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密谋 7(第3/6页)
他穿了一件常穿的条纹衬衣——一九六三年的时候,这种穿着很时尚——但没有套上他通常穿的那身便宜的精纺格子布衣服,而是穿了一袭鸽子灰的轻便套装。一双古琦的黑色轻便皮质运动鞋,再加一条黑色真丝领带,他这套行头就齐全了。他一手拎着帆布背包,下楼走向他停在酒店停车场的车,把背包锁在了后备箱里,然后返回酒店前厅,拿上已经为他包好的午餐。前台服务员祝他一路顺风,他也点头答谢。九点钟的时候,他驾车离开布鲁塞尔,沿着E40号老公路向那慕尔疾驶而去。平坦的原野这会儿已经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了,今天看来很热。他查了地图,距离巴斯通还有九十四英里。从那儿再多开几英里,在小镇南部的山林地区,就是他要找的僻静场所。他加大油门,让这辆西姆卡-燕子[25]径直穿越瓦隆平原。他估计到中午时候开出一百英里容易得很。
太阳还没升到最高处时,他已经穿越了那慕尔和马尔凯。沿途的路标显示,离巴斯通越来越近了。这个小镇一九四四年冬天曾被哈索・冯・曼陀菲尔[26]的巨型虎式坦克撕成碎片。豺狼驾车穿过小镇,向南开进山区。森林逐渐浓密起来,崎岖的公路不断被巨大的榆树和山毛榉树遮得密不透光。
过了小镇,顺着公路开出五英里,豺狼发现有一条狭窄的小径通向森林深处。他掉转车头开了过去,顺着这条小路又开了一英里,他发现了第二条深入森林的小径。他沿着小径开了几码,然后把车藏在一片矮树丛的后面。豺狼在森林的树阴里歇了下来,燃起一支烟,静静等着汽车的马达渐渐冷却;头顶上,风儿穿过树梢,轻声地呢喃着;一只鸽子在远处“咕咕”地叫着。
他慢慢从车上下来,打开后备箱,把背包放在引擎罩上,便开始仔细地换起衣服来。先把那身完美的鸽子灰套装叠好放在车后座上,换上牛仔便裤。天很热,连外套都不用穿。他换下打着领结的衬衣,穿上了伐木工人穿的那种格子衬衣。最后脱下那双昂贵的都市休闲皮鞋,换上了步行靴和羊毛袜,把牛仔裤的裤脚掖进靴子里。
他把步枪的零部件一包包地打开,挨个组装起来。两个裤子口袋里,一个放着消音器,另一个放着瞄准镜。他从盒子里取了二十发子弹放进胸前的口袋,那粒达姆弹还用棉纸包着,放在另一个前胸口袋里。
豺狼把枪的剩余部分组装好,放在汽车引擎罩上,然后又转到后备箱,取出他前天晚上返回酒店前在布鲁塞尔的集市上买的东西——一个蜜瓜,已经在后备箱里放了一整晚。他锁上后备箱,把瓜和油漆、刷子、猎刀一起放进背包,锁好车,开始向密林深处走去。这时刚过正午。
不到十分钟,他就找到了一个视野清晰的狭长的林间空地。从空地的一端到另一端足足有一百五十码。他把枪靠在一棵树旁,量了一百五十步的距离,然后找了一棵树,从这里可以看到他刚才靠在树上的那支枪。他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放在地上,打开两罐油漆,在蜜瓜上忙活起来。深绿色瓜皮的上部和下部很快被刷成棕色,中间被刷成了粉红色。油漆还没干,他用食指在上面简略地描出了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以及胡子和嘴巴。
为了避免手指接触抹掉油漆,他把刀插进瓜的顶部,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网兜。网眼很大,网兜的线也很细,绝对不会遮挡瓜的轮廓或是瓜上画的图案。
最后,他将刀用力插进树干,离地大约七英尺高。然后把网兜的提手挂在刀柄上。在棕色树皮的映衬下,被刷得粉一块棕一块的蜜瓜悬挂在那里,活像一个怪异的人头。他向后退了几步,审视了一下自己的手艺——在一百五十码之外来看,这完全可以满足他的要求。
他把两罐油漆盖好,远远地扔进树林。它们掉进矮树丛,摔得不见踪影。他把刷子有毛的那端向下插进地里,然后用力踩到看不见为止。然后他拿起背包,返回放步枪的地方。
消音器很容易就装好了,他把它在枪管末端拧紧。瞄准镜在枪管上部也装得很妥帖。他拉下枪栓,往枪膛里装进第一粒子弹,眯起眼,透过瞄准镜寻找他挂在空地那头的靶子。找到的时候他很惊讶,目标看起来又大又清晰。如果这是个活生生的人头的话,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在三十码之内。他能看出勒着瓜的网兜上交织的线绳,以及他用手指涂抹出来的那张“脸”上的主要面部特征。
他换了个姿势,靠在树上继续瞄准,又眯起了眼。瞄准镜里的十字线看来不在正中心。他伸出右手,轻捻着两个调节螺丝,直到十字线看来完全处于正中。豺狼很满意,他小心地瞄准蜜瓜的正中心,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