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17/21页)
大概是看出了郑确脸上的怯意,徐婷站了起来,俯身凑近郑确的耳畔,奶油味的气息送来了轻柔的短句:
“你不会说出去的对吧?我可把秘密都告诉你了。”
她耳后的头发翩然滑落,扫过嘴角上翘的弧度。那是一张笑起来很好看的嘴,适合宣布一切让人高兴的消息。
“是我把他推下去的。”
郑确慌张地站起来,从口袋里抓出一把零钱扔在桌上,跑了。危险关系
“烟缸已经满了。”这是吴汇打破沉默的第一句话。
郑源举着打火机的手顿了一顿:“啊,没事,倒这里,待会我去扔。”他撑开外卖的袋子,吴汇帮忙倒着烟灰,一不小心拂了一根筷子到地上,他俯身去捡的侧影落在郑源的眼里:“咦,你打过耳洞啊?”
吴汇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耳垂:“哦……好早以前了,瞎玩的。”
“你倒是胆子大。”郑源短促地笑了一声,“烟都不敢抽,这你又敢。”
“不知道烟有什么好抽的。”吴汇在烟雾缭绕中吸了吸鼻子,“不过你这个不难闻。”
“薄荷烟,跟抽空气差不多,也就占着点好闻的便宜了。”郑源门齿一扣,唇间发出一点微弱的脆响,这是他从汪士奇衣柜里翻出来的进口货:“过滤嘴里面有个小珠子,咬碎了薄荷味儿更重。”
“原来是这样。”吴汇伸出手,郑源以为他想看看,把烟盒转了过来,吴汇却摆摆手,枯瘦的手指探到烟缸里捻起了一截烟头,那是刚掐进去的,过滤嘴上的湿痕还在。郑源心里翻起一点古怪,仿佛那手指触到了自己的嘴唇。
吴汇轻轻冲烟头吹了一口气,微亮的暗红从边缘复燃了起来,又迅速灰败,像是火的回魂:“他说过,烟比毒还难戒,毒是瘾,至少能强迫自己断瘾,烟是习惯,不用动脑子,只要看一眼,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点上了。”
“哪有这么夸张。”郑渊勾起嘴角。他知道吴汇这算默认了他的故事。吴汇也笑:“真的,以前我也不信,后来我信了。”
“信什么,烟比毒还难戒?”
“不,是习惯,习惯比欲望更长久。”吴汇眯起眼睛:“也许你说得没错,那两个人确实是老相识,就像你跟汪警官那样的。”
果然。郑源心想。八十年代的婴儿潮催生了一大批独生子女,他们生而孤独,群居本能却驱使他们超越血缘,去绑定胜似手足的同龄人。死党二字,分量跟朋友是不一样的,用老话来说就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爬过墙,一起开过裆,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分享童真、冒险、荒唐、豪迈和艳遇,比很多真正的家人还要亲。但是这样的感情限度在哪里?为了对方杀人,顶罪,坐牢,认死刑,哪怕对方已经死了?如果把主角换成他和汪士奇,他能为对方做到哪一步呢?又或者说,汪士奇能为他做到哪一步呢?
郑源知道自己触及了危险的边界,嘴上的烟烧到尽头,他急急忙忙地摸上烟盒,试图从那点胡思乱想中跳出去。
“他们认识的时间其实不算长,但是有的事情,可能并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去确定,你说对吧。”吴汇若有所思地捏着烟蒂,目光随着上面细微的烧痕起伏:“我有时候在想,为什么偏偏是这两个人会认识呢?每一天我们要在路上遇见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这一个呢?郑记者,你相信有神吗?”
郑源眨眨眼睛:“这得看你怎么定义神。”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天上说不定一直有个谁在看着我们,是神把我们安排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同一件事情里,是神让我去做这件事。”
吴汇的表情太过认真,郑源轻笑着摇了摇头:“话也不能这么说。就好比……就好比这盒烟吧,你知道这个牌子念什么吗?”
“……”
“万宝路,英文名MARLBORO,有人说这名字来源于一句英文的首字母——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郑源的火机一点一点地轻敲着桌面:“就是说,男人记得爱情只因为它浪漫。”
“听上去也挺浪漫的。”
“是吧,可惜,传说只是传说而已。我们总希望把生活浪漫化,就像我故事里的那个人,对于他来说,偶遇的那个男人也许是他能肩负起的最大责任,是他所能付出的最大救赎,随波逐流的生活因为他的出现开始有了方向和目的,他觉得那是神的旨意,也许还当成了某种考验什么的,但是对那个男人来说呢,也许偶遇,就仅仅只是偶遇。”郑源点起最后一支烟:“MARLBORO只是一条街道的名字,当初的创始人把烟厂开在了这条路边,随手取了路名当商标。真相就是这么无聊。”
“可是如果,我是说,如果不是烟厂开在了这条路旁边呢?”吴汇露齿而笑,一种久违的天真神气浮上面庞:“如果是神让这条路等了一百年,终于等来了这个开烟厂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