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2/4页)

现在,莱姆好奇地轻声说:“我喜欢车子,罗恩。它们能带给我们很多信息,就像书一样。”

普拉斯基记得莱姆的书上也是这么说的。他没有引用那些话,只是说:“当然,车辆识别码、车牌、保险杠上的标签、经销商标签、审查记录——”

莱姆笑了一声:“如果车主是罪犯,那就好办了。但我们的车是被偷来的,那么原始车主在捷飞络经营店换机油的记录,或者他的确是约翰·亚当斯中学的优等生,这些都没什么用处,不是吗?”

“我想是的。”

“我想是的,”莱姆重复道,“一辆被偷的车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嗯,指纹。”

“很好。人们可以触碰到车上的很多地方——方向盘、变速排挡、暖气开关、收音机、手柄,有几百个地方。而且,这些地方的表面都很光滑。这得归功于底特律汽车城……嗯,还有东京、汉堡等汽车产地。还有一点:大多数人都把汽车当作他们的手提箱和多用途抽屉——你知道那些厨房的抽屉吗?你会把所有东西都扔在里面。私人物品的处理箱。就像人们不会在日记里撒谎一样。先搜查车里的储物空间,找PE。”

普拉斯基想起来了,PE就是物证的意思。

当年轻警官弯身向前倾时,他听到从身后传来金属的刮擦声。他往后一跳,四下张望,尤其是停车场的阴暗处。他知道莱姆让他独自搜查犯罪现场,因此他撤走了所有的增援人员。可能只是老鼠的声音。或者是冰块融化、掉落的声音。接着,他听见咔嗒一声,这让他想到那只嘀嗒作响的钟。

继续工作吧,普拉斯基告诉自己。或许只是聚光灯照得太热了。不要这么胆小。你需要这份工作。

他检查了一下汽车前座。“我找到了食品碎屑。很多。”

“碎屑?”

“大多数是垃圾食品的碎屑,我猜。看起来像是饼干屑、玉米片、薯片、巧克力。还有一些黏性污渍。我想那应该是苏打水。哦,等等,还有别的东西,就在后座下方……太好了。一盒子弹。”

“什么型号的?”

“雷明顿,.32口径。”

“盒里有什么?”

“嗯,应该是子弹吧?”

“你确定吗?”

“我没打开。应该打开吗?”

莱姆的沉默意味着可以。

“是的,是子弹。.32口径,但盒子没装满。”

“少了几颗?”

“七颗。”

“嗯,这个信息很有帮助。”

“为什么?”

“等会儿再告诉你。”

“还有,找到这个——”

“找到什么?”莱姆大喊道。

“对不起,还有一样东西,一本关于审讯的书。但看起来更像是严刑拷打的指南。”

“严刑拷打?”

“是的。”

“买的?还是图书馆借的?”

“书上没有标签,里面没有收据,也没有图书馆的印章。不管这书是谁的,这人已经看了很多遍了。”

“说得好,罗恩。你没有轻易地认为它属于罪犯。思想要放开。时刻都要放开。”

虽然这样说还不能算是表扬,但这个年轻人听了很高兴。

普拉斯基接着从汽车地板上收集起那些痕迹,还用吸尘器清理了座位之间和下面的空间。

“我想我都搞定了。”

“别忘了仪表板上的储物空间。”

“查过了,什么也没有。”

“踏板呢?”

“刮过了,没什么痕迹。”

莱姆问:“车座头靠呢?”

“哦,还没查。”

“那上面可能留有头发或洗发液痕迹。”

“人们会戴着帽子的。”普拉斯基指出。

莱姆立马反驳道:“钟表匠不大可能是锡克教徒、修女、宇航员、潜水员或者其他把头完全裹起来的人。快查查车上的头靠。”

“是。”

过了一会儿,普拉斯基发现了一根灰黑色的头发。他告诉了莱姆。犯罪学家没有摆出“我早就告诉过你”的姿态,而是说:“很好,装进塑料袋里。现在看看有没有指纹。我想找出钟表匠到底是谁。”

尽管四周冰冷而潮湿,普拉斯基却浑身冒汗,他用磁铁刷子、粉末喷雾器以及不同的光源和显像目镜,一直忙了十分钟。

莱姆不耐烦地问:“有什么进展吗?”这位新手只好承认:“事实上,什么也没发现。”

“你的意思是,没有留下完整的指纹。这没什么。不完整的指纹也可以。”

“不是,我是说,什么都没有,长官。整个车上到处都没有。”

“不可能。”

普拉斯基记得在莱姆的书上,提到过三种指纹——有形的,也就是三维立体的指纹印记,例如在泥土或黏土上留下的;可见的,也就是肉眼可以看见的;隐形的,即通过特殊工具可以看见的。你很少会发现有形的指纹,可见的指纹也不多,但隐形的指纹通常到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