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星期三(第6/13页)
我叹了口气。图像消失了,我睁开了眼睛,面前是我的小说。
我翻到首页开头的句子。就在那时,我写的是,发动机哀鸣着,她的右脚死死地踩在油门踏板上,她放开方向盘闭上了眼睛。她知道一定会这样。她知道结局。她一直都知道。
我翻到了小说的中间。我在那儿读了一段,然后读了接近结尾的一段。
我写的是一个名叫“露”的女人和一个叫“乔治”的男人(我猜是她的丈夫),小说起源于一场战争。我感到有点失望。我不知道我原本在期待什么——也许是自传?——但似乎这本小说能够提供的答案是有限的。
不过,当翻过书看着封底时我想,至少我写完了、出版了。
该放作家照片的地方什么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作者简介。
克丽丝·卢卡斯1960年出生于英格兰北部,她于伦敦大学文学院获得英文学位,现居住于伦敦。这是她的第一部小说。
我暗暗微笑,感觉到一阵幸福和骄傲。这是我写的。我想读它、想解开它的秘密,但又不想。我担心现实也许会击碎我的快乐。要么我会喜欢这部小说,于是觉得很难过我再也写不出第二本了;要么我不喜欢,为自己从来没有发挥过才智感到沮丧。我不知道哪种情况更有可能,但我知道有一天,因为无法抗拒自己唯一的成就的吸引,我会找到答案,我会去发掘。
但不是今天。今天我有别的东西要去发掘,比悲伤糟糕得多的东西,比纯粹的沮丧更具破坏力。一些可能撕裂我的东西。
我试着把书塞进信封,里面有别的东西。一张纸条,叠了四叠,规规整整。纳什医生在上面写着:我想你可能对它感兴趣!
我打开了纸条。在顶端他写着《旗帜,1988年》,下面是一篇报纸文章,旁边有张照片。我盯着那张纸看了一两秒钟才意识到这篇文章是关于我的小说的评论,照片里的人是我。
我拿着纸发起了抖。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是多年前的古董了;无论是好是坏,影响早已不复存在。现在这已经成为历史,它的涟漪已经完全平复。但它对我很重要。多年以前我的成果获得了什么样的评价,当时我成功吗?
我匆匆地扫了一遍文章,希望在不得不分析细节之前了解大致的基调。词语一个接一个向我蹦来,正面的居多。考究。富有洞察力。有技巧。人文精神。冷酷。
我看着照片。它是黑白的,照片里的我坐在一张桌子旁,身体对着相机,动作别扭地抱着自己。有什么事情让我颇觉不舒服,我不知道是照相机镜头后面的人还是我坐的姿势。除此之外我在微笑。我的头发长而松软,虽然照片是黑白的,但它的颜色似乎比现在更深,好像我染过头发或者它当时还没有干。我的身后有通向露台的门,门后照片角落处隐约可见一棵光秃秃的树。相片下面有一句说明:克丽丝·卢卡斯,摄于她伦敦北部的家。
我意识到这一定是我与纳什医生曾经拜访过的那所房子。有一瞬间我几乎无比渴望想要回到那里,带上这张照片对自己说是的,是真的;我曾经存在过,在这里,那是我。
但当然我已经知道了。尽管我再也记不得它,我知道站在厨房里我记起了本。本,和他上下摆动的、勃起的下身。
我笑了,用手指尖抚摸着照片,像一个盲人一般寻找着隐藏的线索。我的目光追随着照片中自己的发尾,手指摸索着相中人的面容。在照片里我看起来不是很舒服,但又莫名其妙地容光焕发,仿佛我正保守着一个秘密,像怀揣一个咒语一样揣着它。是的,我的小说已经出版了,但还有什么别的事,不止这些。
我仔细看着照片。我可以看到宽松衣服下自己胀鼓鼓的胸部、我用一只手抱着肚子的模样。一幕记忆突然气泡一般冒了出来——我正坐着拍这张照片,面前的摄影师站在三脚架后面,刚刚跟我谈过我的作品的记者在厨房走来走去。她大声喊着问拍得怎么样了,我和摄影师都兴高采烈地回答,“很好!”便笑了起来。“马上就好了。”他说着换了胶片。记者点上一支烟又喊起来——问的不是我是否介意——而是问我家是不是有烟灰缸。我有点恼火,但也不太生气。事实是我自己非常想抽上一支,但我已经戒烟了,自从我发现——
我又看了看照片,然后明白了过来。在照片里,我怀着孕。
我的思维停顿了一会儿,接着开始飞转。刚刚意识到的事实逐渐伸出清晰的棱角,把我的思维绊了一跤:坐在餐室里拍照片的时候,我不仅曾经怀过孩子,而且我知道这件事,为此还很高兴。
这说不通。发生了什么事?这个孩子现在该有——多大了?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