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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在会议期间,通常是在一天的议题结束之后、鸡尾酒会开始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有些人会走上前来问我:“嗨,萨尔沃,帮我们搞定一份摘要,如何?对了,你的母语是?”如果我觉得他们有点儿盛气凌人——他们通常会这样,因为他们已经确信,他们就是这个星球上最重要的人物——那么我就会不无傲气地反问:“这取决于我母亲是谁,不是吗?”说话时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而我这样回答之后,他们就会把书留下,让我去写出摘要。

无论如何,我喜欢让他们惊奇,因为这表明我的发音非常得体。我是说我的英语发音,它不是北部英语,或中部英语,或私人教师辅导学生应试的那种英语,或伪王室英语,也不是英国左派所诟病的标准发音。没说的,就是英语社会核心的主流英语。听了这种英语,人们不会说:“啊,一听就知道他是哪里人,他想在社会上做什么,他父母是怎么回事,他在哪里上学。可怜的人儿!”我的英语已经毫无非洲口音,不可能漏出半点混血血统的痕迹。但我讲法语就不一样了,得尽量小心,因为我还是不能完全根除非洲口音的影响。我的英语不是地方性的,不是倡导取缔阶级论的布莱尔的追随者说的那种含糊的英语,不是保守党高级官员讲的伦敦腔,也不是加勒比海地区那种音乐般的英语。它也没有先父那种元音跑调的爱尔兰土腔英语的痕迹。虽然我过去喜欢、现在仍然喜欢先父讲的英语,但那是他的,永远也不会是我的。

是的。我讲的英语是纯正无瑕、没有打上任何烙印的。偶尔在风景区接待非洲旅客时,我才会故意用上南撒哈拉地区语言特有的轻快语调,我乐于将此比作咖啡里的一滴牛奶。我喜欢这样的调味品,客人们也喜欢,因为这让他们感觉我很自在。我不在他们的阵营,但也不在其他人群的阵营。我独自一人矗立在大海中央,做麦克尔修士一直告诉我要做的事:充当上帝子民之间的桥梁与不可或缺的纽带。每个人都会有虚荣心,而我的虚荣心就是成为房间里没我就无法沟通的那种人。

为了迷人的妻子佩内洛普,我想成为那种人。为了赶上为她而举行的酒会,我拼命地跑上两段石阶,累得半死。酒会在一家很受欢迎的葡萄酒厂的高级包间里举行,位于英国报业中心的伦敦金丝雀码头。酒会之后,她所在报社的新任百万富翁老板将在其位于肯辛顿的高级住所举办正式晚宴,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获邀参加。

看了看戴在手上的金表,也就是伊梅尔达送给麦克尔、麦克尔又转送给我的那一块,我知道自己只迟到了十二分钟。可能你会说,在伦敦这个刚被炸弹袭击吓怕、半数地铁停靠站又出了毛病的地方参加户外沙龙,迟到十二分钟反倒可能被视作一种成就。但对于超级好丈夫萨尔沃来说,十二分钟就跟十二小时一样。这可是专为佩内洛普举行的盛大酒会,是迄今为止她为时不长却辉煌无比的职业生涯里最盛大的一次。而我,她的丈夫,跟在客人后面慢慢地往前挤,现在才走过她所在报社的办公区。昨晚一整夜我都留在北伦敦地区医院,没办法,因为身边的情况让我对自己失去了控制。从医院一出来,我就叫了辆出租车,一路狂奔回到位于巴特西的家。我让车在外面等,出于出席酒会的礼节需要,自己则进屋飞快地换了身全新的晚礼服——跟老板同桌你就得这样注意社交礼节——但连刮胡子、刷牙或者冲澡的机会都没有。当我穿着得体的服装到达目的地时,我已经浑身大汗了。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及时赶来了。我到达时,很多人已经到了。他们是佩内洛普的同事,有上百名。其中少数高级职员穿着晚礼服或长裙,其余的穿着休闲西服。他们所有人都拥在一块,走进了一楼的多功能厅。厅内墙壁上装有近光灯以及塑料盔甲。他们抬肘举怀,畅饮甜暖的白葡萄酒,而我这个后来者却被挡在大厅边上,跟侍者们待在一起,他们中多数是黑人。

一开始我没能看到佩内洛普。我想她跟我一样擅离职守了。有一会儿我还希望她已决定最后入场,直到我看见她挤在大厅的另一端,正跟她报社的高层们说得兴高采烈。她穿着一套绸缎制成的长裤套装,很新很平滑。那一定是她当做礼物买给自己,并在办公室或者在她来此前最后待的其他什么地方换上的。为什么,我大脑的一边在大叫,哦,为什么我没买来送给她?为什么一周前吃早餐或者在床上睡觉时我没有想到她也许正等着我对她说:佩内洛普,亲爱的,我有个好主意。我们一起去骑士桥,给我俩选购一身新衣服,好参加为你举办的盛宴,全部由我付账,如何?购物是她的最爱。我本可以早就安排好这一切的,我本可以扮做她的仰慕者,在她最喜欢的一家餐厅里请她共进晚餐,而不介意她赚的钱不仅是我的两倍,还有说了你也不信的丰厚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