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2/2页)
他骑上自己的四轮摩托车,用一只手握着皮包,沿着海滨道路扬长而去。他要去卡布亚,离这儿不远的一个村庄。
他要去拜访一位朋友。
他经过了一栋又一栋的房子,最后来到了博斯克斯·罗德里格斯的房子跟前。这房子的式样在这个地区是独一无二的。在很久很久以前,它是由博斯克斯的父亲草草搭建而成的捕鱼小屋,只有两个小房间。后来罗德里格斯家族的成员日益增多,每当一位家族新成员出世时,罗德里格斯老爹都坚决地在房屋已有的基础上加盖一间小小的延伸建筑。再后来,木材供应开始受到法律限制,他就只能“即兴创作”了。“即兴创作”是他自己的说法,他用上了手边能找得到的一切材料:金属板、层板和各种丝网,有时他还会找些浮木和失事损毁的渔船残骸。罗德里格斯老爹将房子南面的凸肚窗留给自己,他能勉强将身体挤进窗台,然后让自己一面沉浸于某种劣质酒的醉意中,一面读着卡斯坦内达的书。
不过这些都是罗德里格斯老爹的故事。
最终被孤零零地留在这栋房子里的人是小罗德里格斯,也就是博斯克斯。他的性取向导致他没有任何孩子,而他的最后一名情人也在几年前离世了。
博斯克斯已经七十二岁,他从好多年前开始就没法再听见蝉鸣的声音了。
不过他是一位很好的朋友。
“你想让我用这个皮包做什么?”他问道。
“你得把它交给吉尔伯托·路威西欧。”
“可他不是警察吗?”
“没错,这就是我让你把皮包交给他的原因。”丹·尼尔逊说,“我信任他,他有时候也信任我。如果七月一日我还没有回到这里,那么你就把它交给路威西欧。”
“那么他应该怎么处置这个包呢?”
“他务必要把包交给瑞典警方。”
“用什么方式?”
“包里有一张纸,上面写清楚了该如何操作。”
“好的。”
两个男人坐在这栋独一无二的房子前端的露台上,博斯克斯往尼尔逊的杯子里倒了一些朗姆酒。事实上,这里之所以被称为“露台”,是因为找不到一个更好的词语来描述。刚才在来的路上尼尔逊已经就着温水喝下了不少尘土,现在他抬手一挥赶走了一大群小飞虫,将盛有朗姆酒的酒杯端到了嘴边。尼尔逊在这里过着适度而有节制的生活,所以当他问起博斯克斯家里是否有朗姆酒的时候,后者感到无比惊讶。博斯克斯怀着一定程度的好奇心看着眼前这个大块头瑞典人,现在的情况有些不同寻常,不仅仅是因为朗姆酒,还因为这个瑞典人的整个态度发生了改变。在尼尔逊来到这个地区的第一天,博斯克斯就认识他了。尼尔逊租了博斯克斯的姐姐的房子,并最终从她手里买下了那栋位于马尔派斯村的房子。这就是两人长久而亲密的关系的开端。博斯克斯的性取向从来都没有影响到尼尔逊,不过博斯克斯对瑞典人的处事方式倒是颇感兴趣。
非常感兴趣。
尼尔逊从来不会把任何事情视为理所当然的。
博斯克斯也是如此。他所经历过的各种事情教会他要好好照料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因为你可能会突然失去它们。在你长久拥有它们的时候,一切都很美好,不过很快你便会失去所有。
就像尼尔逊。
他就在这里,看起来一切都很好。但他也许很快就不在这里了,博斯克斯突然想道。
“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是的。”
“你打算跟我说说这件事吗?”“不。”
丹·尼尔逊站起身来看着博斯克斯。
“谢谢你的朗姆酒。”
“不用谢。”
尼尔逊继续站在博斯克斯面前。他长久地站立着,以至于博斯克斯觉得自己也得站起来才行。他刚一起身,尼尔逊立刻就伸出双臂拥抱着他。这只是一个简短的拥抱,就是那种人们在道别时迅速进行的短时间拥抱。不过,他俩在今天之前从未像这样彼此拥抱过。
将来他们再也不会彼此拥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