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头号公敌”银行大劫案(第2/3页)

1933年5月10日,在监狱度过了将近4年的约翰提前获释。这时恰逢美国经济大萧条,各行业凋敝萎缩,企业工厂倒闭,绝大多数人失业,全凭领取政府救济来生活。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约翰依然不能找到工作。迫于生活压力,他很快就开始重操旧业,再次通过犯罪行动来获得金钱。

约翰在1933年9月22日动手抢劫了俄亥俄州布拉夫顿的一家银行,但是这次抢劫行动并不算成功,当地警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追踪到他的行迹,并在俄亥俄州利马郡将约翰抓捕入狱。入狱之后,警方在约翰身上搜到一份越狱计划(这份计划实际上是约翰负责协助皮尔波特、卡拉克以及其他六名同监狱的罪犯越狱,他们准备利用朋友偷偷运进监狱内部的来复枪来实施越狱),但是约翰拒绝交代该计划的内容。

1933年10月12日,约翰被捕后的第四天,有三名越狱者来到了利马郡,他们伪装成来自印第安纳州的警官,声称此次前来利马郡是为了将约翰押解回原籍关押。在交接之前,利马郡的狱警要求他们出示相关证件,这三名谎称警官的越狱者随即暴起发难,将狱警击昏在地,将关在监狱中的约翰救出并一起潜逃回印第安纳州,与其他几名越狱者会合。在警方的档案中,这几名越狱者(约翰、皮尔波特、卡拉克、查尔斯·马克里、沃尔特·戴崔茨、哈利·克普兰)就是“最初的迪林杰帮”。

约翰利用4年的监狱生活精心研究了抢劫技巧,在与这些“同伙”相聚之后,他就开始将这些想法一一付诸行动,约翰在之后的每一次抢劫行动中都有着十足的信心,警察追得越紧,他们抢劫的频率就越高。约翰在实施抢劫之前,通常会乔装成生产银行警报系统的公司的销售代表,以推销安保设施的名义来了解银行内部的安保结构,他利用这种方法成功抢劫了多家印第安纳州和俄亥俄州的银行。约翰的团伙还曾经乔装成一个拍摄抢劫银行桥段的剧组,通过这样的伪装来对自己看中的目标实施抢劫,结果他们真的在有群众围观的情况下顺利实施了一次抢劫。

根据警方估算,约翰所实施的多起银行抢劫案所涉案的金额高达30万美元,为了方便抢劫银行,约翰还曾多次抢劫警方武器库来获得武器。尽管约翰的这些行为还不足以上升到触犯美国联邦法律的地步,但联邦调查局依然被请来参与调查此案。这次调查行动也是联邦调查局首次在职权范围之外侦办案件,他们使用了当时最先进的指纹识别技术,迅速确认了犯案嫌疑人的身份并在全国悬赏通缉。

FBI的加入使得约翰等人不得不更加小心地应对,他们停止了一切抢劫行动,所有人都隐藏身份偷偷住进了国会饭店,以此来躲避FBI的搜查,但一次意外事故暴露了他们的行踪。国会饭店因为一次意外而失火,约翰等人因为逃跑得过于匆忙而没能携带自己的行李(赃款),在逃出酒店之后,查尔斯·马克里付给消防员12美元,请求消防员帮助他们取回行李,这一举动也让消防员有机会看清楚约翰团伙内部其他几位成员的相貌。随后,这名消防员认出了这些人,他向警方举报,警方迅速展开行动,抓捕了团伙中的5人,这5人中就有约翰,并从这些人身上搜出了3挺冲锋枪、6挺机关枪和25000美元的现金。

被捕的5人被警方押往印第安纳州接受审判,暂时收押进克朗波因特监狱中。这一次警方为了防止约翰逃脱,增派了大量人手对他严加看管,但约翰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了。他悄悄地用木头雕刻出一支木质手枪,并在木枪外边涂上黑色的鞋油,将这支木枪伪装成真枪,并在一名狱警大意的情况下使用这把“枪”挟持该狱警作为人质,以此胁迫其他警察,成功摆脱了警方的追踪。接下来,约翰开始了跨州逃亡,对此,联邦调查局也正式展开了全国范围的大搜捕行动。

约翰悄悄潜入芝加哥,他和新交的女朋友伊芙琳·弗莱切特一同生活,不久他们决定前往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和其他团伙成员碰头。但是他们引起了所租住公寓房东的怀疑,并在1934年3月30日被房东向FBI举报。经过一段时间的监听,FBI确定约翰就居住在该公寓中。在警方进行抓捕之前,一名试图进入公寓的团伙成员发现了状况,他向警方开枪,随后整个团伙一起向警方开火,并在警方支援到达之前从公寓的后门逃脱。在逃跑的过程中,约翰因中枪负伤而急需医治,于是他就悄悄躲藏在他女朋友父亲的家中接受医治。不久,伊芙琳在回芝加哥看望朋友的时候被警方抓捕,但是她拒绝交代约翰的下落。

约翰在伤势痊愈之后马上展开了报复性行动,他们在印第安纳州抢劫了一个警察局,然后在联邦调查局特工赶来之前潜逃到密歇根州。4月,约翰和他的团伙躲藏在威斯康星州一家名叫小波西米亚的旅社,他们向店主艾莫尔·瓦纳卡保证不会给这家旅社招惹麻烦,并且他们还对店主一家实施了监视和威胁。一天,店主的老婆和她的哥哥成功躲开了团伙成员中负责盯梢的“娃娃脸”尼尔森,并向芝加哥的检察机关送了一封检举信,检察官办公室迅速联系了联邦调查局,FBI连夜展开紧急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