/4页)
“可是,之前那封遗嘱的内容,大家应该都很满意啊!”洁西卡郑重地说道。
诚如杰西卡所言,一个月前宣布遗嘱内容的时候,似乎是平安无事地结束了。那时,哈定当着史迈利的面,对着同样一伙人宣读了遗嘱,那财产作了完美的分配,连他自己都说“这笔律师费赚得有够轻松”。细节的部分葛林不懂,不过粗略地来说,史迈利把财产分成了六等分:约翰、威廉、詹姆士、洁西卡四兄妹占了四份,妻子莫妮卡一份,至于过世的史蒂芬那一份则由葛林继承——连不动产、土地这些对象也像是切割拼图似的分配得很平均,务求公平。继承人当中好像只有约翰不太满意,不过,在承诺他将可以无条件成为墓园的主事者后,他就不再讲话了。如今约翰又有意见了。
“那你说,遗嘱作了怎样的修改?”
“我不知道。”哈定耸了耸肩。
“不知道?今天不是宣布修改过的遗嘱才把我们找来的吗?”
“本来是这样。可是我来这里之前,去见了史迈利,他跟我说新的遗嘱还没写好。今后,他打算尽量享受最后这段日子,所以遗嘱也有可能在他死后才——”
“可恶,这摆明了是在整我们嘛!”约翰忿忿不平的说道。
洁西卡也在一旁叹气,“他该不会是嫌大家伺候他还伺候得不够吧?都到这个节骨眼了,还不让我们休息。”
“关于遗嘱,我想到了一件有趣的事。”哈斯博士用事不关己的轻松语气插嘴道。
约翰出于礼貌的问:“是什么有趣的事?”
“嗯,大概在一百年前,苏格兰有位非常有钱的女人,留下了众多不同的遗嘱。遗嘱上说,只要她的肉体还存在这个世间,她的丈夫就可以管理她的财产。夫人死后,她的丈夫马上找来一名叫约翰?杭特的男子。这个杭特是知名解剖学家的弟弟,他拥有最新的技术,他把新发明的防腐剂注入夫人的动脉里。就这样,全身包裹着上好衣料的夫人被装进附有玻璃盖的容器里,供前来吊唁的宾客瞻仰……”
“这就是遗体保存术——我们的丧葬习俗就是起源于此。”詹姆士接话。
“喂,你这不是班门弄斧吗?在博士我的面前讲这些——算了,也是有这种说法啦!至少和古埃及人用碳酸苏打泡尸体比起来,那样的做法跟我们比较接近。”
“这跟爸爸修改遗嘱又有什么关系了?”约翰不耐烦地插嘴道。
“现在的社会无奇不有,连人死了都会复活了,他该不会是想交代我们,就算他死了也不要帮尸体做防腐处理吧?”
洁西卡的这番发言让周围的人重新紧张了起来。
越听越糊涂的约翰向哈定律师问道:“安德烈,先不管爸爸遗嘱的内容了。如果留下遗嘱的死者真的复活了,那会怎么样?”
哈定律师皱着眉想了半天。
“嗯,你是说死者复活吗?那可真是棘手的问题了。首先,所谓的继承应该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算起。在继承上,对于死亡的争议不是没有,比方说被继承人失踪,且已宣告失踪达一定期限者,就算本人也活着,也算是死亡;还有,即使找不到尸体,但确定已经在灾害中丧生的话,也能做出死亡的判定。然而,除了上面这些情况之外,继承开始生效的时刻都以临床死亡——也就是说,以心跳和脑波停止的时刻、死亡诊断书上登记的死亡时刻为依据。一直以来,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死亡’。结果呢,临床已经被判定死亡的家伙,现在一个个的复活了。而且他们似乎还拥有与活人无异的意思能力。(注:【17】这是法律用语,指对于自己的行为或其效果能正常判断、识别及预期的精神能力,也称为“识别能力”。)”
“那不成了——活着的死人?”
“是啊!问题就出在这里。既非死又非生,刚好介于两者之间。一旦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活死人越来越多的话,我看全美国的律师有一半要去看心理医生了,而另一半则得猛啃古代的书,改变自己的观念。”
“怎么改变?”
“这个嘛……法律上所认定的死只限于完全死亡吧?也就是说,非得肉体腐坏了,化为灰烬了才叫做死。临床死亡不算,必须是任谁都挑不出毛病的彻底绝灭,才能够避免争议。”
“法律承认活着的死人具有意思能力吗?”
“喂!我又不是智慧女神米涅瓦,我只是个凡人律师,这么困难的问题哪是三言两语就回答的出来的?由于某些死者的精神活动确实与活着的时候没有两样,所以也不能把他们当作禁治产者,又不能马上判定他们丧失了法律上的行为能力……不过换个角度想他们的肉体经历了死亡的过程,过几天或几个月后,肯定会腐朽的,对于这种人,法律该承认他有意思能力吗?……看来社会的乱像是无法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