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3/3页)

在庄稼地对面,在沉闷的令人麻木的炎热下,他听到朝着他奔跑过来的第一群狗的吠叫声。海边正好有微风吹过来,再过几分钟海风将把他的气味带到猎狗的鼻子里。

他要干的事必须动作极快但极仔细。他忙了一小阵直到满意了,才踮着脚尖走向溪流,滑入凉爽的溪水之中,开始让水流带他前进,倾斜着穿过农场朝着机场和悬崖的方向漂去。

尽管相信那些牧羊犬决不会来犯,但在驾车缓慢地从大门驶往农场的路上,范伦斯堡还是摇上了所有的车窗。

训犬员与范伦斯堡一起在越野车里,坐在旁边的旅客座上。副训犬员驾着一辆卡车跟在后面,后面的车厢用铁条封了起来。他们听出了猎狗叫声的变化,从低沉的喉音到激动的吠叫。

“它们已经发现了什么。”训犬员喊道。

范伦斯堡露出了微笑。

“哪里,在哪里?”

“在那边。”

麦克布莱德蜷缩在后座里,高兴地看到车窗都关上了。他不喜欢恶狗,而且对他来说,十二条也太多了。

那些狗是发现了什么东西,没错,但它们的汪汪声更多地是来自痛苦而不是激动。在转过桃园的一条弯道后,范伦斯堡看到了那群猎犬。它们在土路周围,绕着一团带血的衣物打转。

“把它们弄到卡车上去。”范伦斯堡喊道。训犬员跳下汽车,关上车门,吹着口哨向他的狗群传达命令。狗们仍在狂吠,但没有抗议,顺从地爬上那辆狗车的后车厢,并被锁在了里面。这时候范伦斯堡和麦克布莱德才下了车。

“那么,这就是它们抓住他的地方喽。”范伦斯堡说。

训犬员仍然对狗群的表现感到迷惑,他一把抓起那件沾有血污的棉布衬衣,拿到鼻子上去闻,然后猛地把头转向了一边。

“该死的混蛋,”他尖叫道,“辣椒粉,细磨绿辣椒粉,能沾在衣服上。怪不得那些可怜的猎犬在尖叫。那不是激动,它们是痛苦。”

“它们的嗅觉什么时候可以恢复?”

“嗯,今天不行了,老板,明天都不一定。”

他们找到了一条棉布长裤,也被撒上了辣椒粉,还有一顶草帽,甚至还有一只帆布抽带包。但是没有尸体,没有骸骨,没有其他,只有衬衣上的血污。

“他在这里干了什么?”范伦斯堡询问训犬员。

“他割破了自己,这个混蛋。他用一把折叠刀割破了自己的肌肤,然后把血洒到那件衬衣上。他知道那会使警犬疯狂,当它们在巡逻时,人血总是能驱使它们疯狂。所以它们会闻到血腥,咬碎织物并吸入辣椒粉。我们的猎犬没法用了,可能明天才能恢复。”

范伦斯堡数了数衣物的件数。

“他已经脱光了衣服,”他说。“现在我们要找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人。”

“也许不是。”麦克布莱德说。

南非人按军队编制给他的部队配发军服。他们都穿同样的制服,清一色的半统牛皮作战靴,卡其长裤的裤脚塞进靴子里。每人还有一条配有铜扣子的宽皮带。

他们上身都穿着“豹斑”色彩的淡色非洲丛林迷彩服,衣袖到手臂中部,袖口外翻并烫平。

衬衣上有一道或两道倒V字型的肩章,表示是一名下士或中士。而四名低级军官的衬衣肩章上,则装饰着布星。

麦克布莱德发现,小径附近树枝上挂着一块肩章,是从一件衬衣上拉扯下来的,显然那里曾经发生过一次搏斗。

“我认为我们找的这个人根本没有赤身裸体,”麦克布莱德说,“我认为他现在穿着一件迷彩衬衣,少了一块肩章,还穿着卡其长裤和作战靴。毋庸赘说,还有像你那样的一顶丛林帽,少校。”

范伦斯堡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但证据胜于雄辩。沙砾上面有两道痕迹,明显是一双鞋后跟被拖曳着穿过草地留下的。拖痕的尽头是那条溪水。

“一具尸体扔进了那里,”少校咕哝着说,“现在它应该已经被冲出了悬崖。”

而且我们全都知道你是如何钟爱你的那些鲨鱼,麦克布莱德想道,但他没说出来。

范伦斯堡窘迫极了。在方圆六千英亩的这个农庄里的某处,在可以获取武器和摩托车的某个地点,有一个用宽边丛林帽遮掩着脸的职业雇佣兵,一如他所假设的,要来炸飞他的雇主的脑袋。他用南非荷兰语骂了几声,肯定不是什么优雅的话。然后他抓起了无线电通讯器。

“向宅院里加派二十名卫兵。除了他们和我以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那里。他们要全副武装,在那座楼房四周的地面上立即散开。现在,马上派人!”

他们驾车返回,穿过田野,奔赴最远处的那座有大墙的宅院。

这时候是下午四点差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