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5/5页)
“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肯跟警方配合?”
班恩耸一耸肩,表情又回到那张死人脸。
“唉,天啊,我也真是的。我就是这么没自信。我是说,我那时候才十五岁,丽比。十五岁。我不晓得要怎么做才能算个男人。毕竟爸也没能帮上多少忙。我是那种不论怎样做,大家也都对我不理不睬的小孩;没想到,一夕之间,大家变得好像很怕我。天灵灵,地灵灵,我就变成了大人物。”
“杀光全家的大人物。”
“你想骂我混账白痴吗?丽比,尽管骂吧!求求你。对我来说,事情很简单:我已经说了我没有杀人,我知道人不是我杀的。可是……我不知道,是心理防卫机制吗?我本来应该认真看待整件事的,但是我没有。如果我能照大家想的去做,现在可能就不会被关在这里了。我晚上会埋在枕头里放声大哭,白天则在大家面前装酷。我搞砸了。相信我,我知道我搞砸了!不过话说回来,根本不应该把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抓到证人席上,法庭里都是他认识的熟面孔,却希望看到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我当时认定自己最后一定会无罪释放,到时候在学校就会因为我表现得太酷了而备受崇拜;我是说,我那时候都在幻想这些英雄大侠桥段,根本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坐牢的一天。”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都哽咽了,又开始拭泪。“看来我现在已经不在乎在别人面前掉眼泪了。”
“我们一定要翻案。”我终于吐出这句话。
“除非找出凶手,否则根本不可能翻案。”
“我看,你需要新的律师。”我开始讲起道理,“现在有DNA,可以做的事情可多了……”对我而言DNA是某种神奇的元素,这种黏糊糊、闪亮亮的物质可以洗清所有冤案。
班恩抿着嘴笑了一声,他从小就喜欢这样,故意让人听了不舒服。
“你说话怎么跟爸一样!”他说,“我每隔两年就会收到他的信:DNA!我们需要DNA!说得好像我这里藏了一大堆,不肯拿出来似的。D—N—A!”他又复述了一遍,并模仿着路尼摇头晃脑的模样。
“你知道他现在人在哪里吗?”
“上一封信是从伯特·诺兰收容所寄来的,在俄克拉何马州。他要我寄五百美元过去,这样他才能帮我调查案情。我不知道伯特·诺兰是谁,只知道从他让爸住进那里的第一天起,他的人生就毁了。”他卷起袖子,抓抓手臂,正好让我看到上面刺着一个女生的名字,最后两个字不知道是“幼丽”还是“幻丽”。我故意让他发现我注意到他手上的刺青。
“哦,这个?都过去了。我们刚开始是笔友。我以为我爱她,我以为我会娶她,后来才发现她不想跟被判无期徒刑的男人天长地久。如果她能在我刺青之前告诉我就好了。”
“一定很痛。”
“没有,不痛不痒。”
“我是说你们分手……”
“嗯,是不太好受。”
警卫打了个手势,表示会客时间只剩三分钟,班恩翻了翻白眼:“三分钟能讲什么呢?两分钟可以计划下次什么时候见面。五分钟可以将话题做个结尾。三分钟?”他噘起嘴,啧了一声。“丽比,我真的希望你可以再来看我。我已经忘了我有多想家。你长得跟妈真像。”
[1] 滑道和梯子游戏(Chutes and Ladders),是一种幼儿桌游,与有名的“蛇梯棋”的玩法类似。——译者注
[2] 灵缇犬,又名格力犬,原产于中东地区,是世界上奔跑速度最快的狗,是陆上速度仅次于猎豹的哺乳类动物之一。——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