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4页)

我不费力气就通过了考试,通常分数都落在令我满足的“良好”档,这样我就不会摊上什么麻烦,有时间用来写作。我写了十几个短篇故事,并且开始创作一部长篇小说,但却一直写不出几个章节来。我用的是一台旧雷明顿打字机,爸爸从一栋房子的阁楼里找到了它,修好,在我去上大学时把它当礼物送给了我。我重读自己写下的文字,一遍一遍地修改,结果文稿基本都被扔进了废纸篓。每当我新发现一位作家,就会不知不觉地模仿他,好像一只猩猩看到衣着靓丽的美女,被爱慕之情淹没了。出于各种原因,我不喜欢嗑药。14岁时我第一次吸大麻,是在去纽约植物园的路上,一个叫马丁的男孩带了两个大麻烟卷,我们五六个人躲在一个街角轮着抽,感觉到罪恶的水域把我们越吸越深。高中的时候我又抽过几次大麻,在德里格斯大道上阴暗的公寓里喝过几次廉价啤酒,酩酊大醉。让我的朋友们也感到庆幸的是,不论是吸毒还是醉酒,我都不觉得其中有什么乐趣。在那个年代里,不走寻常路不会让你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而会让你在某个背街小巷被一个瘾君子捅死。我最终在学校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拿到了康奈尔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选择了后者,这可是进步青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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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电视节目,还不是各色的生活失败者排队演绝活,没有俗不可耐的评委指手画脚,也不会把人推进一个满是蛇的池子里取乐。美国的节目中还没有白痴讲故事,不像现在这般五光十色而空洞无物。不过我也不喜欢当时电视上虚伪的政治辩论,不喜欢无聊喜剧或者劣质电影里面光鲜亮丽的少年。经历过六七十年代的少数有良心的节目制作人和记者,虽然仍然掌管着一些工作室,但显得和时代格格不入,紧张得仿佛恐龙看到了袭来的彗星,知道自己的末日即将到来。

但我很快发现,劳拉喜欢每晚定时服用一剂垃圾电视节目。她说,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的大脑达到一种均衡,把白天获取的信息一一分类、连接、存储。所以公元1987年秋天我看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的电视,颓然地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自讨苦吃但乐在其中。我们对每个谈话节目、新闻和肥皂剧指指点点,就像《大青蛙布偶秀》的包厢里,那两个吹毛求疵的老前辈一样[17] 。

她没有直接告诉我约瑟夫·韦德教授的事。直到万圣节的时候我才得知她认识他。韦德教授是那时在普林斯顿任职的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凡夫俗子们把他看作天上来的普罗米修斯,向凡间揭示圣火的秘密。我们在《拉里·金现场秀》[18] 上看到韦德应邀谈论毒瘾问题——在前一天,三个男孩在俄勒冈州的尤金市死于吸毒过量。显然,劳拉和教授是“好朋友”——据她所说。我一定在那时就爱上她了,即使当时自己并没有发觉。

[1] 伊朗门事件(Iran-Contra Affair)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发生在美国的政治丑闻,指美国里根政府向伊朗秘密出售武器一事被揭露后造成严重政治危机的事件。——译者注

[2] 《大胆而美丽》(The Bold and the Beautiful)是由威廉·J·贝尔(William J. Bell)和李·菲利普·贝尔(Lee Philip Bell)导演的美剧。——译者注

[3] CNN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able News Network)的英文缩写。——译者注

[4] “当地人”指宣扬种族主义的美国三K党,焚烧十字架是三K党的一种代表性仪式。骂印第安人和焚烧十字架意味着严重的种族主义。下文中“我”所说的密西西比州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蓄奴州。——译者注

[5] 男子与女子高中(Boys and Girls High School):纽约布鲁克林区一所非常古老的公立高中。——译者注

[6] 约翰·斯坦贝克:美国作家,代表作有《愤怒的葡萄》《人鼠之间》《伊甸之东》等,196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译者注

[7]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发生了一系列政治和社会动荡,其中最重要的包括越南战争、古巴导弹危机、肯尼迪遇刺等,以及伴随政治危机而来的反越战、反种族歧视和性解放运动。在政治失序与核战争的阴影下,美国社会爆发了自由、颓废、反对传统、无政府主义的风潮,这是对于中产阶级式的政治保守、商业逻辑和技术崇拜的叛逆。——译者注

[8] 爱之夏:1967年夏天嬉皮士在旧金山的一次集会。——译者注

[9] “罗尼”是“罗纳德·里根”的昵称。——译者注

[10] 五月花:第一艘搭载欧洲殖民者来到北美的船的名字。——译者注

[11] 戈马克·麦卡锡:美国小说家、编剧。——译者注

[12] 保罗·奥斯特:美国小说家、诗人、电影导演。——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