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阴霾下的“刺宋案”(第5/7页)
因为有机会将应桂馨拉下马,所以黄金荣不像以往处理公事那般磨磨蹭蹭,而是变得雷厉风行。得知应桂馨被抓捕的消息时,天才刚刚亮,黄金荣立刻率巡捕赶往应桂馨的府上,封锁各处出口,冲进应家大肆搜查,希望能找到一些与“刺宋案”相关的证据。
应桂馨家中一些人已经起床。黄金荣一进门,便大吼一声:“全都不许动!”吓得几个起早的人惊慌失措,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在这些纹丝不动的人当中,一个身材矮小的男子,却突然拔腿就跑。
黄金荣立刻带人追赶。
矮小男子逃到应家后院,准备翻墙逃跑。
黄金荣追得最快,一个箭步蹿上去,将两只悬空的脚抓住,把矮小男子从墙头上拉扯下来。众巡捕一拥而上,迅速将矮小男子制服。
这矮小男子正是武士英。
黄金荣命众巡捕仔细搜查应家,最后从武士英的房中搜出了一把六响手枪,枪内尚有三颗子弹,事后经过比对,其规格与射杀宋教仁的子弹完全一致。除此之外,黄金荣还从应桂馨的房中搜出了一叠电报,全都是与洪述祖往来的密电,事后又在上海电报局查到了相应的电报底稿。
在这些密电当中,第一份是应桂馨在三月十三日发给洪述祖的,电文道:“功赏一层,夔向不希望。但事关大局,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应桂馨又名夔丞,电文中的“夔”字,指的正是他自己。
十四日早上,应桂馨又给洪述祖发去一份密电:“梁山匪魁,顷又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
十八日下午,洪述祖密电应桂馨:“寒电应即照办。”
十九日,洪述祖又致电应桂馨:“事速照行。”
二十一日凌晨两点十分,即“刺宋案”发生三个多小时后,应桂馨发电向洪述祖报告:“廿四十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
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应桂馨给洪述祖发去了最后一份电报:“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一无伤亡。堪慰,望转呈。”
手枪和电报的出现,已是铁证如山,凶手武士英和应桂馨双双被缉拿归案,“刺宋案”就此告破。
此时距离案子发生,仅仅过去了三天而已。
离奇死亡
凶手被缉拿归案后,接下来要做的,便是审讯。
武士英在被捕当天便立即认罪,承认宋教仁是自己所杀。根据他的招供,他原是山西平阳人,曾在云南任七十四标二营管带。辛亥革命后,军队裁员,他丢了饭碗,于是来到上海谋生,结识了陈玉生,经陈玉生引荐加入了共进会。
三月二十日上午,陈玉生带人来六野旅馆找他,请他办一个人,他考虑到自己生活境况困难,急需钱财,于是答应了,随后应陈玉生之邀,前往小西门外应桂馨府上,看了宋教仁的照片,然后带上手枪赴火车站行刺。
可是应桂馨接受审讯时,却说他在二十日那天没有见过武士英,而是在二十一日早晨,即“刺宋案”已经发生后,才第一次见到武士英。当时武士英搬离了六野旅馆,在陈玉生的带领下来他的家中暂住。
到了四月四日公审公堂的开庭预审上,武士英却当庭翻供,声称:“此次刺杀宋教仁,乃我一人起意,并无第二个人。”当被问及刺杀宋教仁的原因时,武士英说“因宋系四万万同胞之罪人”,又说“他做农林总长尚做不好,现在竟想做总统,这还了得么?所以我要刺他。”
此案凶手已经抓获,人证物证俱在,然而先后经过公审公堂七次预审,案情却始终模棱两可,未能得出一个统一的事实,究其原因,在于公堂之上始终没有让武士英和应桂馨这两个关键人物当庭对质。这样一桩并不太复杂的刺杀案,只须将已经抓捕归案的武士英、应桂馨、陈玉生,以及参与或见证此案的吴乃文、冯玉山、张秀泉、王阿发等人拉到一起当庭对质,便可真相大白。然而公审方似乎有意避免,七次预审都没有这么做。
四月十二日,在公审公堂的第七次预审上,应桂馨的外籍律师主动提起引渡移交的话题。这次预审当庭判决:“预审明确,案系发生车站,应即商明领事团,移交中国内地法庭,归案讯办。”
十六日下午,武士英从法租界的大自鸣钟捕房拘留所,押送至上海地方检察厅,交给厅长陈英收押,应桂馨则从公共租界押送至驻守江苏海运局的六十一团,由团长陈其蔚负责关押。
犯人引渡移交后,江苏都督陈德全致电袁世凯及内务、司法两部,提出应组织特别法庭来办理此案。袁世凯当天回电,表示“望速筹办”,同意了这一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