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星期二(第2/3页)
我的手指自动地在键盘上跳跃,几乎不假思索。再次睁开眼睛时我已经打完了一个单句。
丽兹不知道她做下了些什么,也不知道怎样才可以抹掉已经做过的事。
我看着这句话。实实在在、白纸黑字地在那儿。
垃圾,我想。我感到很恼火。我知道我可以写得更好。以前我这么做过,两年前的夏天,词句从我的手指下涌出来,故事像碎纸屑一样泼到纸上。可是现在呢?现在有问题了。语言已变得坚硬、僵硬。
我拿起一支笔在句子上画了一条线。删掉它后我感觉好了一点儿,但现在我又再次一无所有了;没法开头。
我站起身从本在桌子上留下的一包香烟里取了一根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含着它,吐出去。一时间我希望它是大麻,想知道下次能从哪里弄点来。我给自己倒上一杯喝的——威士忌杯里倒上纯伏特加——喝了一大口。它一定不能失效。作家的鸦片,我想。我他妈的怎么变成了这么个老套的家伙?
上一次。上一次我是怎么做到的?我走到餐室墙壁前一排排的书架旁,嘴上叼着香烟,从最上面的一格取下一本书。一定有什么线索,在这本书里。对吧?
我放下伏特加,翻起了书。我把手指尖搁在封面上,仿佛那本书又脆弱又易碎,然后轻轻地摸着书名:致早起的鸟儿们,上面作者署名:克丽丝·卢卡斯。我打开封面翻阅着书。
图像消失了。我睁开了眼睛。所在的房间看上去单调而灰暗,但我的呼吸起伏不平。我隐约记得惊讶地发现自己一度是个烟鬼,但烟瘾已经被别的东西所取代。是真的吗?我写过一本小说?它出版了吗?我站起身;日志从我的腿上滑了下去。如果是真的话,那我曾经有过有意义的生活,有目标有野心,有成就。我跑下了楼梯。
是真的吗?今天早上本一个字也没有对我说,压根儿没有提过作家的事。今天早上我在日志里读了我们的国会山之行,在那儿他告诉我,出车祸时我在干一份秘书的活儿。
我仔细看过了客厅里的书架:字典、地图册、一本DIY指南。一些精装本小说,从它们的状况来看,我猜没有读过。但没有我写的任何东西,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显示我出版过一部小说。我到处找来找去,几近疯狂。它一定在这儿,我想。必须在这儿。但接着我冒出了另一个想法。也许我幻觉里的图像不是回忆,而是一种想象。也许,在无法回忆和依存一个真正的过去时,我的意识自己造了一个过去。也许我的潜意识决定要让我当一个作家,因为这正是我一直想要的。
我跑回楼上。书房的书架上放满了文件盒和电脑手册,而今天早上探查这所房子时我在两间卧室里都没有发现书本。我站了一会儿,接着看到了放在面前的电脑。它沉默着,黑屏。我知道该怎么做,尽管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的。我打开电脑,它在书桌下被激活了,过了一会儿屏幕亮了起来。从屏幕旁的音箱传出一阵音乐,接着出现了一个图像。一张本和我的照片,两人都在笑。一个对话框正好穿过我们的脸。用户名,上面说。下面还有一个对话框。密码。
刚刚看到的幻觉里我在盲打,我的手指仿佛本能地在键盘上跳跃。我把闪烁的光标定在标着“用户名”的对话框里,双手放在键盘上。是真的吗?我学过打字?我把手指放在凸起的字母上。它们毫不费力地移动着,我的小手指在寻找它们所属的按键,其他手指各自就位。我闭上眼睛不假思索地开始打字,只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和塑料键盘的咔哒声。打完以后我看着自己的成果,看着对话框里的东西。我原本以为会见到些瞎话,但看到的东西吓了我一跳。
那只灵巧的棕色狐狸从懒惰的狗身上一跃而过。
我盯着屏幕。是真的,我可以盲打。也许我在幻觉中看到的不是想象,而是回忆。
也许我真的写过一本小说。
我跑进了卧室。这说不通。有那么一会儿我几乎无比确信自己快要疯了。那部小说似乎存在,同时又似乎不存在;似乎是真的,又像是完全出于想象。我一点儿也想不起它,想不起情节和人物,甚至想不起为什么会取那么一个书名,但它仍然感觉真实,好像它在我的体内如同心脏一样跳动着。
可是为什么本没有告诉我?没有留下一本摆在房间里?我想象它藏在房子里,用绵纸包着藏在顶楼或地窖的一个盒子里。为什么?
我有了一个解释。本早就告诉我我做过秘书。也许这正是为什么我可以打字的原因:只可能是这个理由。
我从包里取出手机,也不管是哪一个,甚至都不太关心是打给了谁。我的丈夫还是我的医生?两人对我来说似乎都同样陌生。我啪地打开手机翻阅菜单,在发现一个认识的名字后按下了呼叫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