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案 兴妇权立誓不婚 时髦女前门裸游(第8/8页)

[7]清代笔记《水曹清暇录》中有关于人妖集团运作的记载:“乃选十一二岁清童,学北京妇女装扮,以唱淫词小曲为业,人家宴客,呼之即至,或溜秋波,或投纤指,撩人大笑,掷撒钱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