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5 尸检(第2/2页)

(2)损伤检验。几乎所有的机械性损伤,都是可以在尸表上发现痕迹的。比如按压住死者双手腕导致的约束性损伤,都会在尸体皮肤上出现淡淡的黑色痕迹,这是皮下出血在皮肤上映现出来的痕迹。但是,损伤究竟有多严重,能不能致死,这是需要解剖检验才能确定的。法医在对尸体的损伤进行检验的时候,要详细记录损伤所在的部位,损伤的特征形态,并且尽可能地推断致伤物形态。如果损伤较多,法医则会沿着从上至下、从中央到四周的顺序,逐个记录损伤。当然,损伤检验的同时,也需要对照死者的衣着进行记录。如果皮肤上的创口和衣服上的创口出现偏差,则要分析原因。

【案例】一名男性胸口中了一刀导致死亡,但是他所穿着的T恤衫上没有发现对应的创口,分析认为死者在中刀的时候,并没有穿上衣。说明凶手在杀人后,还帮尸体穿上了上衣。这可能是凶手的一种羞涩、愧疚或者伪装行为。

(3)体表各部位逐项检验。法医要遵循一个固定的规律,对尸体各个部位的体表进行尸表检验。这个规律是:头部—颈项部—胸腹部—腰背部—会阴部和肛门—四肢。每一处部位,都有检验的注意事项和重点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必须注意。

3.尸体解剖

尸体解剖是法医学尸体检验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做好尸体解剖工作,对提高法医学鉴定水平、保证检案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尸体解剖务求全面、系统,如果只是对某个部位进行局部解剖,势必造成漏检、误诊,从而导致冤假错案。所以,尸体解剖工作一旦开始,法医就必须对尸体的颅腔、胸腔、腹腔、盆腔和脊髓腔进行全面的解剖。很多读者不理解,为什么一个人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被刀刺中了心脏死亡,为啥还要开颅、开腹呢?老秦说个案例吧。老秦曾写过一个案子,一个小男孩被他自己的亲生父亲杀死,是按在水塘里溺死的。那么,是不是法医只需要解剖死者的胸腹腔,确定其有水性肺气肿、胃内有溺液,就可以了呢?其实不然,法医在解剖死者的头部后,发现死者头颅内有巨大的肿瘤。这样的肿瘤可以给患者造成极大的痛苦,这也是一个父亲杀死自己孩子的原因——不愿意看见孩子痛苦地生存下去。而且这个肿瘤不断增大,势必导致患者死亡,以现在的医疗手段,几乎没有办法挽救他的生命。正是因为法医的这个发现,为这位父亲减轻了罪责。

法医学尸体解剖,有很多术式。经常看美剧的同学,可能看到法医在尸体的胸腹表面划一个“Y”形的切口,这种术式叫作Y字形切口。而我国的法医通常使用的方法是直线切法,即是从颈部一直划开到耻骨联合,打开胸腹腔。切开皮肤后,法医会逐步分离皮下组织、肌肉以及骨骼,暴露出胸腹腔的器官,从而检验是否存在损伤或者异常。

不论国内国外,对于头部的解剖方法都是一致的。首先以双侧耳后和顶部正中三点连线,切开头皮。然后沿着切口,分别向前、向后剥离头皮。因为头皮下方和颅骨之间有一层“帽状腱膜”,这层腱膜是疏松组织,保持头皮和颅骨的相对活动度。同学们按住头皮可以在颅骨上滑动,就是因为有了这层组织。头皮和颅骨可以轻松分离,也就是利用了这层疏松组织。头皮和颅骨分离后,颅骨就暴露了。法医会用开颅锯锯开颅骨,将“天灵盖”取下。这样,就会暴露出大脑外面的一层硬脑膜了,剪开硬脑膜,就可以取下大脑进行检验观察。

一般情况下,法医都会最后检验背部。而在检验颈、胸、腹、颅时,会有一个固定的顺序。最常见的是先检验腹腔、盆腔,再检验颈部,然后是胸腔,最后开颅。当死者疑似颈部受伤导致机械性窒息(见Chapter8 机械性窒息)时,法医会先检验腹腔、盆腔,再检验胸腔和颅腔,这个时候,尸体内的血液几乎已经被放干净了,最后检验颈部的时候,不会因为颈部错综复杂的血管破裂而导致软组织污染,看不清损伤。

除了衣着、尸表和解剖检验,法医有的时候还会选择性地开展“法医组织病理学”检验。在本书中,老秦会详细地介绍这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