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案 猪市大街见杀机 金鱼胡同惨灭门(第9/10页)
“我腾出只手掏出刀子,在他腿上肚子上扎,他还是一动不动,大喊一声,想把我按倒,又使劲喊抓贼。
“他一喊,我也喊,突然一下子他就没声了,一根铁条从他脸上扎进去,穿透了。小和尚不知道从哪里捡了根冰镩子。”
黄小聪的喊声惊醒了管家黄二奎。他拎着根棍子从屋里跑出来,杨小松上去一脚踢倒他,朝后背连刺七八刀。小和尚也冲过来,跪在地上刺。
“他(小和尚)厉害,比我还狠,把冰镩子从大少爷头上拔出来拿着。不过,后来都是我杀的——瑶瑶?我以为小和尚弄死她了。”
杀了黄小聪和黄二奎之后,杨小松拿着刀子锤子,挨个儿进屋,见人就杀,连两个小孩也没放过。黄老板的母亲黄吴氏见状当场吓死,还是被当头敲了一锤。
杨小松杀完了能找到的人,听见院里还有声音,他隔着院子问:还有人?快弄死!
小和尚丢下冰镩子,一刀捅进瑶瑶的肩膀。
他是故意的,以为这样就不算杀人,要是能蹲监狱,至少能吃得饱。
北京人
民国十一年(1922年)7月初,京师高级审判厅公开审理了杨小松、小和尚和财哥。杨小松和小和尚被判处死刑,财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7月16号下午,杨小松和小和尚被执行枪决。
在去先农坛刑场[10]的路上,我以《白日新闻》记者的身份一路跟着刑车。两人一路没说话。快到刑场时,杨小松跟我说:“你是记者,本事大,能不能帮忙找找我爹。告诉他,别当北京人了。”
我没说话,点了一根烟卷,塞进他嘴里。
行刑前,我离开先农坛,沿着大道往回走,一直走了一个小时。天气很热,一点儿风也没有,老鸹叫得人心烦。走到景山附近,我在阴凉里坐下歇着。不远处城墙根底下坐了二三十个人,个个扛着大包小包,竟全是宫里的太监。一打听,这些太监是被皇帝赶了出来。他们常年在宫里生活,早就以皇宫为家,突然来到宫外,就成了流民。
1923年夏天,清宫内频发盗窃案,6月底,建福宫发生大火,后调查是太监所为,末代皇帝溥仪一怒之下,于7月16日中午下令裁撤太监,当天即将700多名太监驱逐出宫。大部分太监在北京没有家,只得露宿街头。后来,很多太监被安置在地安门雁翅楼,和流落北京的难民境况一样
回到家,我和助手小宝说起遇见的太监。他问我,还记不记得民国八年(1919年)那些丢了宝贝的太监?我说记得,前阵子还听说那个叫赖小辫的太监结婚了,娶了个妓女。
那赖小辫是天津人,小时候家里闹水灾跟父亲逃荒到北京,在天桥混流氓,一心想入宫做太监,觉得有地方落脚能踏实。
小宝说,他也有五十多岁了,这下算踏踏实实落在北京了。
我点上烟抽了一会儿,说:“世道和人天天变,什么叫踏实呢?”
我拿起桌上的报纸给小宝看,“大总统被赶到天津去了[11],这回北京地盘八成是又要换主子了。”
在金木留下的笔记本里,夹着一些民国十一年(1923年)的杂志剪报,都是当时的“社会”评论。
就像故事里提到的“罗曼蒂克”,“社会”一词,是当时的新文化用词,来源于日制汉语对society一词的翻译。
如此密集的社会评论,是有原因的。民国早期,经济有过一段持续增长,到了1920年,北洋政府内部掐架,军阀火并,经济也不行了。各种“社会”问题突然升温,所谓“阶层”或“阶级”意识愈加明显。
严复曾认为,society应该翻译成“群学”更恰当,很有道理。社会是网状和链条式的,没有哪个问题是非黑即白的。
每个角色都以自己为中心观看,信息片面,人人都有自己的归因方式。
《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中的小四,将一切归因于小明的“背叛”,提出解决办法:杀人。
《出租车司机》中的崔维斯,将一切归因于犯罪分子,他要“拯救”少女,却陷入一个新的荒诞中。
灯市口灭门案里,杨小松把问题归因于他与城里人的差距,解决办法是“干大事”。
干大事是危险的。
2015年,中国流动家庭在全国占比已接近20%,大城市像吸铁石,大量省份的人口被吸附,无数人的故乡消失。
我采访过一个南方山村的年轻人,他说,自己第一次去上海,“觉得上海人走路飞快,我就让自己也使劲快走,不能落后。”
传统的宗族系统瓦解,城市是人们重新获得安全感的地方,也是引发心理落差和恐慌的地方。
大城市经济上接纳外来者,却在社会上排斥,结果就是疏离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