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关于我和三本书(2)(第2/2页)
“兵押丁斩南阴蕃秀炎火拿西方旨延三刻一分墟中三返”
这本书全书都没有标点,只有断逗,这句话我看得懂,这是古代时候的一种文书方式,古代时候的小吏,每次出公差办事,会把自己办事的内容给记录下来,免得公务复杂,自己给忘了。上司追问的时候,有据可查。但是这句话的内容,就奇怪了,这明明是在说一个小吏自己在执行一个很恐怖的任务。
我一个一个字的解释:
“兵”和“押”,说的是他带着几个跟班,或者他自己自称兵。也还有一个解释,就是一队当兵的人押着一个人,他跟着去了。
“丁斩南阴”,这个好解释,就是在南阴把一个人给杀了,南阴不是地名,而是在说一个方位,中国自古山北水南为阴,山南水北为阳,比如中国的地名晋阳,辽阳,我们湖北的当阳、沔阳、汉阳等等,就是说这块地方在山的南边,河水的北边的一块地方,适合人口居住繁衍,地理方位好,也就是风水好。但是名字带阴的地名少之又少,我好像只听说过岳飞的老家汤阴,还有类似的江阴、淮阴。特别是到了现代,带阴字的地名更加少见。这个本书上面说的南阴,就是说在一个山靠南边的河边,这种地方活人就不好呆的,最好别去起房子,耕地种田什么的也最好不要去,那不是属于人间的地方。
这句话就是山脚下河滩杀了一个人。古时候官府杀人,经过正式审判的,会批文发落死牢,待秋后问斩,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罪大恶极的亡命之徒或者是犯了谋逆之罪的人,可以不用等到秋后,立即处死。所以我看到了“蕃秀”两个字,就明白了这个人是在夏天被处死的,蕃秀在古代对应的就是夏天,五行中的火,意喻着万物蓬勃生长的意思,所以夏天是最忌讳杀人的。
上半句话没什么不太出奇,就是一个小吏说自己参与了一个在河滩杀人的任务。但是下半截的文字就开始不一般了。
拿西方,这个三个字,是在说把处决的尸首带到西方,但是西方是一个大体的方位,很不准确。如果说是一个地名或者是衙门也不对。并且古时候处决犯人,官府是不再管的,不像现在还给一个骨灰盒给家属。古时候犯人的尸首就扔在刑场,等着家属自己来取。拿西方就很古怪了,然后又来了一个“旨”,这个词,是专门用于皇帝的。
什么样的犯人是惊动了皇帝亲自下旨呢,还是处决在河滩上。但是旨意的意思是时间延迟三刻一分,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一小时五十分左右。可是人已经杀了,延迟还有什么意义?
最后一句是最为让人费解的,“墟中三返”,墟可以理解是废墟的意思,但是河滩上那里有什么废墟呢,我想了一下,知道墟在古时候还有一个意思,现代几乎不用了,那就是阴间地狱的意思。
我一想到这里,背部突然就一阵发麻,接着想“三返”,这个三字,不是说三次,而是古文中的习惯,很多次的意思。三返,就是来来去去拉扯了很多次。
我顿时明白这句话真正的含义。也就是说那个刑场上被处决的犯人,时候来来回回的诈尸了很多次。而写这个工作笔录的小吏,根本就不是普通的小吏,而是一个阴差,下旨的皇帝,根本就不是人间的皇帝,而是阎王。拿西方,就是带着魂魄去阴间的意思。
这么一想,这句话整个的意思全部清晰:这个阴差,知道有个犯人在河滩处决,他的任务就是在河滩等着,拉被处决犯人的魂魄去阴间,但是人犯死后,突然阎王来了命令,说这个人犯阳寿未尽,还要多活一小时五十分,于是阴差就把魂魄给放了,魂魄还魂,刑场诈尸,造成了慌乱。阴差也控制不住,又去拉人,但是这个人是个很厉害的悍匪,阴差的力气不够,把魂魄往阴间拉,魂魄反抗,两人搏斗,来来回回好几次,最后阴差才完成任务复命。
尼玛!这不就是一个阴差的工作簿吗!
我连忙看了其他页的记载,全部是这种记录。都是这个阴差在叙述自己的工作困难,还有抓错人的事情,让人啼笑皆非,但是又让人恐怖不已。
我阖上《青冥志》这本书,心里念叨着,这本鬼书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我慢慢回忆,回忆自己近期的经历,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思来想去,就是在双流机场遇到了一个古怪的女道士。
“如果有故事给你,你愿意写吗?”
我猛然想起了那个女道士的话。难道她要我写一个阴差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