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8页)

因为圣克里斯多夫奖章、红木盒、金剑和短刀,尼克意识到,每个钟头和每次死亡全都指向这个原点。所有的事件都集中在汉尼寇劫案。

如果要救茱莉亚和马库斯,最终都得回到这里,他必须预防这起事件发生,假如丹斯没犯下这起劫案,那他就不用湮灭证据。但如果要做到这点,他现在已经不需要进去阻止他们,木已成舟,一切已无法挽回。他得等到上午十一点,在他们进入这栋大宅之前阻止才行。这样一来,他有四十五分钟的时间可以把所有的片段拼接起来,有四十五分钟的时间让他拟出一套计划,逮到一群全副武装的抢匪,由丹斯警探带领的强盗集团。那家伙杀人就像呼吸一样轻松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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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拜瑞丘的警察坐在警车内,眼睛紧盯着前方五十码外的白色建筑,手指紧张地敲打着方向盘。他的黑边帽搁在座位旁,他很讨厌这顶帽子,不但老是压扁他的红发,而且又很难看。都已经过了70年代,为什么还要用这种漆皮边平顶帽的设计?这怎能跟得上时代的潮流呢?

诺兰·布纳哈特从小就渴望当警探,他梦想成为电视剧中聪明绝顶的英雄,能指正错误,通过模糊不清的微小线索破解无人能解的悬案。可是他小时候连二次方程和代数都解不出来,更别提拼图了。

他在拜瑞丘高中念书时跟警察就有很多互动(他当然是和警察敌对的一方)。他从不曾被指控什么重罪,只是个标准的问题少年,常喝酒闹事、扰乱治安、四处打架之类,但他从未做过什么太夸张的事。

布纳哈特期望能快速踏上成功的捷径,可以发财赚大钱,早点摆脱可笑的帽子和蓝制服,所以他跟丹斯搭上线。他知道是丹斯帮助夏诺警探快速升迁。在几年前请同事帮忙,才让夏诺比一般人更快达到目标。

现在,就像一般的师徒关系,布纳哈特找到了一个能发展事业的出口。他是个有心学习的徒弟,丹斯则是需要学徒的老师。

丹斯告诉他,大家在电视和电影中看到的那美好的警察世界根本不存在。案子要不就很简单,要不就不可能破案,他们的薪水又少得可怜。但如果布纳哈特愿意尝试一条稍微偏离正轨的路,不仅可以在一年内升上警探,还能有丰厚的银行存款。光靠警探微薄的薪水绝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生活水准。

于是,布纳哈特成为丹斯最后一刻才增加的成员,他担任的工作是把风和打杂,做任何丹斯要他做的工作。

他期盼能分到他的那一份利润,丹斯答应给他一百万,会分批汇给他,这些钱也能让他达到妻子的要求。丹斯让他相信,他们的确有权拿这些钱,反正拿走这些钱屋主一点都不会在意,因为对方拥有的财富是他一辈子都无法达到的。

他指望丹斯的才能和经验能让他们犯下的劫案永远不被侦破。他听说他们有内线消息,所以这是件轻松差事,他只需要帮忙把风,当大家在屋里时注意任何麻烦,或是想接近这栋屋子的可疑人士。

他看着山姆·卓弗斯带着丹斯、兰道尔和艾利欧进入华盛顿大宅,他则留在外面警戒。他看到兰道尔和艾利欧拿了两大袋东西放进丹斯的车后座,接着又进屋去。

山姆在两分钟后出来,腋下夹着一个红褐色的木盒。这名中年男子简短地对他说,这次的行动很成功,钱已轻松得手了,随后便跳进兰道尔的克莱斯勒车内,疾驶而去。

不久,丹斯像发狂的猛兽般冲出门,上车朝山姆猛追过去。

布纳哈特从没想过连屋里的状况都得留意,更没想到问题会出在他们五人身上。他是最后才加入的,还以为他们是很熟的搭档,他完全没想过会闹内讧,这让所有计划脱离轨道,整个行动变成一场灾难。

丹斯在车内打电话给他,责怪布纳哈特不该让山姆溜走,骂他愚蠢,竟让山姆上了兰道尔的车,连阻拦都没有就让他跑了。丹斯要他留在原地,继续注意屋子附近是否有可疑动静,无论看到什么都要跟他报告,还叫他不要再这么蠢。

布纳哈特看到那个女人在十一点五十分开着黑色雷克萨斯车过来,她进去后,车子已经停在外面有二十五分钟。他查了一下车牌,发现那是茱莉亚·昆恩的车,他们本来就想过这个人一定会出现,因为她是汉尼寇的律师。

他不理会跟空难有关的电话,只是坐在警车内,停在旺普斯公园的灌木丛旁,看着他的警察同事跟消防员和志愿者一起急忙冲向灾难现场。他从收音机里听到有人大喊着不曾见过这么惊天动地的大灾难,他的好奇心不断诱惑他离开岗位,但丹斯要他守在这里,注意是否有任何不寻常的动静。

那辆奥迪车已经在附近绕了三圈,对一个迷路的人来说,这种情形不算太可疑,但现在空中布满黑烟和火焰,街道净空,救护车迅速驶过,再怎么迷路也不会绕到三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