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老奶奶杀手(第2/7页)

随即,警方又在几名“疑似”目击者的帮助下勾画出了嫌疑犯的头像。这幅嫌疑犯头像画的似乎是一个瘾君子,他蓬头垢面、衣冠不整、满口黄牙、面相凶恶。乍一看,这幅生动的画像描绘的就是一个大坏蛋。但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看来,这幅画像所描绘的不过是人们的一种固有观念,人们常在潜意识里相信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杀人,才会是警方需要逮捕的对象。

悉尼首屈一指、经验丰富的法医精神病学家罗德·弥尔顿博士应邀对凶手的心理面貌进行推断并研究凶手的犯案动机,以帮助警方尽快破案。罗德博士认为,嫌疑犯很可能是一个有正当工作的当地人,因为两起凶杀案的案发地点距离并不远,这说明凶手是有选择且目的很明确地作案,只有当地人才能轻松做到这一点。

至于凶手的作案动机,很可能是在他的某段重要人生经历中,和某个与他有着重要关系的女人关系异常,这种异常的关系在嫌疑犯的内心里播下了罪恶的种子。随着时间的流逝,罪恶不断积累,最终爆发。凶手的这段经历就是他心理变态的根本原因,也正是致使他残害老年妇女的最终原因。

通过这个人的作案手法来看,嫌疑犯应该是一个身体强壮的白人男性(一般的连环凶杀案都是同种族异性作案,被害人都是白人女性,作案者就应该是白人男性),这个人还应该当过兵,有服兵役的经历,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且不留痕迹地作案。一般情况下,像以上所述的重大恶性案件,作案者应该是年轻且身体强壮的男人。

当地警方根据罗德博士的分析以及凶手的作案时间、作案地点等因素,很快就将视线锁定在了距离案发现场很近的一所学校,他们认为在这个范围内,学校里年纪不大且强壮的学生有非常大的嫌疑。警方出动了大量警力对这所学校内的学生进行了调查,并反复询问了该校的校长及老师。此外,警方还调查了驻扎在莫斯曼市附近的海军及陆军,以求可以找到与凶案有关的线索。

就在警方努力调查的时候,案情出现了新的进展。原来,维尼太太的邻居在检查她的信箱时,发现了她丢失的钱包。有目击者称,这个钱包最早被丢在莫斯曼市的阿仕顿公园内,这个公园正是为了纪念维尼太太的丈夫——阿仕顿先生的父亲而建造的。警方随即对公园进行了大规模的搜查,但并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随即,警方又将破案的重点放在了外来人口作案上面,在当地,这种类型的罪案只占据全部罪案的20%,属于最难侦破且线索最少的案件。

警方认为这两起谋杀案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两名被害的寡居老人都是被暴力杀害,且死后都被凶手摆成了一副带有侮辱性的不雅姿势。被害人的裤袜、内裤、鞋子都被脱掉,被害人的钱包被拿走,显然都属于谋财害命型的罪案,尽管第二名被害人是被勒死的,但众多证据证明了这两起谋杀案之间是有联系的,这两起凶案的凶手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1989年10月18日下午4点10分左右,住在莫斯曼市斯比特路附近的84岁寡居老妇陶丽斯·考克斯正在公寓外的人行道上散步。当时,杀手正准备去邮局,在看到陶丽斯太太之后,马上就跑到她的身后尾随起来,而陶丽斯太太则毫不知情。当陶丽斯走过一段走廊,转过弯来到一堵矮墙前的时候,凶手突然从她的身后冲了出来,他抓着陶丽斯的头,狠狠地、连续不断地撞向墙壁。

在这种高强度的攻击下,陶丽斯太太来不及做出任何反抗,她很快就昏死过去了。幸运的是,陶丽斯太太被路人发现并送进了医院,但案发现场依然被清理了(人们误认为陶丽斯太太是意外跌倒的),一直到晚上10点,医生才察觉到了异常。

可惜的是,陶丽斯太太患有老年痴呆,她不能给警方提供任何线索,也不知道是谁将自己击昏在地的。这起谋杀未遂案发生以后,警方就开始进行悬赏,他们从各个渠道搜集线索,有目击证人称,在案发时间段内,曾有一名十八九岁、踩着滑板的男孩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警方着手绘制嫌疑人画像,并开始搜查。

罗德·弥尔顿博士推荐介入调查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如此老练的犯罪过程意味着凶手是一名犯罪老手,他一定犯过同类型的凶案,虽然当时他可能并没有杀人。凶手在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只是将被害人的内裤、裤袜、鞋子脱掉,而第二次则用从被害人身上脱下的裤袜将被害人勒死,这意味着第一次作案成功给凶手带来了非常强烈的自信心,所以他才会在第二次作案的时候尝试以新的方法杀死被害人,而第三次作案意味着凶手的杀人停滞期正在快速缩短,这就意味着他马上就会再次作案。