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案 现腐鼠水龙惊魂 西四街尸水横流(第7/7页)

他递我一根红锡包烟卷,自己也点上抽了一口:“麻烦是麻烦,但没有哪种新东西是完善的,有变化才有转机嘛。”

我点点头,说其实心里很矛盾,那些做井水生意的山东人很辛苦,自来水多了,很可能就没活儿干了。

周树人皱起眉头:“可怜是自然的,但也不能成为作恶的理由,对不对?”

讲完这个故事,我发现人心还是挺“古”的,一些社会问题,古今无不同。

新兴事物之新,在于打破了以往社会经济的格局,改变了旧有习惯。这当然是好事。周树人跟太爷爷说的意思,我曾在他的文章里看到过,他写过一篇杂文,里头提了个疑问:“我独不解中国人何以于旧状况那么心平气和,于较新的机运就这么疾首蹙额;于已成之局那么委曲求全,于初兴之事就这么求全责备?”

自来水和共享单车,都是与人方便,算是一种新型社会福利。然而,新的必然威胁旧的,好东西总会勾起贪念。破坏共享单车,要么为维护利益,要么为满足私欲。这种恶意攻击的背后,是保守、愚昧和恐惧。

周庸跟我聊起这事,说网上有些观点笑死人:有人说共享单车车太少,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才会被破坏,并占为己有。还有人分析,共享单车总被破坏,是因为企业管理不够,车不够结实,密码不够复杂。这个逻辑就像说:你被强奸,都怪你穿裙子;你被抢劫,都怪你太有钱。确实可笑,也很可怕。

周庸说:“我也纳闷,新闻说破坏共享单车的,有些是开摩的的人。但我跟徐哥查案时,老见些开摩的的,感觉他们都老实巴交的啊?”

我点点头,说一个人可能发牢骚,两个人就有了恶意,人再多就有了恶胆。

有人敢这样做,是因愚昧和暴力逻辑让他们站成了一堵墙。新事物和愚昧的暴力之间,就像蛋和墙。

我们总该站在蛋这一边,不是吗?

[1]1908年以前的北京,从皇帝到平民,都吃井水。据《京师坊巷志稿》记载,清朝北京城有1258眼井,平均1千人共享一口。由于地质条件和挖井技术所限,多数水井为苦水井。1908年,东直门开了北京第一家自来水厂,开始为内外城输送自来水。不过普及较慢,直到1922年,北京城才只有5000多户装了家用自来水。1919年11月,鲁迅在西直门八道湾的新宅装了自来水。

[2]北京自来水和传统的井水行业并存了很长一段时间。北京水井少,有井的家庭即可成为水商,水车拉水售卖是个老行当,老北京话叫“水三儿”。

[3]民国时期,北京的自来水管和龙头大多是由德国西门子公司生产,质量很好,价格不菲。从最初安装公用水管龙头,就有人偷盗。为此,不但自来水厂要求负责公用龙头的水夫执勤上班,警察厅也安排巡警特意巡逻,防止公用水管被盗被毁,也防止有人偷水。

[4]1919年5月到8月,上海发生自来水投毒大恐慌。6月初开始,《新闻报》《申报》《救亡雪耻报》《民国日报》等媒体竞相报道称, 在上海各地不断发现日本人投毒,谣言波及很多行业、多个地区,甚至整个长三角,饭馆排档关门歇业,卖蔬菜水果的生意也很惨淡,逼得自来水公司在报上发声明“指天发誓”。直到8月份,《警务日报》发辟谣公告,才逐渐停息。

[5]井业公会,经营卖水生意的行业集团,类似行会。从清朝的记载开始,北京水夫多为山东人,也有一些山西人、河北人。根据1939年《北平市工商业指南》记载,民国时有246家水商加入公会。对于这个集团,北京人向来不太喜欢。民国《燕都续咏》里有谴责山东水夫集团的诗:“晋人势弱鲁人强,若辈凶威孰与当。垄断把持官莫制,居然水屋比皇堂。”

[6]卖水商和水夫内部制定规则划分的管辖区域,水道一旦确立,就算私有财产,其他水夫不能跨界卖水。水道可自主转卖、出租。因为水道划分和住户越道买水的问题,水夫之间常发生争斗。《北京往事谈》一书中称当时的水夫会“以刀守水道”。

[7]民国之后,北京的城门仍然每天按时开关,由前清负责京师守备和治安的机构步军统领衙门安排警卫军看守城门。

[8]清末民初的卖水业,水道可以买卖、租借,只要有中间人见证,就可以自立契约。其中,“水担钩”“甜水车”实际指的是水道上的经营权。有了这个凭证,就能从井水商那里取水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